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条 总则
物资管理是指对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所需各种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等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重要条件。
为了提高的公司的物资管理水平,降低产品成本、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用料计划管理
第二条 用料计划编制时间
公司所属各用料部门必须建立用料计划编报制度。用料计划需在当月25日前将下月的用料计划编报完毕。检修用料、专项工程等用料,可编专项用材料计划,尤其是特殊料必须提前上报,以便组织采购。
第三条 用料计划要求
使用材料部门编制用料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本着既要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又节约降耗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用材料计划的编报应标准、规范。
第五条 用料计划的变更
使用材料部门工作任务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并填写计划变更单,物资管理部以便调整采购计划。
第六条 用料计划必须达到“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
(一)“及时”即编报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