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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可里公司<7.77万 选择 简易计税 一起来验证一下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新宇公司粮库合同交纳增值税=111万×0.0991-8.8万=2.2万 西西可里公司冷库合同交纳增值税=111万11万×0.0991-5.5万=5.5万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新宇公司粮库合同交纳增值税=111万×0.0291=3.23万 西西可里公司冷库合同交纳增值税=111万×0.0291=3.23万 解答:新宇选择粮库合同一般计税方式,西西可里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通过上述了解了进项税额对选择计税方法的判定
下面我们再看建筑行业常见合同项目的选择。 一、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17%÷(1+17%) ×(占比)+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3%÷(1+3%) ×(占比) =7%× A
因此,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占整个工程造价的多少,或者说甲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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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占整个工程造价的多少,是选择计税方式的关键!
二、建筑安装企业
由于一般情况下,机电安装、钢结构安装的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适用税率一般均是17%,于是,推导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1+17%)×17%=7%× A 由此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8.18%× A
结论:机电安装、钢结构安装的建筑企业的临界点参考值是: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8.18%×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 具体是: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 48.18%×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有利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 48.18%×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有利
【案例1】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 48.18%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分析
南方建筑公司承建一个钢结构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造价为1000万元,材料部份600万元,其中“甲供材”为200万元;安装部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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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南方建筑公司将其中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作分包给西里云海安装公司。(假设购买材料均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1000-200)÷(1+11%)×11%-【(600-200)÷(1+17%)×17%+100÷(1+11%)×11%】 =79.28-(58.12+9.91) =11.25(万元)
②简易计税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1000-200-100)×3%÷(1+3%)=20.38(万元) 因此,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00> 48.18%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800万元=385.44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更省9.13万元增值税(20.38-11.25)。
【案例2】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 48.18%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分析
南方建筑公司承建一个钢结构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造价为1000万元,材料部份600万元,其中“甲供材”为500万元;安装部分400万元。南方建筑公司将其中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作分包给西里云海安装公司。(假设购买材料均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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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增值税=(1000-500)÷(1+11%)×11%-【(600-500)÷(1+17%)×17%+【100÷(1+11%)×11%】 =49.55-(14.53+9.91) =25.11(万元)
②简易计税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1000-500-100)÷(1+3%)×3%=11.65万元) 因此,当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100万元< 48.18%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500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比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更省13.46万元增值税。
(3)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路桥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修工程的
建筑企业,建筑公司自行采购材料物质中有30%左右的砂石料、砖和混泥土抵扣3%,70%左右的钢筋建筑材料抵扣17%。 于是,推导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1+17%)×17%×70%+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3%/(1+3%)×30%=7%×A
由此计算出来临界点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71.86%×A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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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 71.86%×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有利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 71.86%×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有利
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1)当机电安装、钢结构安装的建筑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必须要争取在甲供材合同中建筑企业采购的材料物质价税合计> 48.18%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否则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2)当从事房建工程、路桥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建筑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必须要争取在甲供材合同中建筑企业采购的材料物质价税合计> 71.86%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否则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3)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占整个工程造价的多少,或者说甲供材料占整个工程造价的多少,是选择计税方式的关键!
(4)与业主签订甲供材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工程报价含税报价,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必须在合同中注明按照3%向业主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
(4)与业主签订甲供材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工程报价是含税报价,而且业主强烈要求在合同中必须注明建筑企业必须选择一般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按照11%向业主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则建筑企业一定要争取业主买的材料在整个工程所用的材料中所占的比重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