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2010-02-08
长病假人员及其他人员合计38人,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继续留在科苑集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符合2009年4月13日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的有关约定,并应需要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相关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并根据深圳鹏城审计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贷款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深鹏所股专字[2010]11 号),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未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中,科苑集团与中弘卓业、建银国际于2009年4月13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截至本报书签署之日,除协议中规定的发行股份不转让的承诺需继续履行外,该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该协议的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1) 2009年4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协议。
(2)2009年5月5日,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协议。
(3)2009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49 号)。
(4)2009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50 号)。
(5)截至2010年1月6日,中弘投资100%股权、中弘兴业100%股权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