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 招标文件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保修承诺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保修承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为履行本工程的施工,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基本资质要求;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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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冷冻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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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招标答疑会
1.10.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招标答疑。
1.10.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1.10.3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该回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4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11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格式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3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向招标人提出疑问,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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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2.3.2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和阅读招标文件修改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3.3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为商务标,其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标以外的其它部分; (2)技术部分为技术标,其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开发方案。 3.1.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开标一览表 (5) 投标保证金 (6) 联合体协议书 (7) 项目管理机构 (8) 投标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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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10) 投标承诺书 (11) 其他材料
3.1.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明标,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 (1) 开发项目总体方案
(2) 开发项目总体成本控制方案与措施 (3) 开发项目总体质量控制方案与措施 (4) 开发项目总体进度控制方案与措施 (5) 开发项目总体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与措施
3.2 投标报价
本项目按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包干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含:①开发项目建安工程费、②项目开发费用、③开发公司管理费等费用。投标总价根据4万平方米(暂定面积)进行计算。
本次招标不设标底,但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以在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综合单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如对此要求有异议,须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同意接受。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企业及保证金托管账户的账号、户名、金额等信息并在进账单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和标段(限20个字以内),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或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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