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并掌握常用指导术语、符号与缩略语重要意义:因为它们常常出现在三卷书中,掌握它们所代表的含义,可以帮助读者看懂书中内容或标识,只有掌握了这些常用指导术语、符号与缩略语,才能在编码或阅读时没有理解障碍,这就象一位驾驶员要学会交通标识符号一样。 一、专业术语:
(1)类目:指三位数编码,包括一个字母和两位数字。如C50 女性恶性肿瘤
(2)亚目:指四位数编码,包括一个字母、三位数字和一个小数点。如C50.6 乳房恶性肿瘤(腋尾部)
(3)细目:第五位和继后位数的水平常常是沿着第四位数不同的轴心划分的亚分类,也叫亚分类。如 S02.0.1 颅骨穹窿开放性骨折。
(4)三位数类目表(指表):指三位数编码表,位于ICD-10第一卷21-85页。
(5)四位数内容类目表(也是指表):指四位数编码表,位于ICD-10第一卷89-928页。
(6)残余目录(剩余目录):指含有第四位亚目标题中含有“其他”或“未特指”字样的亚目。这些类目常常是XXX.8 或.XXX.9 。如v69.8[任何]重型运输车乘员在其他特指运输事故中的损伤 v69.9[任何]重型运输车乘员在未特指运输事故中的损伤
(7)双重分类(星号*和剑号&S224;分类系统):指星号和剑号编码。剑号&S224; :剑号表明疾病的原因,可以作为根本死因,可作为统计用;星号*,疾病的临床表现, 不做根本死因或统计用。剑号和星号编码永远配对使用。全书共有83个星号。
如:麻疹并发肺炎 B05.2 &S224; J17.1* ; 风疹性脑膜炎 B06.0 &S224; G02.0* 星号*和剑号&S224;有3种表现表现形式: 1)B01.1&S224; 水痘脑炎(G05.1*) 水痘后脑炎 水痘脑脊髓炎
2)B02.2&S224; 带状疱疹累及其他神经系统 疱疹后:
膝状神经节炎(G53.0*) 多神经病(G63.0*) 三叉神经痛(G53.0*) 3)A54.8 其它淋球菌感染 淋球菌性:
腹膜炎&S224;(K67.1*) 败血症
(8)主要编码和附加编码:主要编码是针对统计目的的编码,如根本死因编码等;附加编码又称次要编码,指除主要编码外的其他任何编码。包括损伤中毒的损伤性质编码(现死亡统计以外因作为主要编码,损伤性质作为次要编码),意外中毒或服药自杀时,所用药物作为附加编码。肿瘤作为死亡原因,为主要编码,而将肿瘤的形态学编码作为次要或附加编码,如卡波西肉瘤,主编码为C46.9 , M9140/3(附加编码)
(9)合并编码或联合编码:当两个疾病诊断或者一个诊断并伴有相关的临床表现,根据规则或注释说明,重新归类到一个编码时,这个编码叫做联合编码。如慢性胆囊炎伴结石,编码为 K80.1 。
(10)形态学编码:是说明肿瘤的组织来源和动态的编码,用M加五位数字表示,如燕麦细胞M8042/3 。没有形态学编码的新生物,将不被认为是肿瘤,不分类到肿瘤章,如前列腺纤维瘤N40(前列腺增生)。
(11)肿瘤表:指ICD-10第三卷1054页肿瘤部位编码表。
(12)疾病性质分类:是指疾病的原因,临床症状的分类,还包括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的分类,这部分编码在第三卷第一部分(11-1124)的“疾病和损伤性质的字母顺序索引”中查找。疾病性质一般不能作为根本死因使用。
(13)损伤中毒外部原因分类:是指造成损伤原因或中毒的原因及物质的编码。对于损伤的外部原因的编码可在第三卷的第二部分(1125-1212页)“损伤的外部原因索引”中查找。对于中毒的外因编码可在第三卷的第三部分(1213-1369页)“药物和化学制剂表索引”中查找。 二、符号与缩略语
(1)NOS 其他未特指
NOS出现在第一卷,根据分类的轴心,表示三个方面的某一情况没有具体说明,包括:一种是指病因未特指,例如,A03.9 未特指的志贺菌病;一种是指部位没特指,如心肌梗死 I21.9 ; 第三种指临床表现未特指,如三日疟 B52.9 。
