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管员(信息员)会议。由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本镇协管员、信息员参加。
第五条 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镇食品药品监管站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六条 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站长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第七条 本制度由镇食品药品监管站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三)协管员(信息员)会议。由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本镇协管员、信息员参加。
第五条 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镇食品药品监管站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六条 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站长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第七条 本制度由镇食品药品监管站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