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的汇报(4)

2019-06-11 11:07

去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34%,非公有企业签订率达85%。对企业的裁员情况,特别强调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建立企业裁员上报制度,一次性裁员20人或达到职工总数10%以上的,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起步晚,总量小。我省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别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步较晚,目前有的地方仅处于抓点示范阶段,离普遍推开,广泛开展,全面覆盖还任重道远。

二是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存在形式化倾向。有些区域,行业签订合同的程序不规范,平等协商制度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履约不力,有的形同虚设。有的未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因而谈不上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同时对履约情况监督不力,工资集体合同束之高阁,形同虚订。

三是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待建立健全,运行制度有待完善,真正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四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绝大多数在乡镇、街道以下进行。乡镇、街道区域、行业业主组织不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对象不明确,同时,乡镇、街道工会没有专职工会干部和工作经费,也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制约因素。

五是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些人片面地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是要给职工加工资,提高人工成本,影响投资环境;还有一些人认为目前进行工资协商主体地位不平等,协商条件不成熟。因而,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别是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指导、监督存在工会一头热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宣传专题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营造出大环境、大氛围。

2、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对区域、行业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比较有特色,并积累了成功经验的,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实现以点带面。

3、积极开展指导,加强监督。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的原则、方法、内容、程序,提供协商所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同时结合企业年检、工资支付等,对企业和职工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反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及其他工资政策的行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按要求兑现,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

4、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工会职能。对规模小、不具备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工作。同时要注意把有参与企业管理能力、懂政策懂法规、敢说会说、敢干会干的职工选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能。

5、加强工会干部业务培训。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加大对工会干部进行培训的力度,切实提高工会干部业务素质,为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打好基础

以民为本 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

重庆市总工会

工资乃民生之源,是职工经济利益的核心。近年来,重庆市总工会把“建立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作为工会源头维权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平台,积极探索实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劳资互动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增加了职工的收入,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近年工作回顾

重庆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经历了由点及面、逐步完善、发展的过程。2000年,探索试点阶段。以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为契机,市总工会和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始试点,选择了外资、中外合资、私营、国有集体股份等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进行试点。通过深入调研、宣传发动、恳谈沟通、法规培训、现场指导等措施,指导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01—2004年,试点推广阶段。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下发《重庆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各区(市)县、产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推开,要求各地、各行业选择2—3个企业试点,选树样本、学习宣传、积累经验。2004年始,全面实施阶段。市劳动关系三方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运作试行标准》、《关于积极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的通知》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在全市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工作进程。

二、杭州会议以来工作总结

2008年,杭州会议后,各省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鲜活经验,为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开拓了工作新视野。为深入贯彻全总杭州会议精神,市劳动关系三方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推进措施,促进了我市工资

集体协商工作快速发展,截止2009年底,新增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607份,累计达8057份,占已建制企业的52%,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1、积极争取党政支持,着手打造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完善的领导体制和科学的工作体系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一是专题汇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总工会就全总杭州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书面汇报,争取将工资协商内容纳入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四次联系会议主题内容,联席会议同意在全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转发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意见。二是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成立了重庆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渝办发﹝2009﹞33号),以副市长为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企业家协会有关领导为成员,各区县也相应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完善政策指导意见。市总工会联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市劳动关系三方下发的关于工资集体协商五个指导性文件及《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等相关法规,专题起草了《关于积极推进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8﹞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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