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及说明范本(3)

2019-07-13 18:13

被鉴证单位名称 XX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说明

⑧提供劳务视同销售××元; ⑨其他××元。 (2)职工薪酬

(提示:职工薪酬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进行鉴证事项说明)

被鉴证单位××年度职工薪酬账载金额为××元,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减少××元。具体调整数据如下:

① 工资薪金支出的鉴证

被鉴证单位××年度的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为××元,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文件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减少××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额××元,本期度实际扣除以前年度结转额××元。

被鉴证单位××年度为国有企业,其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为××元(其中:国有企业经核定的工资总额××元、动用结余额××元),税收金额为××元,纳税调整增加××元,纳税调整减少××元。其中,本期动用2008年1月1日以前的核定工资总额结余额××元。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和《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六条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减少××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额××元,本期度实际扣除以前年度结转额××元。

②职工福利费支出的鉴证

被鉴证单位××年度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和《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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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8号)第四条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减少××元。

③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鉴证

被鉴证单位××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五条、《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四条、《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2号)、《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国办函【2013】33号)和《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等文件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减少××元。本期度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额××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额××元,本期度实际扣除以前年度结转额××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元。

④工会经费支出的鉴证

被鉴证单位××年度的工会经费支出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一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及《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文件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减少××元。

⑤住房公积金的鉴证

被鉴证单位××年度住房公积金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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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鉴证

被鉴证单位××年度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

⑦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鉴证

被鉴证单位××年度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及《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文件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具体数据如下:

①补充养老保险账载金额为××元,税收金额为××元,纳税调整增加××元。 ②补充医疗保险账载金额为××元,税收金额为××元,纳税调整增加××元。 (3)业务招待费支出

被鉴证单位××年度的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为××元,实际发生额60%的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文件的规定,按本期鉴证后销售(营业)收入××元的5?计算的扣除限额××元,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被鉴证单位××年度税前实际列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七条及《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文件的规定,本期符合条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元(实际列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元-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元),本期计算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元×税收规定的扣除率××%),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元,本期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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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其他关联方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元,按照分摊协议从其他关联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或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减少××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元。

(5)捐赠支出

(提示:捐赠支出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进行鉴证事项说明)

被鉴证单位××年度发生捐赠支出行为,根据记录捐赠支出的各有关账户的合计金额为,鉴证确认账载金额为××元,其中:公益性捐赠账载金额为××元,非公益性捐赠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二条文件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其中:公益性捐赠纳税调整增加××元(以纳税申报表主表利润总额××元乘以12%的数额),非公益性捐赠纳税调整增加××元。

(6)利息支出

被鉴证单位××年度向非金融企业利息支出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八条、《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及其《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具体数据如下:

①向关联方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账载金额为××元,税收金额为××元,纳税调整增加××元。

②向非关联方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账载金额为××元,税收金额为××元,纳税调整增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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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被鉴证单位××年度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的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的规定,鉴证确认不得扣除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

(8)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被鉴证单位××年度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的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实施条例》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鉴证确认不得扣除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

(9)赞助支出

被鉴证单位××年度赞助支出的账载金额为××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的规定,鉴证确认不得扣除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元。

(10)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被鉴证单位××年度发生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账载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增加金额为××元,或鉴证确认纳税调整减少××元。

(11)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被鉴证单位××年度发超标准的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账载金额为××元,根据《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5号)的规定,鉴证确认税收金额为××元,纳税调整增加××元。

(12)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被鉴证单位××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不征税收入,本期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鉴证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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