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运营手册二 制度建设 分支机构运营手册第二册
3、驻外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调整、考评和培训工作由集团相关部门负责。 第六条 驻外分支机构员工在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经许可私自刻制相关印章的;
2、侵占、挪用公司货款、经营资金以及其它公司财物的;
3、由于自身的重大失误给集团造成严重损失或是带来重大经营风险的; 4、从事与本集团无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职务的; 5、借集团资源谋取私利或在外招摇撞骗的;
6、泄露价格、标的、设计方案、合作关系等业务工作方面秘密的 7、利用职权侵占公司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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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产品销售驻外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产品销售驻外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以下简称驻外分支机构),确定驻外分支机构各项人力资源政策,有效激励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负责产品销售的驻外分支机构。 第三条 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编制
1、新设驻外分支机构(设立在2年以内),年度回款额100万以内的定编为2人(不允许设内勤);回款超过100万的,每增加回款50万,可申请增加1人。
2、设立2年以上驻外分支机构原则上按每完成回款60万,可申请增加1人。
3、机构发展中心按此标准,根据驻外分支机构的年度任务目标制定人员编制。
第四条 驻外分支机构人员招聘规定
1、招聘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以思想品德、学识、能力、经验、性格、身体状况等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录取。
2、招聘业务人员的优先条件:具有同行业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 3、招聘技术服务人员的首要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4、禁止招聘本驻外分支机构员工的直系亲属。 第五条 招聘驻外分支机构人员流程
1、招聘入职程序:驻外分支机构向机构发展中心提交增补申请,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通知驻外分支机构可否招聘,驻外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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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驻外分支机构及时将拟招聘人员简历报机构发展中心审批,将审批合格人员的各项入职手续发往集团人力资源部。入职手续及相关表格详见《产品销售驻外分支机构人力资源操作手册》。
3、技术人员入职资格必须经过技术服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试用期及试用转正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中休假累计超过十天(不含休息日)以上,试用期需相应延长。
2、对试用期中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于转正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转正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3、试用期员工工作勤奋,掌握工作要领及时、适当、工作表现杰出,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可以建议缩短员工的试用期,但必须提交书面培训申请逐级上报,
但试用期最短不应少于一个月。
第七条 驻外分支机构人员异动: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整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的职务和工作地点,被异动员工接到通知后,应在二周内办妥异动移交手续,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可参考异动管理制度)
第八条 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离职
1、辞退:辞退员工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建议,机构发展中心及集团人力资源批准。主管级以上人员需总裁批准。被辞退的员工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尽快办妥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不予办理人事关系调转、证件返还等事宜。
2、转正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告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审核,机构发展中心及集团人力资源批准。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将不予办理人事关系调转或相关证件返还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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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1周申请,并办理如上离职审批手续和工作交接。
第九条 驻外分支机构薪酬管理
1、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工资标准及发放方式由公司与驻外分支机构经理签订的《经营任务书》中规定;
2、其他员工工资标准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根据当地薪酬情况建议,报机构发展中心及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3、考勤报送:考勤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考勤记录经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对报送的考勤及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考勤统计有问题的将对考勤统计人予以500元以上的处罚,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承担等额连带责任。
4、工资制作:工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作,员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并将员工的《工资发放签名表》发至驻外分支机构经理处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5、工资发放:财务部负责汇款,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或内勤负责发放,严禁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截留\\克扣\\延期发放工资。
第十条 驻外分支机构员工的培训及考核
1、驻外分支机构所有新入职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培训、考核。驻外分支机构经理有责任配合公司的规定,支持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培训的,需由驻外分支机构经理请假并说明原因。驻外分支机构各项培训工作好坏,将直接列入驻外分支机构的考核结果,并作为驻外分支机构经理综合管理能力的重要得分。
2、驻外分支机构经理考核:分为业绩考核和综合管理能力考核两种; 3、驻外分支机构其它人员考核根据业绩及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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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提高驻外分支机构的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人员的合理增长,增加人均贡献率,公司将每季度对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定期对业绩不理想、工作表现差的人员进行末位淘汰。
第十一条 各驻外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驻外分支机构经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驻外分支机构内勤作为驻外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的直接管理人员,接受集团人力资源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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