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制度修改 统计人员在遵守本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组织修改、完善、实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人:白 艺 本标准审核人:朱德益 王庆田 本标准批准人:许 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的管理模式,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量值的溯源。 本标准适用于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各部、车间(站)。 2 计量管理网络及职责 2.1 对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的管理,由电仪车间代表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对各部、车间(站)进行管理,计量管理网络图见附图一。 2.2 电仪车间负责各计量标准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开展计量标准范围内的计量和检定业务,负责计量标准器及需外送的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的外送检定。对公司内各部、车间(站)的计量工作有布置权、监督检查权、建议考核权,受检单位不得拒绝。各单位必须设专(兼)职计量员(人员名单报电仪车间备案),在主任或助理的领导下工作,计量业务受电仪车间管理,对本单位的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和使用。 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2004-08-15批准 2004-09-01实施
3 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办法
3.1 分类管理
所有的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按A、B、C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分类建立计量设备台帐,其分类原则应以计量检测设备的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施工和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划分,具体的分类管理范围、间隔期的确认、和分类管理方法如下: 3.1.1 分类管理范围 3.1.1.1 A类
a) 公司内的最高标准器及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器。 b) 列为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 c) 对产品质量影响大的关键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
d) 用于工艺控制中重要检测参数和对测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 3.1.1.2 B类
a) 准确度要求较高,但性能稳定,使用不频繁的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
b) 由于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的准确度要求较高,但非停车不能拆卸的计量检测设备。
c) 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计量检测设备及配套仪器。 3.1.1.3 C类
a) 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对产品质量无影响,只需功能正常的指示性仪表和低值易耗性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
b) 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检测设备。 c) 作为工具使用的或自制的计量检测设备。 d) 成套设备不能拆卸的指示性仪表、盘装仪表。 3.1.2 间隔期的确认
3.1.2.1 A类设备为3~24个月。
3.1.2.2 B类长度通用类一般为12个月,根据使用频次也可为24个月、36个月。
B类基本玻璃量器6~12个月。
B类过程检测控制仪表6~24个月或检修期。 B类衡器3~12个月。
B类电压、电流、功率、电能表6~24个月。 3.1.2.3 C类设备不确定间隔期。
3.1.2.4 因各种原因需调整确认间隔期时,需电仪车间认可方能进行调整。
3.1.3 分类管理规定 3.1.3.1 A类
a) 凡列入A类的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必须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
b) 对使用频次高和需确保使用精度的计量检测和试验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3.1.3.2 B类
a) 对于连续运行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检测设备,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可随设备检定周期同步安排检定,但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
b) 属性能稳定,使用不频繁的计量检测设备,在保证其可靠性的前提下,可适当延长检定周期。 3.1.3.3 C类
a) 对于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的或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检检测设备,可实行一次性检定。
b) 非生产关键部位,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而耐用的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检测设备,可实行有效管理,不进行周期检定,对其进行监督性管理,加强维护保养,失准计量检测设备应随时检定更换。
3.2 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的购置、发放、转移管理
3.2.1 各部、车间(站)购置配备计量检测设备,应根据使用场合、测量要求,选择相对经济、适用和可靠的计量检测设备,(购置含新增和更新)并报电仪车间备案。
3.2.2 购回的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必须进行验收或入库确认(检查或检定),确保其完好,技术资料、说明书、装箱单完备、合格证有效,若不完备,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领用,若完备,使用单位将技术资料或说明书复印件交一份给电仪车间作检定或维修之用。
3.2.3 使用单位领用计量检测设备(含新增和更新),必须在领料单上加盖电仪车间专用公章方能领取,仓库管理员必须见到该公章后才能发放。使用单位领出计量检测设备后,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相应的电仪车间和使用单位均要上帐或更改对应内容,然后纳入本单位的计量统管工作,并按有关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计量检测设备。
3.2.4 各单位不得自行转让计量检测和试验设备,不得借出供外单位使用。因需要须经电仪车间批准,单位间转移的计量检测设备,应连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