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讲义5(3)

2019-08-31 12:14

1 2 2.1 2.2 3 4 合计 暂列金额 暂估价 材料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项 项 300000 100000 — 100000 20210 15000 435210 明细详见表5.2.6 明细详见表5.2.7 明细详见表5.2.8 明细详见表5.2.9 明细详见表5.2.10 — 投标人对其他项目费投标报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2)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暂估价中的材料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暂估单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的综合单价。暂估价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材料与专业工程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

①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中标价;

②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③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3)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服务内容自主确定。 (4)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规费和税金。 (5)投标价的汇总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相一致,即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四)确定投标报价策略

1.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 (1)可以高报价的情况:

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投标人在这方面又有专长,声望也较高;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意做又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的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 (2)应该低报价的工程:

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其他投标人都可以做的工程;投标人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等无工地转移时;投标人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以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 2.投标技巧的运用

(1)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说明:

①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可以适当提高报价,以利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②经过工程量复核,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盈利,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但是,上述两种情况要统筹考虑,要具体分析后再定。

③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则可以降低一些单价,在工程实施阶段通过索赔再寻求提高单价的机会。

④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作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发包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一家投标人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不会另由一家投标人施工,则其中肯定要施工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施工的则应该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⑤单价与包干混合制合同中,招标人要求有些项目采用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在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算,即可以全部结算回来。其余单价项目则可适当降低。

⑥有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报得较低。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2)多方案报价法:招标文件中工程范围不明确,某些条款不清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在充分考虑投标风险的情况下,在满足原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的条件下,对原方案提出报价,然后再提出如某某条款做某些变动,报价可以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招标人,有利于中标。 (3)增加建议方案法: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出建议方案时,可以对原设计方案提出新的建议,投标人可以提出技术上先进、操作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议,这种新建议方案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是缩短工期,或使工程运用更为合理,以吸引招标人,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但要注意,对原招标方案一定也要报价。建议方案不要写得太具体,要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防止招标人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投标人。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4)突然降价法:投标人对招标方案提出报价后,在充分了解投标信息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费用消耗的可能性分析,在投标截止日截止时间之前,突然提出一个较原报价降低的新报价,以利中标。

(5)无利润报价法:投标人在可能中标的情况下拟将部分工程转包给报价低的分包商,或对于分期投标的工程采取前段中标,后段得利,或为了开拓建筑市场、扭转企业长期无标的困境时采取的策略。

(6)计日工单价的报价 (7)暂定金额的报价

四、建设项目施工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 (一)开标

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在有些情况下可以暂缓或者推迟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发售后对原招标文件做了变更或者补充。 (2)开标前发现有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正当行为。 (3)出现突发事件等。 2.出席开标会议的规定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此作进一步说明,同时明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法律后果,通常不应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为由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开标程序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4.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二)评标

1.评标的原则以及保密性和独立性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而且该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是独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②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③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 ①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③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

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初步评审标准,包括以下四方面: 包括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上有①形式评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要求;联标准 合体投标人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即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等等。 如果是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②资格评审可证,并且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其他要标准 求、联合体投标人等,均符合规定。如果是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仍按前文所述“资格审查办法”中详细审查标准来进行。 主要是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③响应性评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并与招标控制价进行对比分析,还有工期、工程质量、审标准 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均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④施工组织主要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设计和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管理机构评人、其他主要人员、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符合有关标准。 审标准 (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意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其目的是有利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澄清、说明或补正包括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但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同时,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此外,如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经初步评审后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具体情形包括:

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任何一种情形的。

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③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④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⑤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与前面和《标准文本》不符,以此为准)

⑥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⑦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⑩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补充: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对废标有如下规定: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废标有如下规定:

(1)评标委员会依据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评标委员会依据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详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②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③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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