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 - 图文(2)

2019-08-31 16:28

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 招标文件

6.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桩基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申报办理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

7.负责与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交房标准交房;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分户和产权过户手续;

8.负责组织本项目所有建筑及配套设施在保修期内(按国家法定的保修期限)及时保修,并负责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所有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9.负责组织售后服务工作及衔接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含维护保养;设备、房屋移交); 10.负责将项目竣工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整理汇编移交; 11.负责建设项目移交后的遗留问题处理;

1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房地产项目开发、施工的其他工作。 四、承包方式:

采用项目开发、施工建设成本及合理利润,实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和总价包干承包方式,中标方(乙方)自负盈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联合体从牵头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西韵佳苑安置小区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经年检合格(省外的企业均要求在湘已设立分支机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单位信誉好,经济实力雄厚;

2、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大中型房地产楼盘开发经验,近5年内(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具有房地产开发业绩(一次性开发楼盘面积≥4万平方米);施工企业近5年内(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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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性施工面积≥4万㎡的工程施工业绩;

4、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无安全事故记录和较大质量问题;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5、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承包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如下: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房地产或工程技术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工作年限不得少于10年,近5年内至少有1个一次性开发楼盘面积≥4万平方米开发管理业绩;

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5年内有1个一次性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工程施工管理业绩;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5年内有1个一次性开发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工程技术管理业绩;

凡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负责人均无在建项目,并提供近半年(2011年9月-2012年2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房地产开发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3 月 19 日至2012年 4 月 10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2年 3 月 2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 4 月 10 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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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十三、其他:

建设单位:长沙市岳麓区西湖渔场管理委员会 监管单位: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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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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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 1.1.2 招标人 长沙市岳麓区西湖渔场管理委员会 2 1.1.3 项目名称 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 3 1.1.3 建设地点 咸嘉路以北,中南药机厂以南 本项目为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咸嘉路以北,中南药机厂以南建设“西韵佳苑”村民安置小区。项目用地18.785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 4 1.1.4 工程概况 5 1.2 资金来源 资金自筹,已落实; 包括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地下、地面、地上所有工程的开发与施工;从项目报建、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至交付使用全过程,按经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工程施工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开发与施工、管理与服务。具体工程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作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定向安置销售、定设计建设标准、定价包干开发建设、包工程质量合格、包工程安全无事故、包按期交房产权过户、包遗留问题的处理等,主要包括: 1、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办理项目立项、环评、报建等工作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2、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环6 1.3.1 招标范围 卫、消防、人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审批手续; 3、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监理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接受招标人直接管理,监理费用由招标人转付)、小区道路、绿化、亮化、供水、供电、供气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进行招标及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委托选定检测试验单位,对所有开发、施工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4、负责编报项目投资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及月计划; 5、负责按项目施工进度申报用款计划,并按月向招标人(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委托方)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情况;向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支付工程款、材料款、设备费及其他用途款项; 6、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桩基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申报办理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 7、负责与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合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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