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集团员工行为规范与其履职工作条例
托普集团员工是托普实现经营和管理目标的主体,是托普事业的源动力。 一、托普员工
凡是在托普集团内企业工作、并与托普集团内企业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各类合法社会公民,均为托普集团员工。 托普员工按从事工作性质,可分为: 1、管理人员 2、技术人员 3、市场营销人员 4、行政人员
5、后勤物业服务人员 托普员工还可分为: 1、资深员工 2、普通正式员工 3、试用员工 4、短期聘用员工
托普集团的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属合同制员工。 二、员工权利
1、公司员工依法受《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2、依照公司相关规定通过自己的劳动付出取得薪酬及各类奖励;
3、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享有国家及企业规定的各类福利(如保险、各种补助、各类假期、股权及股票期权奖励等);
4、受双方正式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的保护;
5、参加公司的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自己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员工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用工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
2、完成公司及其该员工上级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领导的管理,定期接受公司的工作考评; 3、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向公司如实提供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个人历史信息; 5、对公司忠诚,工作勤奋,对同事与客户真诚,奉献于事业。 四、员工档案
作为反映员工基本面貌及对其学习与工作状况客观记载的员工档案,是员工作为社会与公司一员的真实写照,公司重视员工过去的历史面貌,更重视在托普的变化和发展,关注其在公司的客观表现。
公司将通过纸质、实物档案及电子信息档案,忠实地记载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各种表现、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在员工刚进入公司时,公司从原单位取得必要的原始个人档案,同时在员工离开时协助将档案复制件送交新的接收单位。
客观、全面的员工档案是其岗位确定、职位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员工奖惩及异动
托普集团员工在工作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显著成绩后,应得到及时的奖励,反之,则应受到相应的惩处。 公司奖励方式有: 1、通报嘉奖 2、现金奖励
3、股权及股票期权奖励 4、学习与培训机会奖励 5、晋级
6、其它福利性奖励
公司惩处方式有: 1、通报批评 2、过失单处分 3、罚金 4、降级 5、停职反省 6、辞退与除名 7、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托普员工因工作或个人原因,可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含升职、降职、平调),也可以离开公司(含除名、辞退、休长假、待岗、辞职等),为员工的异动,均需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异动手续。 六、托普集团员工管理类制度
1、托普集团员工行为规范与履职工作条例纲要 2、托普集团员工招聘工作管理条例 3、托普集团员工基本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4、托普集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5、托普集团员工薪制及其福利制度 6、托普集团员工绩效考评办法 7、托普集团员工奖惩及晋降级管理条例 8、托普集团员工异动管理办法
9、托普集团员工个人信息数据库及一卡通管理办法
七、各专业集团公司及法人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控股集团发布的管理制度的指导下制定实施细则。 政府
托普集团政府关系规范
为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政府关系,形成适合托普集团发展的宏观环境,特制定本纲要。 一、公司与政府的关系 1、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 2、依法缴纳税收;
3、依法从政府部门取得公司经营所用的土地使用权;
4、依法从政府和政府的下属部门与派出机构取得公司所需的资源,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类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5、与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含学校、研究院、银行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6、定期向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书面或口头汇报/通报公司的基本经营状况,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各类经营统计信息,接待各类政府检查、视察、考察、调研与访问人员和团体; 7、参加政府举办的与公司有关的会议、活动;
