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管理总经理室SOP手册
2.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印章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保管、使用印章。不得将印章携出办公室。
第二条
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随用随取,用后立即存放原处,并及时上锁。
第三条
下列情况可以使用印章:
1.以酒店名义对外发出的公文;
2.以酒店名义对外联系、商洽业务工作的介绍信、证明信等;
3.以酒店名义与有关单位签署的合同、协议等;
4.本单位职工办理私事,确需酒店出具的证明信等;
5.经总经理批准其他需要使用印章者。
第四条
使用酒店印章必须经酒店领导书面批准,使用部门印章必须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
第五条
1. 开具印制好的介绍信,必须将存根所列项目填写清楚;视情况,如需领导签字,则请总经理在“批准人”一栏签名后,再加盖公章;
2. 使用信笺开介绍信,应按领导批准的底稿抄清后再盖公章;
3. 介绍信存根和底稿,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员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拒绝用印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七条
1. 各部门印章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式样、尺寸统一刻制,在使用前,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单位发送启用通知。
2.酒店印章,要留印模存查。作废的印章要及时上交存查。
三、收发文管理制度
1. 公文办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批办、承办、拟办、核稿、签发、印刷、用印、传递、
归档、销毁等程序。
2.凡酒店及总经理的收文,由总经理室签收登记。属酒店领导亲收件,一律交收件人亲自
拆封。
3. 公文登记后,由总经理室根据总经理的批示,转交各位领导传阅,如需转交有关部门阅
办,应由机要秘书送交,并经登记、签收后才可送交。
4. 阅读文件应按规定范围,秘密级以上文件须到总经理室阅读,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应办
理手续,用完后及时退还。秘密级以上文件,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均不得携离办公室。
5.各部门或个人对承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期限迅速办理,不得拖延积压。
6.各部门均应实行公文催办制度。负责办理公文的人员,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应件件
有落实,事事有下文,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事。
7.公文办完后,应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
理立卷,当年文件应于第二年第二季度移交完毕。
8.各级职员调动时,应将文件(含保密记录本)清理移交,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总经理室登记保管。
9.没有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由总经理室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要进行登记,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不准作废品出售,一律用碎纸机打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