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班主任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取钱物或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礼品的;
(5)班主任不按学校要求,造成学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教师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 考勤(10分)
(1)病假3天扣1分。符合相关规定的病假第一天扣0.3分,第二天扣0.3分,第三天扣0.4分,三天为一扣分周期。
(2)事假1天扣1分。
(3)旷工1天扣3分,旷课1节按旷工1天扣3分,正课或自习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4)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例会,专题会等每缺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 (30)
量化出学校所有教学周工作量。全体专任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数,得出学校教师人均工作量。教师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学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师周工作量得分=教师周实际工作量÷学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30分
3、 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 备课(5分)
扣分部分共计4分。
①编制学期教学进度和计划,缺一项扣1分;
②精心设计课时教案,学期中间检查,每缺一课时扣0.5分(按教务安排检查教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