①、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理应提前1个月提交委托书,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提前1周提交委托书,掘进所需地质资料提前3天提交委托书。
②、机电运输设计提前1周提交委托书,所需机电运输资料提前1周提交委托书。
③、所需通风资料提前1周提交委托书。
4、地测部门必须在原有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精(粗)查地质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矿井实践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编制生产地质说明书、地质素描。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提交设计部门使用。
5、业务职能部门承担专业管理范围内的设计。
6、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系统构建要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优化采、掘、机、运、通各系统。至少提出两套以上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效果比较,在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报总工程师审定。
7、煤巷、半煤巷掘进应积极采用机械化运输作业线,优先采用先进的支护技术。
8、施工过程中遇条件变化需要更改设计时,由职能部门提出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经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任何人无权私自变更和修改。
9、对完成设计工作成绩优异者给予以奖励,不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延误施工,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处罚。
九、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检查、考核、评
比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实现技术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技术中心地测组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做好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排查及地质预报编制工作,并于每月1日前下发到相关单位(采掘工作面预报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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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月计划的1.2倍)。
2、地测组自接受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一周内、掘进工作面5天内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3、通防、机电科自接受业务联系单之日起,5天内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4、施工单位自接受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到技术管理中心。
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编制 1、编制原则
①、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
②、经计划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程,施工单位接到任务后应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中心组织会审后实施。
③、技术中心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技术中心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施工单位。
2、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编制流程
技术中心设计组根据生产计划向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下达联系单 地测、通风、机 设计组向施工单位下达业务联系单 电等单位按时向设计组提供有关资料
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现场调查,进行方案讨论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规程、措施 按时向技术中心提交规程、措施 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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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 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规程由总工程师组织矿安全生产分管矿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职能科室及施工单位区长及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技术中心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措施由技术、安全部门组织本单位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协助总工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技术中心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四、贯彻
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单位技术负责人亲自贯彻(规程提前7天);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作业,技术中心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进行考核。
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5、通防、安全中心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规程应采取动态贯彻,自开工之日起,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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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抓好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矿每月一次由矿总工程师及矿分管技术人员和区队技术人员对所有在用的规程、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2、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检查督促规程、措施的落实兑现。发现规程、措施与现场不符合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编写补充措施进行审批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3、工区技术主管和班长是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的具体组织执行者,必须认真执行规程、措施的各项规定,严格按规程措施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措施各项规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4、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搞好规程、措施现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凡发生不按规程、措施施工的有权立即停止工作,责令整改,并追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的责任。
5、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汇报制度,分管区域技术主管每天向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人汇报一次,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人每周向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状况、规程措施的落实兑现情况和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若现场出现较大变化时,要及时逐级汇报。
六、考核
1、成立技术管理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 员: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
2、评审考核范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 3、评审考核内容:采、掘、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设计、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管理、现场中腰线及施工管理、技术创新及小改小革等。
4、评审办法
①、优化设计奖励:矿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上报的设计评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设计项目,按每项1000-5000元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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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规程、措施评审奖励:实行季度评比,季度兑现(具体评比办法另下)。 ③、技术创新、小改小革奖励:矿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上报的技术创新及小改小革项目进行评比,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5、日常考核办法
①、技术管理实施责任追究制:一般、较大技术失误,由分管副总组织追查;重大技术失误,由总工程师组织追查,根据追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②、各类设计、规程措施及应提交的三书等资料不及时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内容不正确一处罚责任人50元,贯彻学习手续不到位罚责任单位100元。
③、填图未标明日期,不准确或不及时罚责任人100元。
④、所有资料台帐应齐全,缺一类罚责任人100元,整理不认真或出错每次罚责任人50元。
⑤、现场预测预报工作不及时准确罚责任人50元,现场控制不到位罚责任人100元,出现返工等技术失误的启动责任追究制。
⑥、中腰线施放不及时罚责任人100元。
⑦、现场技术管理牌板更换不及时罚责任人100元。 ⑧、无故不参加例会罚责任人50元。
⑨、擅自外借各种资料罚责任人100元,情节较重的启动责任追究制。 ⑩、日常考核项目按月考核到位,对月度管理较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100—200元奖励。
七、评比
1、参评人员:孙仁礼、滕长江、杜红军、邓中新、罗进春、管大祥、单 君、陈顺明、潘中伟、盛振强、赵波荣、王行旗
2、评比时间:每季度首月五号开始,八号结束。
3、奖惩办法:掘进规程取前三名,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采煤规程第一名奖300元,对不及格规程分别罚款100元;安全技术措施分专业评比,获得前两名分别奖励200元、100元,并将评比成绩纳入年度优秀知识分子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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