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托普集团律师职责规范
4、托普集团重大经营、投资决策法律论证办法 5、托普集团合同及印章管理办法 6、托普集团对外争议处理办法 7、托普集团工商及商标事务管理办法 8、托普集团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9、托普集团内部仲裁管理规定 审计
托普集团审计工作管理规范
托普集团公司审计是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手段,使公司及员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诚实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纠正违规行为。
托普审计工作必须有效使用信息化手段和工具。 一、托普集团审计形式
1、国家有关部门指定审计单位对公司有关项目进行的专项审计和检查;
2、公司聘请社会化审计部门对公司相关项目进行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集团内各公司/部门/个人进行的各类审计。 二、内部审计机构及其职能 (一)控股集团
设立监控中心审计部,并在各专业集团(或区域)视需要设审计中心,归审计部直管,其职责: 1、制定集团审计制度;
2、制定集团季度/年度审计计划;
3、对集团内各专业集团公司/法人公司/部门/个人的执行国家有关财会、金融、资产等法律法规、财务状况与经营效益、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等相关项目进行审计; 4、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评价; 5、为集团公司提供投资决策依据。 (二)专业集团公司/法人公司
不专设审计部,但相关的财务、资产、金融、人力资源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财务、资产、金融部门应设立相应的稽核(核查)岗位或职能。 三、内部审计人员及其职责 1、审计人员
托普集团的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审计、财务、经营、管理、基建工程预决算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各项目的审计人员由审计部各中心推荐,审计部总裁审核,报董事局批准。 2、审计人员职责
(1)依照公司制度进行审计; (2)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保守秘密; (3)客观公正,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 (4)不徇私舞弊;
(5)有重大问题立即报告上级直至董事会/董事局(监事会/监事局); (6)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
(7)必须对与本人相关的审计事宜进行回避。 四、审计内容 1、财务报表审计 2、预算、决算审计 3、资产状况审计 4、金融状况审计
5、经营安全性审计 6、基建工程专项审计 7、其他工程项目审计 8、投资项目审计
9、各集团公司/专业公司/部门/个人(高管)年度审计 10、个人职务(岗位)异动审计 11、公司停业(息业)审计 12、拟收购(兼并)专项审计 13、其他专门指定的审计
14、审计处理意见执行情况后续审计 五、审计程序
1、董事局批准的审计项目及公司内有关部门/个人提出审计要求/请求; 2、审计立项,设立审计项目小组;
3、拟订审计计划,并将计划通知被审计单位/个人; 4、实施审计计划;
5、审计终结形成审计报告,并送提出审计要求/请求的部门领导,报送各级董事会/董事局及监事会/监事局; 6、审计主管领导批示后,通知被审计项目/单位/当事人审计结果;
7、被审计单位如有异议,可向审计部或监事局提出异议,请求复审(复审可委外审计);
8、根据审计项目的类别、金额和重要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后续审计,检查审计意见的落实或整改情况. 六、托普集团审计类制度
1、托普集团审计工作管理规范纲要
2、托普集团关于配合各级政府对公司及有关项目审计的规范 3、托普集团外送(请)审计管理条例 4、托普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5、托普集团预决算审计制度 6、托普集团财务状况及报表审计制度 7、托普集团费用审计制度 8、托普集团基建工程专项审计制度
9、托普集团投资项目(基建工程除外)审计制度 10、托普集团各类经营性工程项目审计制度 11、托普集团个人审计制度 12、托普集团金融审计制度 13、托普集团资产审计制度 14、托普集团审计收费标准规范
15、托普集团审计结果处理报告及存档规范 16、托普集团审计信息化制度 行政
托普集团行政管理工作规范
托普集团行政管理水平及其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工作效率,进而影响公司的效益。 行政工作直接服务于集团各类各个层面的决策、执行机构,并对内部行政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一、托普集团行政工作
托普集团行政工作可分为: 1、行政人员及其管理 2、行政办公
3、部门及个人考核/考评 4、参加公司外部会议
5、公司内部会议规范及本级会议决议及专项工作要求的协调督促和进度检查 6、内部文件的发送、传递及归档 7、外来文件的收发、传递及归档
8、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各类访问、接待和交流 9、行政授权 10、秘书
11、公司各类发布信息的审核 二、行政管理机构及其岗位
托普集团内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各专业集团公司、各法人公司、各级部门都应设有相应的行政部门,托普集团的每一位员工,都应了解、掌握一定的行政事务处理能力,并履行自身所在岗位相应的行政职责。专职行政人员是集团内专职履行行政职能的专门人才。
托普集团由各级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托普集团公司运行监控部(COO)、各专业集团CEO/CFO/CIO/COO及各法人公司SEO/EO办公室(行政主管或助理)履行其领导公司行政工作的职能。 1、控股集团
(1)董事局办公室履行其对董事局的各类行政职能; (2)监事局办公室履行其对监事局的各类行政职能;
(3)公司运行管理部(COO)负责其本部门资源部门的行政职能,同时对各专业集团及法人公司的行政工作进行监管。
2、专业集团公司
(1)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其对董事会的各类行政职能; (2)监事会办公室履行其对监事会的各类行政职能;
(3)专业集团运行管理服务部(COO)负责其本部门资源部门的行政职能,同时对各法人公司的行政工作进行管理和服务。 3、法人公司
(1)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其对董事会的各类行政职能; (2)监事会召集人负责或指定人履行其对监事会的各类行政职能;
(3)SEO/EO行政主管(助理),履行其对本部门经营中的各类行政工作职能。 4、重要部门或重要项目
