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奖7、5、4、3、2学分(65、50、40、30、20学时)
三等奖6、4、3、2、1学分(60、40、30、20、10学时)
地、厅级奖:按获奖者排序授予以下学分(学时):
第一至第五位(余类推)
一等奖7、5、4、3、2学分(40、30、20、10、5学时)
二等奖6、4、3、2、1学分(35、20、10、5、2.5学时)
三等奖5、3、2、1、0.5学分(30、10、5、2.5、1.25学时)
科技成果奖的计分(学时)按最高奖项计,不重复计分。
二、 II类学分(学时)计算方法:
(一) 参加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授予1学分(6学时),讲课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6学时)。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 学分(60学时)。
(二) 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学时)。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6学时)。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30学时)。
(三) 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合格,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学时)标准授予学分(学时)。此类学分(学时)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30学时)。
(四) 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学时)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
(余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