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填表说明、各类地名通名解释)
东营市第二次全国地名补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1
编辑说明
为东营市地名补查办公室为了进一步做好地名普查和地名补查工作,充分发挥先行开展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优势,专门组织人员,按照《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中的属性信息和相关信息的要求,结合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实践经验,率先在全省编辑完成了12大类全部95种地名普查登记表,对每种表格中的所有栏目均进行了详细的填表说明,并对涉及到的地名通名进行了名词解释,特别是对一些应涉及而未涉及到的地名信息进行了适当补充和完善。如:风景区,增加“游客最大承载量、景区游览面积、周边地区客流疏散能力”等地名信息。
同时,也为全省兄弟市提供参考,推动全省地名普查工作创新发展。
如有不明问题,由东营市地名补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作山,13954665125
2
目 录
表1:河流 表2:河源 表3:河谷 表4:河滩 表5:河湾 表6:河口 表7:三角洲 表8:湖泊
表9:陆地岛屿 表10:瀑布 表11:泉
表12:水系-其他 表13:平原、盆地 表14:丘陵山地 表15:山口、关隘 表16:山谷、谷地 表17:山坡 表18:山峰 表19:山 表20:山体 表21:湿地 表22:森林 表23:洞穴 表24:天生桥 表25:行政区域
表26:群众自治组织 表27:矿区
表28:农、林、牧、渔区 表29:工业区、开发区 表30:边贸区、口岸 表31:地片、区片 表32:居民点 表33:锚地
表34:水运港口
表35:船闸、升船机站 表36:渡口 表37:公路
表38:长途汽车站 表39:收费站 表40:铁路 表41:火车站 表42:道口 表43:航空港 表44:管道 表45:管站
表46:道路、街巷 表47:有轨交通线路 表48:公共交通车站 表49:停车场 表50:桥梁
表51:隧道 表52:道班 表53:检查站
表54:环岛、路口
表55: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 表56:灯塔、导航台
表57:交通运输设施-其他 表58:索道、扶梯 表59:井
表60:池塘、海塘 表61:水库
表62:蓄洪区、泻洪区 表63:灌区 表64:灌溉渠 表65:排水沟 表66:渡槽 表67:泵站 表68:涵洞 表69:堤堰 表70:运河 表71:发电站 表72:输变电站 表73:通信基站
表74:人物、事件纪念地 表75:宗教纪念地 表76:公园、风景区 表77:自然保护区 表78:房屋
表79:亭台碑塔
表80:广场、体育场 表81:城堡、墙 表82:建筑物-其他 表83:党政机关 表84:民间组织 表85:事业单位 表86:企业
表87:军事单位、军事区 表88:人文地理实体-其他 表89:海洋 表90:海湾 表91:海峡 表92:岛屿
表93:群礁、群岛 表94:海岸
表95:岬角、半岛
表96:地名标志登记表
附件:地名普查登记表——填表单位3
表1:河流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
编制单位:(公章) 编号: 不填写 汉 字 民族文字 标准地名 罗马字母拼写 使用时间 简 称 东 经(自) 地理位置 北 纬(自) 原图名称 不填写 所在(跨)行政区 地名的来历、含义 及历史沿革 地理方位 长度(千米) 起点 主要支流 河流类别 汛期 径流量 (立方米/秒) 河道平均宽度(米) 水深(米) 航运设施 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水产品情况 水质状况 揭示河流的历史文脉情况 特色文化内涵信息 其他信息 资料来源 多媒体信息 备 注 制表人
地名代码 类别名称 不填写 不填写 别 名 不填写 不填写 比 例 尺 1:5万 河流 语 种 不填写 曾 用 名 东 经(至) 不填写 北 纬(至) 不填写 图号(年版) 不填写 流域面积 (平方千米) 止点 河流级别 主要水文站 河流方向 河道平均深度(米) 通航能力 地理实体概况 审核人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4
填表说明
河流,是陆地表面上经常或间歇有水流动的线形天然水道。河流在我国的称谓很多,较大的称江、河、川、水,较小的称溪、涧、沟、曲等。藏语称藏布,蒙古语称郭勒。
1、标准地名(汉字):指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汉语)书写,并经过官方认可的地名全称。如:黄河、淄河。 2、使用时间:按照地名的实际使用状况分为“现今地名”和“历史地名”,可选择填写。
3、简称:是指经过官方认可或约定俗成的地名的简单称谓。凡地名简称不通用、来源不详或不能确认的则不填写。
4、别名:是指某一地理实体标准地名及其简称以外的其他现行名称,如亦名、旧名、雅名等。
5、曾用名:曾经使用过的名称,按使用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有选择地填写,用字要固定,以不超过3个为宜。
6、所在(跨)行政区: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所位于(跨)的行政区,填写乡级(含)以上行政区名称,无须在其前面加冠其上一级政区名称。
对于完全坐落于一个县级政区内但涉及两个(含)以上乡镇街道的地理实体,其所在(跨)行政区逐个填写所跨的乡镇街道。对于涉及两个以上县级政区的地理实体,其所在(跨)行政区仅填写本县内所跨的乡、镇、街道。“所在(跨)行政区”中的“行政区”最低一级为“乡、镇、街道”。
7、地名的来历、含义:包括标准名称及其别名、曾用名、简称等名称的含义,包括地名形成的历史背景、命名理据(文化内涵)等。一个地名的来历、含义有多种说法的,要依照诸说并存的原则记述;来历、含义不明,实在无法考证的,依照存疑待考原则,据实填写。所有地名的该项要素内容不能为空。