对于重要部门或重要项目,可由部门/项目负责人申请报专业集团公司批准,在不超过控股集团行政人员/部门定岗比例的情况下,可设行政岗位/人员。 5、个人
员工个人根据公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自身岗位职责,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能。 三、行政工作职能及其原则 1、控股集团公司
(1)应对集团的各类行政人员素质提出明确要求,并视不同公司/部门的经营状况确定行政岗位数; (2)确定各类行政管理的工作准则及管理制度; (3)任免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4)组织集团内的季度/半年/年度考评。 2、专业集团公司
(1)批准确定各公司/部门/项目所上报的行政人员; (2)定期对行政人员进行培训/ 考核; (3)确定行政工作管理的各项细则; (4)任免各类行政管理人员;
(5)管理并实施本专业集团公司内的季度/半年/年度考评。 3、法人公司/部门/项目 (1)招聘已定岗的行政人员;
(2)完成实施本公司/部门/项目的各项行政工作; (3)实施本公司/部门/项目的考评。 四、托普集团行政管理类制度
1、托普集团行政管理工作规范纲要
2、托普集团行政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及其管理条例 3、托普集团行政办公管理规定 4、托普集团行政办公场所的有关规定 5、托普集团行政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6、托普集团公司/部门/个人考评工作实施办法 7、托普集团内部会议管理制度 8、托普集团参加外部会议规范
9、托普集团文件的内部发送、传递及归档制度 10、托普集团外来文件的收发、传递及处理办法 11、托普集团各类访问、接待和交流的有关规定 12、托普集团行政授权及签字审批的有关规定 13、托普集团加盖印章签字审批规定
14、公司秘书工作和主要领导秘书的有关管理规定 15、其它行政管理类制度文件
五、各专业集团/法人公司根据本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公司资源
人力
托普集团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
在托普事业发展过程中,人是起多重决定作用的因素,托普以人为本的思想不应仅仅体现在尊重和善待员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上,还应该体现在将人作为一种极有价值的资源,加以充分的开发和最大限度的利用,并使每个员工的人生价值和潜能得到充分的展示、发挥和提升。
托普集团始终将开发人力资源作为其开发整个托普事业资源库中一项最重要和核心的工作。 一、人力资源
不同于其他资源或工具,人由于其高度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其两面性、多变性和可塑性,因而也充分显示出人作为一种资源的独特性。
按照不同人的特征,人作为资源,成为人才,其可以分为: (1)创造型人才 (2)学习继承型人才 (3)沉稳守成型人才 按从事的专业特征,可分为: (1)综合全能人才 (2)管理人才 (3)技术人才 (4)市场拓展人才 (5)营销人才 (6)行政人才 (7)服务人才 按工作绩效可分为:
(1)优秀人才 (2)称职人才 (3)可用人才 (4)绩差人才 按职位高低可分为: (1)高级人才 (2)中级人才 (3)一般人才
不同的人才组成的群体,形成了人力资源。 二、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1、托普集团对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首要原则是:充分尊重员工个人的兴趣、爱好、志愿,用其之长,避其之短; 2、托普重视将不同类别的人才加以全方位开发,即使被公司考核而淘汰的员工,公司还将其待岗后进行培训,以便其能在培训后在公司内外重新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3、公司认为,每个智力正常的员工,都会在其知识、能力、兴趣均适合的岗位上发挥极佳的作用,做出卓越的贡献。因而,人尽其才,寻求固定岗位的合适人才以及特定人才的适当岗位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
4、托普将企业发展与企业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同步提高结合起来,企业在优秀人才的管理下不断发展,各类人才也在企业的发展中通过不断学习和总结而不断进步;
5、公司将充分利用员工进入公司前不同单位和地域的工作经历和经验,集思广益、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使引进的各类人才既能继承过去的成功经验,又能适应有托普特色的企业管理环境和文化氛围。 三、干部的培养和提拔
在所有的员工中,中高级管理、市场、技术、行政人才(即干部)在工作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人力资源中的重要群组。能否在广义人才群体中发掘出一批优秀干部,是托普事业能否持续高速发展的关键要素。 让干部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勇于进取,成为公司德才兼备的骨干,必须不断加强对干部的培训。 托普对干部的发掘和培养基本方法: 1、让普通员工都有参加管理和领导的机会; 2、在员工的工作中发现人才;
3、将人才在不同的部门/工作岗位进行锻炼以培养综合性人才;
4、将人才在其擅长的岗位锻炼,并不断给予专业进修提高的机会,以培养专才;
5、在工作中发现真正能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善于找到问题的关键和实质、不随便上交矛盾、下推责任、工作业绩真实和优异的干部并将其提拔到更高一级领导岗位; 6、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寻找最适合的干部,让干部找到最适合的位置。 四、人才考核评测
托普集团对各类人才均要进行考核评测,托普的考评标准主要是: 1、经核实且大家公认的工作业绩; 2、对托普资源的有效贡献; 3、团队精神和工作热情; 4、客户(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五、人才储备
由于托普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都需要储备足够的人才,因此必须: 1、建立托普集团人才资源库;
2、将重要人才通过优厚待遇聚集到公司,可为公司创造最大化的价值,同时可削弱竞争对手的力量; 3、对公司外的人才进行跟踪,保持密切联系,使得当公司发展需要增加人力资源时可及时招聘到位; 4、公司还可通过与各高等院校的密切联系,为企业发展造就后备人才。 六、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托普集团的各级公司/部门的董事会和各级执行官都应该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倡导者和主管领导。 1、控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