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与人员
*0301 企业是否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看企业组织机构图,查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能设置(图示),是否涵盖生
产、质量、物料仓储、设备、销售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
/人员。
1. 查企业分管生产及质量的负责人、生产及质量管理中层干部基本情况,内容包
括: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从事制药行业年限、所
在岗位等。
2. 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不得委派给他人。以文件形式规定的质量管理
部门的职责通常包括(但不一定局限于)以下各项:
2.1 所有原料药的放行和否决,外销的中间体的放行和否决;
2.2 建立原材料、中间体、包装材料和标签的放行或拒收系统;
2.3 在决定原料药放行前,审核已完成关键步骤的批生产记录和实验室控制记录;
2.4 确保各种重大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已解决;
2.5 批准所有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规程;
2.6 批准所有与原料药或中间体质量相关的各种规程;
2.7 确保进行内部审计(自检);
2.8 批准中间体和原料药的委托生产单位;
2.9 批准对中间体或原料药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各种变更;
2.10 审核并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
2.11 确保对质量相关的投诉进行调查并给予适当处理;
2.12 确保确立有效的体系,用于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准;
2.13 确保物料都经过适当的检测并有测试报告;
2.14 确保有稳定性数据支持中间体或原料药的复验期或有效期及储存条件;
2.15 对产品质量情况进行回顾及审核(ICH标准)。
3. 应以文件形式阐明的生产部门的职责通常包括(但不一定局限于)以下各项:
3.1 按书面程序起草、审核、批准和分发中间体或原料药的各种生产规程;
3.2 按照已批准的生产规程生产原料药/中间体;
3.3 审核所有的批生产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并已签名;
3.4 确保所有生产偏差均都已报告、评价,关键的偏差已作调查并有结论和记录;
3.5 确保生产设施已清洁并在必要时消毒;
3.6 确保进行必要的校准并有校准记录;
3.7 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有相应记录;
3.8 确保验证方案、验证报告的审核和批准;
3.9 对产品、工艺或设备的变更作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