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工 作 方 案
2013年4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好《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松原市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吉林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本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化办学为重点,以自主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努力营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二、评估对象
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对象:全区中小学校(含高中、民办学校、村小)。
三、评估时间
全区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 四、评估内容
1、检查学校督导评估组织、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自评报告。
2、检查学校落实《吉林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情况。主要内容共四个方面:(1)办学思想与规范办学行为。(2)教育教学管理。(3)办学成效。(4)学校自主发展。这四个方面包括B级指标11项,C级指标40项。
除以上四方面督导评估内容外,民办学校还应符合《吉林省民办中小学校办学必备条件指标体系》要求,这部分指标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保障条件。
五、评估原则、方法、程序 (一)评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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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向性原则:实施全区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旨在引导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端正办学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2、民主性原则: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督导机构、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过程;坚持实事求是,督导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公正。
3、发展性原则。坚持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既重视学校发展的结果,也注重学校发展的过程,建立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既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又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4、全面性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把面向全体学生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坚持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区根据本地实际,对辖区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和整体部署,2013年——2015年完成对辖区中小学校第一轮的评估,推动区域内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动态性原则。对通过评估获得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荣誉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不搞“终身制”。经复查发现问题,责成学校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取消其示范学校称号。
(二)评估方法
督导组评估各学校主要是注重实地考察,如采取听课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督导评估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定性分析。评估分数的核定,采用二次量化加权求和的方法,三级指标的评估等级为A、B、C三等,分别对应的权重系数为1.0、0.8、0.5。
(三)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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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本程序包括:督导部门制定督导评估计划并下发通知,学校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申请督导评估。评估组进行评估包括评估前准备、评估过程、反馈意见、听取学校说明和申辩、形成意见书发送学校并报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定期或不定期复查等环节。
六、评估结果的运用
评估结果作为认定素质教育示范校、优秀学校、合格学校、待合格学校四个等级的依据。高于95分(含95分),同时各项C级指标均为B等以上的学校,认定为素质教育示范学校;高于85分(含85分),同时各项C级指标评为C等的不超两个的学校,认定为优秀学校;高于75分(含75分)的学校认定为合格学校;低于75分的学校认定为待合格学校。
各级素质教育示范校的认定:区级示范学校由学校自行申报,并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评估认定;申报市级示范学校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在区级示范学校中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学校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在市级示范学校中推荐。
申报市级示范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①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市教育局提出市级评估的申请报告;②区级对申报学校的督导评估意见和评估验收表;③申报学校的自评报告和自评表;④申报学校推进素质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典型经验材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具备申报示范学校资格: ①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的; ②近两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③没有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的; ④设重点班或变相设重点班的; 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⑥其它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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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授予“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荣誉称号并挂牌的学校,督导部门将每两年跟踪督查一次,对问题较多的学校,限期一年内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示范学校称号。
对于待合格学校责令整改,一年后复查,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教育局做出处理。
附件1:吉林省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吉林省中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吉林省高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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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吉林省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 估 等 级 标 准 A(1.0) B(0.8) C(0.5) 树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B1 C1 展的育人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办学办学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办学思路清楚,思想思想工作目标明确。制定体现学校特色和(5) (5) 办学思想的规划,落实措施得力。 C2 班级 按公开原则随机分班。均衡配置各编排班教师。不设重点班。班额不超45人。 (3) C3 严格执行省定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课程 定课程。不增减课时和增加课程难度。管理(3) 教学进度适中。 四项要素有一达不到B等项存在不足。 标准。 班额不超50人班额超50人或其他稍有不或其他明显足。 不足。 没有开全学课时偏差率不科或课时偏超5%或有不足。 差率超5%。 A1 办学 思想 C5 与 招生 规范 办学 考试B2 行为办学(3) (25) 行为(20) 按政策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接C4 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入学生 四项要素有一达不到B等学并为他们提供帮助。无歧视、体罚和管理项存在不足。 标准。 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开除或变相开除(3) 学生。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课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不对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学校和教师不开办有偿补课班或为其提供场所。不以学生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师唯一依据。 严格遵守“减负”有关规定。有定C6 期检查和处理的措施。不组织学生节课业 假日、双休日集体补课。学生作业量与 符合规定。 用书 学生用书管理规范。不组织学生订管理购违反规定的学生用书。部分学科循环(3) 使用教科书管理到位。 C7 收费 严格按照省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违管理规收取各种费用。 (2) 五项要素有一达不到B等项存在不足。 标准。 有一项或多七项要素有一项要素明显项存在不足。 不足或不足。 执行标准存在达不到B等不足。 标准。 安全制度健全,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C8 学校 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四项要素有一达不到B等安全 开展安全自查并对安全隐患及时整项存在不足。 标准。 (3) 改。学校管理和设备设施不存在安全隐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