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讲义5(2)

2019-08-31 12:14

公布。具体方法另有介绍。 (6)图纸 由招标人提供的用于计算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所必需的各种详细程度的图纸。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7)技术标准和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商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要求 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8)投标文件格提供各种投标文件编制所应依据的参考格式。 式 (9)规定的其他如需要其他材料,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予以规定。 材料

2.招标文件的发售、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其(1)招标文件的发他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打入该成本。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售 件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其中的图纸,招标人可以酌情收押金,对于开标后将图纸退还的,招标人应该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2)招标文件的澄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清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3)招标文件的修天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改 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五)踏勘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 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应给招标人留有解答的时间。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关于现场踏勘的规定: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流程

①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勘察中提出的疑问问题。

②投标预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③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④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尽快

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⑤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⑥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对方确认收到。

(六)建设项目施工投标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具体要求可参见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要求。(了解)

2.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当按着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含的内容。(了解)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做了如下规定:

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关投标文件的递交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规定。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主要用于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签订合同等工作。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费用与保密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需遵循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串通投标

在投标过程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人或有关管理机构可以认定该行为无效。 (属于串通投标行为内容见计控教材相关章节) (七)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另行介绍。

二、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一)招标控制价的概念及相关规定

也称为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或最高报价值等。 对于招标控制价及其规定,注意从以下方面理解: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2)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4)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6)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点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个部分有不同的计价要求(把握一个主要原则:按照清单规范执行即可) 三、工程投标程序及投标报价的编制

(一)投标报价的前期工作(参见计控教材相关章节) (二)调查询价(参见计控教材相关章节) (三)投标报价的编制

1.投标报价的概念和编制原则

不能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2.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和内容 投标报价的编制过程,如图所示。

图 建设项目施工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流程简图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的分摊。

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1)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时的注意事项。 ① 以项目特征描述为依据

在招投标过程中,当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

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 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② 材料暂估价的处理

招标文件中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应按其暂估的单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③ 应包括承包人承担的合理风险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考虑进入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幅度)内时,综合单价不得变动,工程价款不作调整。

A、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承发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 B、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C、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2)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确定的步骤和方法

① 确定计算基础。计算基础主要包括消耗量的指标和生产要素的单价。 ② 分析每一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

③ 计算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与清单单位的含量。 清单单位含量=某工程内容的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量

④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计算。以完成每一计量单位的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为基础计算,即

然后根据各种生产要素的单位价格计算出每一计量单位清单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材、机使用费。

⑤ 计算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自主确定措施项目费。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适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3)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其他项目与清单编制

其他项目费主要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以及总承包服务费组成。 表4.2.5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中学教师住宅工程 标段: 第×页 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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