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计划书
1. 作业目的
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初选择和任命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编制出针对具体项目的实施过程具有指导作用的管理计划书。
2.作业依据
《******置业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置业有限公司程序文件》之《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3.主管岗位 工程部经理:选择项目经理,报主管工程副总审批,审批后签发任命书。 主办岗位 项目经理:编制项目管理计划书,报主管工程副总审批。
4.紧前工作条件
任命项目负责人:项目已立项,准备实施。
项目管理计划书:准备开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选定。
5.作业描述
5.1任命项目负责人:
工程部经理在项目实施之初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管理能力、管理经验的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报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审定(一般以公司呈批件形式),审定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发“工程项目负责人任命书”,盖公章后存档并发到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必备的资料之一。
5.2编制项目管理计划书
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目标、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书》,报工程部经理审核,再报主管副总经理审定,作为进行项目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5.2.1《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2.1.1工程概况、说明
对工程的地点、幢数、层数、面积、基础形式、结构形式、用途进行描述,说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开工时间等,此外,应对工程的特点、难点加以说明,以便制订出针对性的控制方法和程序。
5.2.1.2工程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