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流程:业务部门提供一份由部门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承认的变更审批流程手绘图,管理员把原来流程设置成未启用,然后新建一个修改后的流程。
删除流程:部门负责人/业务负责人下发删除流程指示,管理员将流程设置为未启用。
流程暂停停用:必须获得提供流程图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同意,仅限于处理回退流程等特殊情况,不得长时间停用流程。
以上操作中的 机关部门/直属项目/集团级业务 只针对公司机关的项目系统管理员。其他区域/专业公司/项目上的适用于全层次的项目系统的管理员。
第 三十四 条 上传附件资料扫描件的要求
上传附件中有些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有些需要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首先,扫描件不得拍照,单张的应保存为jpg文件,多张应保存为pdf文件。证书扫描完整(要将证书边框也扫描进去),不要歪歪扭扭,对扫描件进行整理,大小以A4纸页面大小清晰为宜,不要太大(不超过2M),整理好扫描件方向,不要横向的、倒立的等。
第五章 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制度
第 三十五 条 公司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维护工作必须有申请表,并且通过有关人员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 三十六 条 公司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维护工作要及时,发生的业务必须当天完成,做到日结日清。
第 三十七 条 使用综合项目管理系统业务系统岗位的人员,必须及时登陆系统,发生的业务立即在系统上办理,不要让业务留卡壳。
第 三十八 条 各业务运行需要执行相应的系统业务运行规定,也可以参照相关业务的操作手册和视频教程。相应的资料可在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知识库中找到,并可下载使用。
第六章 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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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十九 条 根据综合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的特点,分为系统考核和人工考核两种。系统考核内容主要是业务数据、附件资料的录入及时性。人工考核内容主要是业务数据、附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每月做一次评价,模块主管部门检查数据真实完整性情况,报公司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组汇总,数据录入情况在公司平台上发布。
1. 系统考核
系统考核占60%,检查系统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具体考核项见附件。 2. 人工考核
现场考核占40%,对系统录入数据,维护情况进行考核。主要是系统数据与项目运营实际数据一致性的考核。人工考核以抽查数据为主。
第七章 附 则
第 四十 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 四十一 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 四十二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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