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运营手册二 制度建设 分支机构运营手册第二册
关于进一步做好接待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
对外接待是公司行政事务和公关活动的重要部分,根据目前市场营销的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要树立效益观念,增强节约意识,提高公关水平,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目前产品价格低,毛利空间小,原则上消防报警产品合同额10万元以下、可视对讲产品合同额20万元以下,不再安排客户回公司考察,特殊情况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客户接待的目的是安排真正需要参观、了解公司生产线的客户到生产基地考察,不应将客户接待作为公关手段,今后不再安排如旅游等公关性质的客户
接待活动。
三、客户需要回公司考察时,由办事处派人全程陪同,包括陪餐及旅游景点的参观,公司不再另行安排陪同人员。这样做,既有利于业务人员与客户的交流与沟通,也有利于合同的签订和客户考察效果的跟踪。
四、考察接待主体在秦皇岛,北京只负责接待的中转工作,不安排接待员或车辆陪同客户考察、旅游。
五、为使客户增强对公司产品的了解和信心,各办事处要尽可能选择有影响、有说服力的典型工程,就地、就近组织考察。相关费用经公司核准后予以报销。
六、客户来访申请表是公司接待的依据,客户来访必须填写申请表,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公司一律不予接待。填表时应按照要求详细工整填写,如因填写不规范、不正确带来的问题由申请机构负责;
客户接待是公司行为,分支机构和接待部门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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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公司规定的前提下,要紧密协作,加强沟通。由于客户接待工作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出现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共同维护和树立公司形象。
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其它规定和条款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XX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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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驻外分支机构公务配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改善驻外分支机构的交通条件,提高驻外分支机构工作效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驻外分支机构。 第三条 驻外分支机构配车的条件
1、产品销售型驻外分支机构年度回款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2、其他驻外分支机构业绩达到一定规模的。
3、客户众多、分布区域不集中,需要驻外分支机构经常拜访的。 第四条 驻外分支机构配车流程 1、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2、机构发展中心根据驻外分支机构业绩完成情况审核配置车型等。 3、营销副总裁初步审定。 4、集团总裁复审。 5、集团CEO批准
6、经集团领导批准后,由集团行政部采购并办理相关手续,交付使用。 第五条 驻外分支机构配车办法
1、车辆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配置给驻外分支机构使用,所有权归属公司,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遣车辆。
2、为确保驻外分支机构爱护车辆,公车公用,在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缴纳车价总额10%(含各种税费)的使用押金后,公司方将车辆配置给驻外分支机构使用。
3、为分支机构配车当年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由公司负责,下一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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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如:车辆的保险(车损、第三者、盗抢)、养路费、税费、汽油费等费用,由配车单位负责。
4、驻外分支机构除按照公司有关车辆的管理规定执行以外,如果发生车辆被盗、被损、事故等情况时,所有的责任和费用由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根据损失情况扣减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缴纳的使用押金。
5、驻外分支机构负责人异动或离职,由公司评估车辆使用情况,确认车辆使用、保养正常后,全额退还使用押金;如车辆有损失,公司根据损失情况扣减后退还使用押金。
XX控股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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