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
(工程编号:CSEMC-10311-CX01A)
工程名称:修船建设工程1#、2#修船坞及2#修船码头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招 标 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雪娜 电话:0411-84483729 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东 电话:010-59517950
大连长兴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局监制
二○一○年三月
招标文件会审表
建设单位: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审核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投资部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审核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察审计局: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监察审计局
审核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督部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00000020100220009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备案登记编33820020100220002 号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修船建设工程1#、2#修船坞及2#修船码头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 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总投资额 38771.7万元 计划工期 12个月 工程所在区域 长兴岛 公告类别 建设监理 1#修船坞420M*68M*14.6M,1#修船坞下坞通道175M;2#修工程简况 船坞330M*58M*13.6M,2#修船坞下坞通道126M; 2#修船码头及材料码头576M。 1#、2#修船坞及修船坞下坞通道;水泵房等及配套附属设施;坞区地坪及拆件堆场;船坞及拆件堆场区配套电力照明、招标范围 动能管道、给排水安装等工程;2#修船码头及材料码头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企业资质等级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近五年具有要求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工程总监理工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五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监理程师资质要求 工程。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报 名 要 求 职称证书、企业和工程总监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其 他 自2010年2月20日起至2010年2月24日时 间 止 具体时刻 8:30-11:30,13:30-16:30, 报 名 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大连船舶重工集报 名 地 点 团有限公司专家楼504房间 0411-联 系 人 曹雪娜 联系电话 84483729 建设单位地址 建 设 单 位 联 系 人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机 构 代理机构地址 联 系 人 备 注 填 报 单 位 公告登记日期 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专家楼504 联系电0411-曹雪娜 话 84483729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王小东 联系电话 010-59517950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2010-2-20 第二部分 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 招标内容与规模
招标内容:1#、2#修船坞及修船坞下坞通道;水泵房等及配套附属设施;坞
区地坪及拆件堆场;船坞及拆件堆场区配套电力照明、动能管道、给排水安装等工程;2#修船码头及材料码头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含施工与保修阶段)。
工程总投资:38771.7万元人民币。 2. 说明及要求
(1)本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任务。 (2)投标报价:完成全部监理工作报价; (3)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语言:中文
(4) 投标报价信、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单独封装在信封内,与投标书分开封装。
(5)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范围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6)本标工程的总监要求到评标现场答辩,工程总监不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一万元人民币作为罚款,涉嫌串围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总监面试成绩3分为合格,总监面试不合格不得中标。 3.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5.开标时间:2010年4月7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管委会
大楼对面-长兴大市场东侧门三楼)
6.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个日历天;
7.《招标文件》售价、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需另付邮
资5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图纸押金:押金每套10000元人民币,开标后一周内投标单位退回图纸后
返还押金(无利息)。
(3)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开户行账户于2010年3月26日16时前汇至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账户,并取得确认证明,过期不予受理。(在汇款单上注明工程名称)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 开户行:大连银行长兴岛支行 账 号:805005209001171 电 话:0411-85283607 联系人:王春文
若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能到账,该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招投标管理局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收款收据到招标局财务科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10日后,凭收款收据到招标局财务科办理退还手续。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3月17日起,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专家楼504房间 联系人:曹雪娜 电话:0411-84483729 9.评标办法:综合量化评标法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由专人递交至
开标地点。
11.现场踏勘:本工程将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经招标人
允许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不得因踏勘现场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的费用。
12.投标预备会:本工程将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对本次投标有任
何疑问,须于2010年3月23日中午12:00时前将问题书面传真至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10-59517894,同时发电子版到rcfs-wangxd@163.com。招标人将于3月26日17:00前统一书面答复,并发送到每个投标单位。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 适用范围与定义
①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所叙述的服务;
②“招标人”系指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③“投标人”指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监理公司;
④“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受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⑤“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的义务。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招标机构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且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监理公司。
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2.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