8、申报并承担政府(含军方)的各类项目;争取政府的采购项目;努力取得政府限制性经营行业和项目的经营许可。 二、与政府部门协调和联络的部门及其职责
托普集团的各级部门都应高度重视公司与各地各级政府的关系。 1、控股集团
(1)制定托普集团与政府关系的基本规范;
(2)直接处理协调与中央政府及其所属部委之间的关系;
(3)与各专业集团共同协调托普集团有较大投资的所在省级部门和地方级主要部门的关系;
(4)控股集团董事局、监事局及监控管理中心应对与地方政府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务予以高度重视,控股集团COO则是集团对政府关系的首席代言人,下设政府信息部处理和执行与政府的关系,在北京设立北京工作组,专司与中央政府及各部委建立良好的关系。 2、专业集团公司
(1)具体落实本集团公司经营业务区域所在地政府的各类关系;
(2)指导各地法人公司与相应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
(3)重大政府关系应由CEO直接处理,专业集团公司COO为专业集团公司的当然代言人,并下设专业集团政府信息部,处理各类与政府的事务。 3、法人公司
(1)直接处理与公司注册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2)定期向专业集团公司及控股集团报告与当地政府的各类关系状况; (3)争取当地政府对公司支持,并取得最大化的资源。 4、部门/个人
托普集团的每个部门和个人都应是与政府建立良好关系的积极参与者。 三、托普集团政府关系类管理制度 1、托普集团政府关系规范纲要
2、托普集团政府法律法规(文件)收编及执行检查制度 3、托普集团政府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办法 4、托普集团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合作准则 5、托普集团工作简报管理办法 社会
托普集团社会关系规范
托普集团作为社会的成员,从社会的各个领域获取资源,在公司自身得到发展的同时回馈社会。 一个有良好社会基础与社会关系的托普是托普事业不断走向辉煌的重要保障。 一、托普集团需处理好的社会关系
1、在托普经营所涉及的区域,均应考虑对该社区的建设有所贡献;
2、托普人应保持一种平和、谦逊但有责任感的良好高尚的社会公众形象,并成为社区文化的积极支持者;
3、托普人及其托普事业应与社会发展结合在一起,使社会的每一个发展都带动公司的进步。公司的每一个成就都应能够深刻地影响社区的发展;
4、托普事业与社会的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有着深刻的背景关系,托普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社区科教及文化的发展 ,同时也必须适当地回馈社会公众性的学校、基础研究、公共文化、卫生事业等领域;
5、托普及托普人对社会表示的爱心还应特别体现在对残疾人及其组织的关注与资助、对各类福利事业的支持和帮助上;
6、对于相对落后的社区,托普应该通过自己的行动带动社会各界实施科教帮助、经济援助,对困难公民实施救济,对贫困失学儿童实施助学;
7、托普视企业发展需要,参加一些社会团体,并参与其中的活动。托普公司内还应成立一些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二、社会关系协调组织结构
1、各级公司董事会/董事局应是各种社会关系协调的组织者;
2、托普投资控股集团董事局组织发起成\托普集团社会事业发展基金会\,由集团内企业法人和个人共同发起捐助,秘书处设在董事局办公室。基金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董事局主席为理事会理事长的首要候选人,其余理事视其出资额作为理事候选人供选举;
3、各专业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设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协助董事长处理各类社会关系; 4、各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公司董事长处理社会关系;
5、投资控股集团资源监控部下设公共关系部门(或岗位、职能),各专业集团资源服务中心下设公共关系部门(或岗位、职能),负责与社会公共关系的联络、协调和及时向各级董事会汇报,并按照董事会对各类活动的资助和捐赠的批准意见进行实施。
三、托普集团社会公共关系规章条例 1、托普集团社会关系规范纲要 2、\托普集团社会事业发展基金会\章程
3、托普集团宣传工作规范 4、托普集团社团管理准则 5、托普集团对外资助、捐赠条例
企业经营
经营
托普集团企业经营管理
托普集团以IT信息增值服务商为企业核心定位,致力于不断提供能够反映托普自身特色的产品、技术和服务。 一、托普集团的经营业务群组
目前,按经营内容分为六大产业: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品牌产品研制销售,物流通路资讯服务,信息职业教育培训,金融产品运作服务,生态园林。
1、软件集成增值服务:主要是针对政府电子化、企业信息化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并开发研制各类应用软件,同时提供PC、UPS、服务器、工作站等集成配套产品,并进行网络设计及布线、安装等工程服务等。营业收入主要表现为项目工程收入;
