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作业,而是用手去扶运动中的吊物,且站立的位臵也不准确。
3、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作业区域的隐患问题排查力度不够。 4、班组管理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安全交底不清,对现场可能出现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未留出安全距离。
5、互保联保不到位,联保小组成员未按照“相互提醒、相互帮助、共保安全”的要求去落实。
炼铁三厂杨海鹏轻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1年9月12日下午14:00左右,炼铁三厂甲班热风工杨海鹏、李九升等人联系好自卸车后,到9#布袋除尘大灰仓进行卸灰作业。由于卸灰口下料斗损坏,导致布袋灰大量泄漏,热风工杨海鹏便到车后面的操作箱进行关闭球阀作业,待关好球阀开关回来的时候由于灰大眼睛睁不开且不注意现场情况,造成鼻子碰到旁边的氮气管道上,经诊断为鼻骨骨折。
(二)原因分析:
1、热风工杨海鹏缺乏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劳保用品佩戴不规范,在进行卸灰作业时没有佩戴口罩,在作业现场闭着眼睛进行奔跑作业。
2、布袋除尘大灰仓下灰斗施工质量存在问题,9号高炉8月19日开炉到9月12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下灰斗就开焊并脱落,导致在卸灰作业时,除尘灰大量喷溅,人员去操作开关时眼睛都睁不开。
3、热风条线对设备的日常点检不到位,设备发生故障后未能及时发现,导致卸灰作业时,下灰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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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二厂黄兴华轻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1年9月17日19点20分左右,炼钢二厂行车维修组人在渣跨北侧对F1行车的主卷减速机进行更换后,行车维修组长杨广华带领小组人员对钢丝绳进行复位,结果钢丝绳出现出槽,在调整的时候,主钩葫芦突然发生倾斜,将扶在葫芦上的黄兴华右手挤伤,经医院诊断右手第一掌骨开放性骨折。
(二)原因分析:
1、检修作业人员对现场危险源辨识不足,对检修前存在的危害因素未能完全掌握,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检修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在作业时未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维修二车间张云轻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1年9月29日,维修二车间人员在棒五项目进行冷床设备安装施工。下午16:00左右,维修三组组长杨小洪通知负责指挥行车吊运钢梁的常保山,将一根静梁吊到冷床主传动静台面的立柱上。在静梁起吊之后,杨小洪发现所吊运的静梁为四个底座的,而该区域需要的是有三个底座的静梁。于是杨小洪要求常保山将该静梁放在边上,常保山就指挥行车将吊错的静梁放在了后边的四个立柱上。然后,常保山又指挥行车吊运了一根三个底座的静梁。随后,杨小洪去另一作业点指导其他人员拆油缸底座;常保山指挥行车去吊运输入辊道联轴器。
17:00分左右,张畅、张云等人在准备第二天调整输入长轴油缸底座要用到的斜铁。张畅从辊道平台往下面冷床动台面平台上扔斜铁(两个平台高度相差约1.7米),张云在下面的动台面上监护。17:30左右,待张畅扔完斜铁,张云开始在下面整理。这时张畅手扶在前方的静梁上(该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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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前面未固定的静梁),从辊道平台边缘直接下到动台面上来(两平台高度差约为1.6米)。随后静梁从立柱上掉下(立柱高2.1米),碰到了张畅的左肩上,之后又砸在了张云的背上。后经医院诊断:张云T11椎骨骨裂。
(二)原因分析:
1、静梁放在了不安全的位臵。作业人员在刚起吊时就已经发现了所吊的静梁为四个底座的,但没有立即将该静梁放下,重新吊运三个底座的静梁,而是直接将该静梁放在了后面的四个立柱上。由于立柱顶部的面积较小(22*20cm),静梁又没有任何固定措施,这样就人为地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作业人员图省力,走捷径。作业人员张畅在扔完斜铁后,没有绕道行走,而是直接从不安全的地方攀爬(此处高度有1.6米,净宽在70公分)。正是由于张畅的这种不安全行为,触动了不稳定的静梁,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静梁安装的安全管理力度。明确静梁安装时“用一根吊运一根”。静梁吊好之后马上进行调整、固定,不得提前将钢梁放在立柱上或其他不安全的地点。
2、各单位以本次事故为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员工车间内行走、上下扶梯平台,走指定地点、安全通道,不要“图省事、走捷径”;现场的工具、设备、设施要摆放在安全位臵,确保稳固可靠。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检修作业的巡回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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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喷煤车间马岩兴轻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1年10月1日中午12:40分左右,炼铁厂喷煤车间维修工马岩兴在对4#给料机进行检修的过程中,发现4#给煤机链条比较松,对链条进行调紧作业,在调试过程中,用手去试链条的张紧程度时,戴手套的手触碰到旋转的链轮,导致左手中指随手套卷入链轮受伤,经诊断马岩兴左手中指末节指骨头部离断骨折,后截取中指末端指骨半截。
(二)原因分析:
1、存在违章操作的现象。维修工马岩兴在对给料机链轮进行调紧作业,戴着手套的手接触旋转的链轮,导致左手中指随手套一起被链轮卷入,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检修作业安排不明确。维修班长通知的是检修给料机的下料口,而不是对链条进行张紧调试作业。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维修工马岩兴擅自进行链条的调试作业。
3、检修作业管理不严。此次检修作业的方案未写明具体检修哪台给料机,方案中写明的作业内容与实际作业活动不符(方案中的作业内容是更换给料机,而实际作业为调紧4#给料机的链条),并且马岩兴未在作业方案上签字,负责监护的人员也未明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对检修人员的教育力度。要求喷煤车间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程,特别是检修旋转机械设备时,严禁戴手套作业。
2、加强检修作业的管理。及时办理好管理方案的审批,做好检修作业前的现场确认和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工作,确保每位作业人员了解检修的内容和存在的危害因素,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检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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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一车间刘华轻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1年10月21日下午,维修一车间制作一组刘华、田学知、刘华(另一名新职工)在车间内制作高压电机底座,行车工赵彩霞负责驾驶行车吊运铁板。刘华(受伤者)指挥行车将底座铁板(30*1940*1940mm,重约880kg)用吊装专用钩子吊至底座上。由于需要将铁板边缘打坡口,第一次未将铁板放到位。打好坡口后,刘华准备用大锤将底板敲到位,但敲不动。于是,13:35分左右,刘华再次指挥行车将铁板吊起,重新放到位。在扶铁板的过程中,刘华的右手食指伸到了铁板下面。这时,行车工赵彩霞操作行车将底板放下,导致刘华的右手食指压在了铁板与下面的筋板之间,造成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后,车间人员随即将其送往乐余医院医治。
(二)原因分析:
1、行车工在未清楚作业人员是否安全的情况下,盲目放下铁板,是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2、制作一组员工刘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将手指伸到底板与筋板之间,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小组成员互保联保不到位。作业人员没有及时确认周围人员的安全状况,未充分履行小组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和互相提醒的权利和义务。
(三)整改措施:
1、规范吊装的作业流程。要求行车工在起吊作业时,必须要对周围的安全情况进行确认;吊运过程中必须使用钩子,准确定位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禁止用手扶。
2、组织全体员工召开现场会,对本次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和讲解,并利用班前会及安全学习时间组织员工学习讨论,写出心得体会,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3、举一反三,加强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巡检力度,重点检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和不安全行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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