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2010-02-08
月2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
民事裁定书([2006]皖民二初字第
0010 号),在与工行埇桥支行、建行
宿州分行的诉讼中,科苑集团持有上
海庆安药业集团的股权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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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海辉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37% 0.73% 被吊销 该公司于2006年1月被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针对上述五宗股权,科苑集团已将其交付给科苑实业,但尚未完成股权过户手续,科苑集团将积极配合科苑实业办理相关股权的过户手续。同时,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及《出售资产交割确认书》,科苑实业承诺因出售资产被冻结或抵押及其他原因,致使相关资产不能及时交割或过户至科苑实业或其指定的科苑控股名下时,科苑实业将不基于任何原因追究科苑集团的责任,并自愿承担由于不能及时交割或过户而造成的风险及损失。
(4)交付的固定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科苑集团向科苑实业交付的固定资产合计4,397,565.47元,主要为房屋、构筑物。其中,涉及的房屋等资产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5)已交付但尚未完成过户的无形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科苑集团向科苑实业交付并由科苑控股接收的无形资产21,387,435.34元,该无形资产系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宿固路东侧的一宗土地,其四至为:东至淮北物资供应公司,西至安徽轻工化学厂,西南至宿固路,北至市路桥公司。土地证编号为宿州国用(2001)字第010485—010486号,相关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根据《出售资产交割确认书》,相关方承诺:
(1)各方将积极配合,在资产交割日后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尚需过户的资产登记手续。
(2)各方确认自2010年1月1日起,无论上述出售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是否完成,出售资产的所有权已转移至科苑实业,科苑实业自该日起即为出售资产的唯一所有权人,与出售资产有关的所有的权利、义务、收益、风险自该日(含该日)起均由科苑实业享有或承担,中弘卓业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相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