(2)NEC :不可归类在它处者。
它既出现在第一卷, 也出现在第三卷。在第一卷出现的形式是以全名称,在第三卷中是以缩略形式。NEC的含义是如果能够分类到其他编码,则不要采用此编码。NOS和NEC实际上都有提示作用,提示资料不完整,不详尽。
(3)“圆括号( )”:主要用于补充词,圆括号中的词为辅助性修饰词,不管它是否出现在一个诊断中,都不影响其编码,不影响查找编码。如:
高血压(动脉的)(良性)(特发性)(恶性)
(原发性)(系统性) I10,表示当“高血压”单独使用或被圆括号中的任何词或联合词组限定时,均编码I10。 但是当诊断的修饰词与括号中的内容相反时,通常就不能分类于该编码。 或作其他用途
(4)“方括号[ ]”:主要用于同义词、解释短语,短注释等 (a) 括起同义词、其他词或解释短语;如, A30 麻风[汉森病] (b) 对前面注释的提醒作用 C00.8 唇交搭跨越的损害 [见第146页注释5]
K27 消化性溃疡,部位未特指 [见第458页亚目]
(5)“冒号:”:上下词连接共同使用
当冒号前面的词对于黑标题的说明是不完整术语时,要用冒号列举包括和不包括术语。这些不完整术语在能被指定到黑标题之前,需要在它们下面缩排一个或多个修饰词或限定词。如:
K36 其他阑尾炎 阑尾炎: —慢性 —复发性
(6)“大括号{ }”:若干行词前后连接共同使用 大括号用于列举包括和不包括术语以指出在它前面或后面的词都不是完整的术语。在大括号前面的任何术语都应被它后面的一个或多个术语所限定。如, O71.6 伤及骨盆关节和韧带的产科损害 耻骨联合软骨的撕脱 尾骨损害 产科的 耻骨联合的创伤性分离 (7)“点波折号.-”:提醒编码有第四位数,但具体数值需在一卷查找后得出 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亚目编码的第四位数被一个波折号所代替。如, G03 由于其他和未特指原因引起的脑膜炎 不包括:脑膜脑炎(G04.-) 这是指示编码人员存在一个第四位数并且应在适当的类目中寻找。这种惯例同时用于类目表和字母顺序索引。 (8)#号:只用于第三卷索引的肿瘤表中。它表明当部位标有#号时,如果肿瘤是鳞状细胞癌或是上皮细胞癌,就要分类到该部位皮肤的恶性肿瘤中。如果肿瘤是乳头状瘤,则分类于该部位皮肤的良性肿瘤。鳞状细胞性肿瘤和上皮细胞肿瘤的编码范围在M801-M805之间,也就是说,如果编码在M801-M805之间且部位标有#号,则肿瘤的部位编码要放到部位的皮肤中。如:查面部鳞状结胞癌的部位编码时: 肿瘤 --面 NEC # C76.0 这种编码是不正确的,已经出现#提示,正确查找为: 肿瘤 --皮肤 -- --面 C44.3(按原发性肿瘤编码) (10)菱形号:出现在第三卷索引的肿瘤表中,只适用来源于骨内性和牙源性原发性肿瘤的部位编码。它表明当部位标有“◇”时,任何类型的癌或腺癌(或者说,肿瘤形态学的编码不在M918-M934之间)都被认为是从另外一部位转移而来,要编码于C79.5。 如: 胫骨腺癌,由于腺癌形态学编码是M8140/3,不在M918-M934之间,因此不是原发于骨头的肿瘤,部位编码只能编到骨的继发性肿瘤C79.5,而此时腺癌的形态编码应为M814/6,即将其动态编码由/3改为/6。 三、其它说明 (1)在ICD-9/10中下列用语在一定的范围有其特定的含义: ·“和”:标题中的“和”一般可代表“和/或”的意思 ·“包括,不包括”术语:提示用语 ·“注,注释”术语:具体说明和规定 ·“需要时,使用附加编码...以标明(疾病、原因、药物、...)”术语:供参考 (2) 性别限制类目:只能用于男性或女性,不能用错 (3) 晚期效应[后遗症]类目:用于表明某种情况是某疾病或损伤中毒的晚期效应/后遗症 (4)操作后类目:仅ICD-10使用。不能作为根本死因编码,只在医院疾病统计中用于表明某种情况是治疗某疾病后发生的疾患