2、品牌产品研制销售:主要是自行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或通过OEM/ODM,提供IT商务类或消费类的托普品牌产品,如台式及笔记本电脑、通信电源、LED显示屏、手机、M0DEM、数控机床等。营业收入表现为商品销售收入; 3、物流通路资讯服务:主要是以高效信息化的第三方现代全程物流服务为核心,向国内外IT产品的制造商和经销商提供通关运输、仓储配送、售后维修、渠道管理、市场调研、技术支持等服务。营业收入主要表现以物流贸易及服务收入; 4、职业信息教育培训:主要是进行大规模地IT职业教育,培养操作性极强的软件蓝领,为企业发展储备员工和潜在用户,同时进行软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等专业证书培训及短期IT培训。营业收入表现为学员的学费收入;
5、金融产品运作服务:以货币和信用为内容,与外部金融机构紧密合作,以投资控股的金融租赁、保险等金融机构(或内部模拟金融机构)为载体,经营金融资产,运用金融工具,提供资金信用、信托保险等直接或中介服务,从而推动托普IT产业经营。营业收入主要表现为手续费等金融服务收入;
6、园林生态经营:生产(栽培)各类园林生态用花、草、树、木,承接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美化托普集团内部环境。营业收入表现为花、草、树、木的销售收入及园林工程收入。 二、托普集团的经营管理模式
托普集团实行统一规划、授权管理、独立经营的模式。 1、投资控股集团
(1)确定托普控股集团经营战略、经营原则、经营理念;
(2)确定各专业集团及各法人公司的经营目标、经营类别、经营区域的授权; (3)确定托普控股集团经营管理的信息系统;
(4)审批各专业集团、各法人公司、各经营部门的财年、财季的经营计划; (5)审批各专业集团的经营管理的基本制度;
(6)聘任(审批)各级经营负责人(CEO/SEO/EO),确定薪酬及提奖考核办法; (7)审批其它重要经营事项。 2、各专业集团
目前,授权六个专业集团进行经营运作及管理:
(1)托普信息(iTOP)集团公司:授权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的经营管理,国内重点市场区域为西南、西北、中南; (2)迈托普(my Top)集团公司:授权主要从事品牌产品研制销售的经营管理,国内重点市场区域为华北、东北; (3)柯尔(COLL)集团公司:授权主要从事物流通路资讯服务的经营管理,国内重点市场区域为华东、华南; (4)托普教育(eTOP)集团公司:授权主要从事信息职业教育培训的经营管理,面向全国发展,现主要集中在西南、华东、中南、东北、西北;
(5)托普金融(fTOP)集团公司:授权主要从事金融产品运作服务的经营管理,按上海、北京、成都三个金融中心和独立金融机构进行属地化管理和服务;
(6)托普园艺(gTOP)集团公司:授权从事花、草、树、木的栽培、销售,承接各类园林生态工程。
专业集团在控股集团授权范围内:
(1)确定本专业集团的经营定位、经营品种、经营对象、赢利模式; (2)审核本专业集团、各法人公司及各经营部门的财年或财季经营计划; (3)实施本专业集团的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4)拟定本专业集团的经营管理的基本制度,制定经营管理细则、办法; (5)审核考察本专业集团的经营者(SEO/EO)业绩。 3、各法人公司
(1)检查督促所属经营者(EO)的日常工作; (2)协调解决所属经营者(EO)工作中问题; (3)选聘能更多、更好地创造利润的经营者(EO)。 4、各经营部门
(1)从事具体经营管理工作,创造经营利润,规避经营风险; (2)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全权进行商务决策。 三、经营监控、管理和服务的部门设置
1、控股集团部门/岗位设置:控股集团首席执行官(CEO)。 2、专业集团部门/岗位设置:专业集团首席执行官(CEO)。 3、各法人公司部门/岗位设置:高级执行官(SEO/负责人)。 4、各经营部门/岗位设置:执行官(EO)。 四、经营管理遵循的原则
1、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民商法法律;
2、执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信托法》、《保险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与经营业务相对应的专门的法规规章; 3、执行各级股东联合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局/董事会决议; 4、执行托普集团经营管理的制度文件; 5、坚持客户至上原则; 6、坚持服务赢得市场原则; 7、坚持投资换取市场原则;
8、坚持提高产品及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原则。 五、托普集团经营管理类制度 1、控股集团
(1)托普集团经营管理纲要
(2)托普投资控股所控各专业集团公司SEO、EO聘任文件 (3)托普控股集团CEO/SEO/EO财务计提及考核制度 (4)托普集团内各法人公司买卖结算管理办法 (5)托普集团市场广告宣传管理办法 (6)托普集团系统集成及工程管理办法 (7)托普集团物流业务管理办法 (8)托普集团代理产品分销管理办法 (9)托普集团生态园林营销管理办法 (10)托普集团职业教育产业经营管理办法
(11)托普控股集团经营报表资料、数据信息的报送制度 (12)托普控股集团的客户及营销渠道管理制度 (13)托普控股集团品牌产品推广及定价管理制度 (14)托普控股集团国际贸易管理制度 (15)托普控股集团重大商务活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