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2010-02-08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的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独立财务顾问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相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一)本次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
1、2009年3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事宜。
2、2009年4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及相关事宜。
3、2009年5月5日,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等各项议案。
4、2009年9月15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26次会议审核了科苑集团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获得有条件通过。
5、2009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49 号),核准公司向中弘卓业发行378,326,988股股份、向建银国际发行59,946,68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6、2009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50 号),核准豁免中弘卓业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378,326,988股、导致其合计持有本公司397,826,98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7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7、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中弘投资100%股权、中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