第四节 如何查找疾病或死因编码
一、编码查找方法及步骤:
对需要进行编码的疾病或外因等(如根本死因)进行编码时,一般可以采用2种方法: (一)第一种查找方法与步骤------推荐的标准查找方法-------主导词索引查找法 1、 确定主导词
2、 在第三卷索引字典里查主导词所在页,
(1)如果涉及疾病性质的,则需在第三卷第一部份“疾病和损伤性质的字母顺序索引”(P11,P18)查找。拼音查找,在第11页,笔画查找,在第18页。
(2)如果涉及损伤的外部原因的,则需在第三卷第二部份“损伤的外部原因索引”查找。拼音查找,在第1127页,笔画查找,在第1131页。
(3)如果涉及药物和化学制剂的,则需在第三卷第二部份“药物和化学制剂索引”查找。拼音查找,在第1215页,笔画查找,在第1219页。
3、 根据主导词所在页,在第三卷里可查到对应编码或说明(必要时或以根据书中提示说明,重新确定主导词或别的方法进行查找)
4、 再到第一卷(编码目录)进行核实、确认。
仔细阅读该编码的具体含义,注意第一卷中包括和不包括的注释和指示性说明。有时,往往在第三卷收中只查到前三位数编码,如“xxx._”,第四位需要在第一卷中根据注释和指示性说明等具体情况,确定第四们编码“-”,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四位数编码。
(1步)第三卷(查找) (2步)第一卷(核实)
第二卷(指南)
(三卷书的使用关系 图) (二)、第二种查找方法
在比较熟悉以后,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同志常常直接在第一卷“编码目录”里查找。这要求对要进行编码的疾病或外因等比较熟悉,知道所需编码所在的大概页码范围。 二、主导词
(一) 主导词的概念
可以将主导词理解为在查找编码时,主要起引导作用的常用词语,只有这种常用词语才会在第三卷书中有规律的出现,才便于引导读者查到所需编码。常用主导词,见附表7 “常用主导词速查表”。
主导词:第三卷书中出现并排列在最左侧的每个医学诊断或术语(包括疾病名称、损伤性质和外因名称、药物和化学物质名称)均称为主导词。
在该主导词下再重复出现的词,则用“-”代替以节省篇幅。如: 病(主导词) -肺 J98.4
--阻塞性(慢性) J44.9 ---伴有 ----急性
-----加重 NEC J44.1
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伴有急性加重
(二)确定主导词的一般规律: (1)、为疾病全称:
一些疾病主导词可以从疾病的完整诊断中确定,同时提及其他临床表现只做为补充;如:急性阑尾炎伴有腹膜脓肿
高凝血酶原血症引起凝血因子缺 乏
(2)、在诊断的尾部
疾病主导词多数在完整诊断的尾部,如: 干酪样脑膜炎
慢性胰腺炎
出血性佝偻病 萎缩性胃炎 (3)、由医学术语和临床表现担任
疾病主导词多由医学术语和临床表现担任;如: 前列腺肥大
肠穿孔
早老性痴呆 肾坏死
(4)、为解剖部位及表明疾病性质的形容词
疾病主导词为解剖部位及表明疾病性质的形容词,虽然它们一般不做主导词,但也有例外;如: 低出生体重 膝内翻
先天性高弓腭 马蹄形肾
(5)、为人名或地名
以人名或地名命名的疾病,以人名或地名为主导词往往可以直接查到,如 巴宾斯基综合征 水俣病 沙门氏菌病 克山病
(6)、当以上规律无效时,可以将完整诊断作为主导词去查找; 高胆红素血症 肝脾大 网状细胞肉瘤 全瓣膜病 (7)其它常用主导词补充说明: 以肿瘤、综合征为主导词;
妊娠、分娩、产褥期可作为主导词;
损伤如果有开放性的伤口,以“伤口”为主导词,否则可以以“损伤”为主导词; “XXX病”,首先要按全名称查,查不到,可以“病”为主导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