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学在我国是学科的存在,而不单是一个研究领域
“学科”“领域”之争,一直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学的发展。在2018年的一次内部讨论中,潘懋元先生再次指出:“关于高等教育学‘学科’‘领域’之争,本来并无专门探讨之必要,因为‘学科’和‘领域’本来就是两条并行且交叉的轨道,应当共生共进,并行不悖。”[1]事实也确实如此,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化发展并不影响非学科形态的高等教育研究及知识积累;中国和美国分别坚持“学科论”和“领域论”,但两国的高等教育研究及其所形成的知识积累和建制体系都获得了不断发展。
既然如此,为什么“学科”“领域”之争却一直存在?国别间的“学科”“领域”之争,无疑是由于不同制度、文化学术传统等背景所产生的不同且稳定的观念。“学科”“领域”之争所针对的都是高等教育研究及其所形成的知识积累和建制体系这个事物,同样的事物投射在人们不同的“观念之镜”上,便映射出了不同的镜像,但事物还是事物本身。在美国,高等教育学虽无学科之名,但实际上是一种领域化的学科,只不过这个领域化的现代学科形式不符合他们的文化学术传统中所认定的学科。以经典学科的标准来框定和要求高等教育学的发展肯定不对(他们也没有这么做),但不认为高等教育学是他们心目中和文化传统中所认定的学科也无可厚非。在我国,摒弃传统经典学科的“三独特”标准,以现代新兴学科的视域来看,高等教育学在知识体系上经过数十年的积累,已具备了相当大的规模和一定的水平,足以构成一个现代的领域化的学科;而在外在建制上(组织机构、人才培养体系、专门刊物、交流平台等方面)甚至不亚于一些传统学科的建制。
由此看来,对于国别间的“学科”“领域”之争,并不存在正确与否的问题,不存在调和的问题,两种观念、两种道路并行不悖,但不能试图以彼方观点来质疑和反对我方,反之亦然。就我国内部的争论而言,“领域论”者基于传统经典学科的标准、基于“高等教育学在美国不被认为是学科”来质疑我国高等教育学的学科身份地位和学科化发展道路是不合逻辑、不合时宜、不合我国现实情况的。
(二)高等教育学是独立学科,在实质上与教育学并无隶属关系
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的关系问题,是我国高等教育学发展无法回避的基本理论问题。高等教育学学者,很早就科学地论证了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的本质不同(在学科缘起、学科性质、学科发展逻辑、研究对象和问题域、研究方法等诸多方面),但高等教育学为什么还是处在与教育学的纠葛之中?原因有三:第一,我国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走的是“先外部建制确认,后内部知识建制”的道路,并不是高等教育研究及知识体系积累到一定程度而后获得学科地位。这种先天的不成熟性决定了高等教育学发展一开始不得不借鉴教育学的理论和框架,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这样的状态中,这就催生和固化了高等教育学就是依赖于教育学的次级学科的认识。第二,高等教育是教育的下位概念,所以人们难免自然地误认为高等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下属学科,而不是能与教育学并列的独立学科。第三,高等教育学一开始就在学科专业目录里被列为教育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加之我国的学科制度是一种刚性的、指令性的、层级式的“国家学科制度”,所以在学科建制中,很多高等教育学学科所依靠的组织都是下设于教育学建制之中,形成了稳定的结构,同时也形成了高等教育学下属于教育学的稳定认识。
尽管上述种种原因导致“高等教育学学科在实质上独立于教育学学科”的事实性认识没有获得普遍认同,但基本都是思维惯式和误解,无法动摇高等教育学独立于教育学的差异性前提,无法否认二者的实质性分野。就上述第二个原因来说,作为高等教育上位概念所指的“教育”是没有定语修饰的,是包含各类别、各层次教育的综合大概念,而“教育学”则不同,名为教育之学,实际上是普通教育学、儿童教育学,显然无法涵盖高等教育学。也就是说,高等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类别,但高等教育学在实质上与教育学并无隶属关系,高等教育学和教育学都是整个教育科学中的两个相关但相互独立的学科。
(三)高等教育学是独立学科不只是一种单纯的事实判断,也包含一种价值判断和选择的意蕴
“高等教育学是学科”在事实表达和判断之外,还包含我国基于本国制度、文化学术等现实情况对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化发展方向的追求和按学科要求建设高等教育学的选择。在美国,不论是否认为其是学科,都丝毫不影响高等教育研究及其所形成的知识积累和建制体系的发展,反而因为没有严格的边界壁垒而有利于跨学科、多学科地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但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高等教育学如果没有学科身份,那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绝对不可能是美国的情况,成为一个繁荣的“研究领域”,而是成为一个缺乏正式组织建制与人才培养体系的低级研究领域。如果不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争取到高等教育学的学科身份地位,并且一直坚持学科化的发展方向,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及人才培养事业则无法形成如今的局面。因此,我国高等教育学不仅是学科,今后也必须坚持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化发展方向,并谋求提升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地位。
(四)高等教育学是现代新兴学科、应用软学科,而不是也不可能是传统经典学科
对高等教育学学科性质的认识和把握对高等教育学的发展具有方向性、基础性的影响。按照学科分类传统的、常用的分法,高等教育学是文科,是社会学科,是应用学科。不过这样的分类还不足以充分揭示高等教育学的学科性质。高等教育学学科研究者最常借鉴的相关思想主要有:托尼·比彻和保罗·特罗勒尔的“纯硬科学、纯软科学、应用硬科学、应用软科学”和“结构强制性学科、结构关联性学科”[2];华勒斯坦等人在《开放社会科学》中关于社会科学发展的思想理论;迈克尔·吉本斯等的“知识生产模式Ⅰ、知识生产模式Ⅱ”[3]。三者被广泛援引和借鉴,都是由于其一定程度上科学地揭示和指向了20世纪后半叶以来与传统经典学科范式相分野的现代科学知识发展的特点、变化和趋向。
高等教育学就是典型的现代新兴学科、应用软学科,诞生在科学知识发展高度分化后而又高度综合交叉、新兴学科层出不穷的大科学时代,诞生在“社会需求逻辑”能够显著影响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科学知识发展的时代,诞生在学科领域化和领域学科化、科学知识分界模糊化的开放时代,其学科性质及知识生产和发展方式具有显著的“结构关联性”“知识生产模式Ⅱ”和“社会需求逻辑主导”的特性,呈现一种相对开放的状态,表现为一种多学科的研究领域。这一切都与传统经典学科相分野。我国高等教育学学科诞生以来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按照经典学科的标准来要求和发展的,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长期追求类似于传统经典学科的“理论体系”,不过越来越多的高等教育学学人已经认识到追求完备严密的高等教育学理论体系的不可能性和不必要性,认识到高等教育学作为现代新兴学科有别于经典学科的学科特性,并由此呼吁我国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的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