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计划一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二十一条 计划外经费的管理程序
(一)公司严格控制经费计划外各项费用支出。 (二)确需发生的经费计划以外的支出,要严格按如下程序办理:责任部门先提出经费使用书面报告,由经费管理小组审核,经总会计师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特殊情况来不及呈报书面资料的,必须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明确费用支出的范围、额度,支出后报经费管理小组审核,经总会计师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经费报销签字批准权限和程序
(一)财务报销坚持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或由其授权的公司领导审批。
(二)经费计划内主责控制、指标包干的正常支出,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签认后,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二)经费计划内归口管理的正常支出,必须经归口管理部门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归口管理的部门登记后,统一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三)经费计划内专项审批的正常支出,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签认后,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四)经费计划外支出,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签认后,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后连同已批复的追加预算专项报告(复印件)到财务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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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层单位非生产开支管理程序
第二十三条 计划内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程序
(一)非生产性开支计划下达。基层单位在行政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组织各主责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全面、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详细的非生产性开支计划,原则上于年终12月20日前根据责任成本预算和单位实际,结合下年工作任务安排,提交下一年度经费计划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汇总后提报给行政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二)非生产性开支执行考核。财务部于每年 1月31日前对本单位上年经费使用情况考核完毕,并将考核结果报行政负责人,抄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计划外非生产性开支的管理程序
(一)基层单位须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计划外各项费用支出。
(二)确需发生的非生产性开支计划以外的支出,要严格按如下程序办理:责任部门先提出费用使用书面报告,由行政负责人批准后,财务部对原计划进行调整、平衡,调整后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非生产性开支报销签字批准权限和程序 (一)财务报销根据报销内容执行行政领导一支笔审批或党政会签制度。
(二)党政会签范围以外的各项日常费用,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统一由行政负责人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三)纳入党政会签范围的费用,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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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会签后,财务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四)党政主要领导发生的费用由双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计划外支出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根据报销内容,由行政负责人或经党政会签后,连同已批复的追加计划批复(复印件)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节 预支款审批及支付程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内部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它不得借款。借款人在办理借款时,应写明借款事由。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审核,严禁公款私借。
第二十七条 员工预支经费(或非生产性开支)借款(现金,下同)一般不得超过一万元,计划使用范围内一万元以内(不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领导(或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授权批准领导审批;超过一万元至伍万元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领导(或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或其授权领导审批;伍万元以上的,必须由借款人编制款项使用预算,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公司总会计师(或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财务部门备案,统一由总经理(或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八条 机关经费和基层单位非生产性开支预支款审批及支付程序,执行《公司备用金及报销管理办法》(中铁四机电财[2008]55号文)。
第二十九条 对超预算(计划)费用,要严格按照本文规定办理,未经批准追加预算的一律不予报销,真正发挥预算的管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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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非生产性开支日常控制和奖罚
第三十条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非生产性开支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控制力度,必须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考核。
第三十一条 非生产性控制实行事前计划审批,事中动态管理,事后考核奖罚的控制办法。
(一)事前计划控制。 公司下达的机关各部门经费计划纳入各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部门奖罚、绩效工资等的主要依据。基层单位需比照公司管理办法对各业务部门的非生产性开支下达控制性指标。
(二)事中动态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确保重点、突出效益、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思路,均衡、有序地安排各项经费支出。将公司下达的经费计划分解到每个月,并指定专人及时统计经费支出情况,建立每月经费使用台账,每季与财务部核对,部门领导要高度关注经费的使用情况。
基层单位财务部需建立对各部门、管理人员的非生产性支出台账,每季度将实际支出及计划对比情况统计上报给行政负责人。
(三)事后考核奖罚。各部门每年年终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经费管理报告(包括:部门基本情况,总的经费节超情况及分析,主责控制、归口管理和指标包干情况分析,经费管理优缺点,下个年度改进措施等)报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核后交经费管理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执行。
基层单位次年1月30日前将本单位非生产性开支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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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总的非生产性开支节超情况及分析,各部门主责控制情况分析,非生产开支管理优缺点,下个年度改进措施等)报行政负责人,可作为年度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的报告内容报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二条 机关经费奖罚操作如下:
(一)超支罚款:根据年度经费考核情况,对经费超支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指标包干部门,原则上指标包干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如出现超支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指标包干部门,处以超支金额50%的罚款。其中30%罚款从归口管理部门领导工资中扣除,70%罚款从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人员工资中扣除,由部门领导决定扣除金额的分配。
(二)节约奖励:根据年度经费考核情况,对经费节约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指标包干部门,奖励节约金额的20%。其中30%奖励归口管理部门、指标包干部门领导,70%奖励归口管理部门、指标包干部门的其他人员,由部门领导决定奖励金额的分配。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基层单位进行终期审计,或对分公司及其他派出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后,如非生产性开支超出限额,按超额部分的5%对单位行政负责人进行处罚。该处罚不免除基层单位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或《内部经济承包责任书》中约定的责任,但完成上缴指标的,可视超额原因及超支金额大小减免处罚。
第六章 员工薪酬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机关及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必须依据公司有关文件发放,否则须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总经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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