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管理手册(7)

2021-02-21 13:35

收到开发部的土地移交通知后,工程部经理和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若土建施工单位已确定,可通知施工单位同去)带好相机(最好是有日历的)和相关图纸资料与开发部到现场与交地单位交接,查勘全场(做好全景拍摄)。项目经理应引导双方在有问题需要交涉的地方停留(做好局部针对性拍摄),由对方介绍情况,双方议定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法。

5.2.2现场交接界桩、测放红线点

对于原单位用地,应对边界(围墙、界桩)交接清楚,做好记录,在地形图或平面图上标注清楚,对于通过竞拍或转让取得的空地,应现场测放红线点(由开发部申请并组织城市规划测量队测量放线),记录、标注清楚,并应记录一些延伸点、参照点的位置、距离(如某界点离路边垂直距离多少)以帮助校核(或重放)界桩点。对于测放好的界桩点,应加以保护(如已确定土建施工队,可安排施工队现场一起参与,或安排砌筑围墙的队伍或拆迁队进行界桩加固保护),避免界桩遭到损坏造成界线不明。

5.2.3 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除土地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土地接收时应达以下标准:场地标高要求与场外道路平齐;场地平整度要求起伏不超过正负30厘米;周边的边界线是否封闭,边界的折角点的界桩是否齐全和牢固,位置是否准确;边界是自然水面的,间接界桩与边界线的距离是否明确;地面以下的建筑物基础,构筑物已清除,过境的管线已妥善搬迁,区域内管线已在区域边界外截断;地面以上和区域上空已清空(公司要求保留的除外);与周边任何个人或单位没有土地使用权益上的纠纷;区域与场外主干道之间必须畅通,并能保证重型施工车辆的通行安全;区域附近已留有足够容量的电,自来水和废污水排放的接口。

5.2.4 现场交接会议,交接记录

查勘完现场、界桩交接或测放完后,应在现场马上召开会议,确定是否接收。决定一般分三种情况:(1)同意接收,没有遗留问题,交接清楚;(2)同意接收,遗留问题商定处理方法、时限;(3)不同意接收,不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接管条件,整改后另行约时接收。

同意接收土地的,现场签署土地接收文件,由开发部与对方单位签,我部与开发部签移交记录,红线点、界桩交接记录。对有遗留问题的,应留下对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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