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才予以统计,而独立发明人以及某些科研人员在企业外或计划外进行的科技活动不在科技统计范围之内。
②科技活动的分类 科技活动可分为: A. 研究与试验发展(R&D)
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在工业企业开展的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活动中,较为普遍的和大量的活动属于试验发展活动。
B.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
指为使试验发展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做实质性改进后的上述各项能够投入生产或实际应用,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的工作。这类活动的成果形式大多是可供生产和实际操作的带有技术和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C. 相关的科技服务
本次经济普查中,工业企业的科技活动只统计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及其成果应用两类活动,即通常讲的技术开发活动,对于相关的科技服务则未纳入。
第四节 第一次经济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第一次经济普查的组织与实施原则
由于经济普查的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决定了经济普查的性质是政府行为,必须在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此,各级政府需要高度重视、从国家的大局出发,服从全局的需要,支持和确实领导好当地的经济普查工作,执行上级的统一部署,不能自行其是;工商、税务、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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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质检等具有对单位行使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广泛参与、全力配合;铁路、银行、邮政、保监、证监、军队、武警等自成体系的部门要完成指定的经济普查任务;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所有单位都要积极参与并支持经济普查工作。
概括讲,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是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来组织实施的。它既是对我国以往普查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现阶段各项普查工作规律的概括,是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第一次经济普查采用的调查方法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可以采用普查或抽样调查的方法。
具体讲,县级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登记,对全部普查对象采用逐个发表(入户)填报登记,实施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的户数、活动类别、从业人数,原则上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个体经营户的经济指标,考虑到由于个体经营户点多面广,各地区个体经营户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地以往抽样调查的方法不尽相同,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差异也较大等特点,为减轻工作量,提高数据质量,国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数据质量的前提下采用科学的、灵活多样的调查方法。
三、第一次经济经济普查的工作环节
第一次经济普查按照工作进度安排,主要分四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二是登记填报阶段,三是数据处理、评估和上报阶段,四是数据发布及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一)经济普查工作准备
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拟定工作计划、组建各级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人员、制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宣传动员、部门协调、组织普查工作试点、编印教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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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区、进行普查员的选调与培训、普查物资准备、进行单位清查摸底、确定普查登记单位清单及进行数据处理准备工作、课题研究准备工作等。
1、组建各级普查机构
(1)成立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省、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也应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2)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确保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全部设立经济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鉴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业务专业多,为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国家、省、市三级又在办公室下分设了不同的调查组,具体负责普查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一般均设有以下几个组:
综合组:负责制定普查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统一组织试点与单位清查工作,统一布置普查制度,负责问题解答及普查总体数据的质量验收与评估,协助搞好数据处理,发布普查数据,并对普查资料进行综合开发应用;
调查一组:负责对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和电信企业普查的贯彻实施及督导、检查,组织进行调查一组系统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负责相关专业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把关。
调查二组:负责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中介服务与其他房地产企业普查的贯彻实施及督导、检查,组织进行调查二组系统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负责相关专业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把关。
调查三组:负责批发零售业企业、住宿餐饮业企业普查的贯彻实施及督导、检查,组织进行调查三组系统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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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并负责相关专业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把关。
调查四组:负责上述调查组没有包括的其他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普查的贯彻实施及督导、检查,组织进行调查四组系统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负责相关专业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把关,负责省一级上报的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综合表的验收。同时,负责全社会基本单位情况汇总表的加工整理。
宣传协调组:负责宣传动员,文件起草,简报编发,落实普查机构、经费及人员,协调工作进度,印刷各种普查表、细则、标准等,做好普查工作的总结表彰等,承办日常性的公文管理和有关会务工作。
数据处理组:负责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制订与软件的研制,组织人员培训、问题解答、数据接收、逻辑审核和汇总上报、名录库及其数据库建设。
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经济普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对经济普查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查处经济普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经济普查活动中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2、筹措普查经费
普查经费的按时拨付、足额到位,是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考虑到经济普查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大量人、财、物的投入,根据我国财政体制的现状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期望通过经济普查全面把握和了解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这一客观需求,国务院规定,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并确保到位,同时要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对普查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管理好、使用好。
3、普查员的选调及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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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查员承担着普查原始数据的采集任务。为此,各级经济普查机构需要根据普查工作任务量,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一定数量的拥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会计、统计知识并熟悉本普查区情况的人员,作为普查员,通过他们深入基层一线,来完成普查登记填报工作。为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保障普查人员的权益,促进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聘用人员应当由当地经济普查机构支付劳动报酬。商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为确保所选调普查人员能够胜任所承担的登记填报任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在正式普查前,需要通过分级、分层的组织普查业务培训,使每个普查工作人员都能准确地理解经济普查的各种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含义,熟练地运用调查访问技巧和方法,并掌握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为普查登记打好基础。
4、普查试点
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是经济普查全过程的模拟测试和预演,是整个经济普查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试点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普查工作能否顺利、高质量地完成。
(1)试点的目的
第一次经济普查是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调整后实施的第一项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动用和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借鉴,无论是组织实施还是方案设计都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为了确保首次经济普查一次成功,在正式普查前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是非常必要的。
(2)试点的意义
①通过试点检验经济普查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通过试点可检验包括普查表式、指标分类、调查方法、指标内涵、计算方法等是否科学,是否可行。如个体经营户的调查如何组织,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步骤调查才能获得最真实的数据;再如,如何才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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