8、历史沿革:指该地名的历史演变情况,尽可能详细说明。河流、公路等线状地名包括何时命名更名、隶属关系调整、起止点变化和走向调整情况等。山、河、湖等自然地理实体的历史沿革酌情填写,但不能为空。地名的历史沿革要追根溯源,详细考证,具备准确的来源出处。
9、地理实体概况:是指概述该地理实体除名称以外的相关属性信息(陈述式)。填写内容主要是地名相关信息所列项目要素,其基本要求是:一是填写的信息内容要真实、可靠;二是与规范的项目要素框架相符;三是与掌握的现势信息资料相符。
10、地理方位:是指地理实体在乡级(含)以上行政区的概略方向,较大面状地名、较长线状地名、重要点状地名以县(或县城)为参照物,其他地名以乡镇(或县城、乡镇政府驻地)为参照物,并适当增加距离。如:××河位于××县××方向,流经××乡、××镇。××河位于××县××部,横贯县境南北,流经××乡、××镇。
县域四周可用方向,中间用部位,亦可以均用部位。部位包括东部、东南部、南部、西南部、西部、西北部、北部、东北部、中部等,也可以适当增加“中”、“偏”字,如中北部、中部偏西等;方向包括正东方向、东南方向、正南方向、西南方向、正西方向、西北方向、正北方向、东北方向等,也可以增加“偏”字,如正东偏南等。
11、长度(千米)、流域面积(平方千米)、径流量(立方米/秒)、河道平均宽度(米)、河道平均深度(米)、水深(米):填写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相关数据,径流量指正常年的径流量,可保留两位小数。对过境河流,在“备注”栏中,增加整条河流的长度、流域面积。
12、起点、止点:填写发源地、入海口或并流地名称,过境河流则填写流入地和流出地名称。
13、主要支流、主要水文站:填写本县(市、区)范围内的主要支流名称、主要水文站名称。没有的则不填写。
14、河流级别:河流的等级分为“大型、中型、小型”3种,是按照保护面积大小来划分的,可选择填写。大型河流保护面积大于30万亩;中型河流保护面积在1~30万亩之间;小型河流保护面积小于1万亩。河流的保护面积是保证河流正常流动的土地面积,比流域面积略小。
15、河流类别:选择“内流河/外流河,地上河/地下河,常年河/季节河”填写。
16、汛期:是指江河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或冰雪融化,引起定时性的水位上涨时期。表述方法如:淮河6~9月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黄河7~10月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海河7~8月为汛期,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主汛期。
17、河流方向:是指河流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的走向,选择“东-西、南-北、东北-西南、西北-东南、弧形”填写。
18、通航能力:亦即航道等级,选择“一级航道、二级航道、三级航道、四级航道、五级航道、六级航道、七级航道”填写,其分别对应“3000吨船舶、2000吨船舶、1000吨船舶、500吨船舶、300吨船舶、100吨船舶、50吨船舶”。
19、航运设施:是指位于本县(市、区)内的航运设施,包括港口码头、仓储物流设施设备等。没有的则不填写。
20、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包括灌溉、发电、给水、航运、养殖、旅游、城市建设等用途,可择要简述,以不超过200个字为宜。
21、水产品情况:是指河流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生长的动植物,主要是指鲜活水产品,包括鱼、虾、蟹、贝四大类的具体品种名称和年产量情况。
22、水质状况:选择“Ⅰ类、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劣Ⅴ类”填写。饮用水I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质未受污染)、饮用水II类(较清洁,过滤后可成为饮用水)、饮用水III类(过滤清洁后可用作普通工业用水)、污水IV类(普通农业用水,灌溉用)、污水V类(普通景观用水)、劣V类(无用脏水)。
23、揭示河流的历史文脉情况:文是文化,脉是脉络。是指该河流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的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精髓及轨迹渊源。
24、特色文化内涵信息:是指该河流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不同于其他河流的、独有的文化内容,如有关的故事、名人、诗歌、景点等文化遗存。
25、其他信息:指“地理实体概况”(各地名项目的私有属性,例如河流的长度、宽度等等)以外需要添加的信息,填入此栏,为收容项目(能在地理实体描述部分写明的就不在此重复填写)。
26、资料来源及出处:指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和地理实体概况等信息资料的来源。引用典籍的,写明准确的典、录、志、鉴等名称及刊载年版;实地调查访问得来的填写“实地考证”。
27、多媒体信息:指普查期间搜集的反映地理实体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所加载的图片、视频要画面洁净、取景端正、布局合理,准确、真实反映地理实体的样貌、特征。
28、备注:指对一些在上述栏目中无法填注、又必须加以说明的问题,在备注表中填注。
29、制表人、审核人、审核时间:是指填写地名信息的承办人姓名、负责人姓名和对登记录入地名信息审核的具体时间。审核人是该项事务的主要责任人,应填写普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核人和审核时间,由地名普查办统一填写。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