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价 委 托 书(样本)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委托 (身份证号码: )前往提交佛(挂)2011-003地块(佛山市湖景北路以东、季华六路以南A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54301.5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8142.67平方米,本次出让的是由于地块容积率提高而增加的可建建筑面积32279.5平方米的共用宗土地使用权)的《佛(挂)2011-003地块挂牌竞买报价单》(含参与现场竞价时提交的报价单),进行报价,若本单位(本人)被确定为竞得人,其有权代表本单位(本人)签署佛(挂)2011-003地块的《成交确认书》。本单位(本人)对其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 (或本人)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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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承诺书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 (竞买人)缴纳佛(挂)2011-003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若有不实,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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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人)缴纳的佛(挂)2011-003地块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
特此证明。
证明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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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会场须知
一、请参加竞买会的所有人员,保持会场安静,关闭手机电源或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同时,有媒体或者有关人员在照相时,请将闪光灯关掉。
二、请参与竞买会的人员带备身份证原件,挂牌人将对所有参与竞买会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三、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秩序:
(一)竞买人应到工作人员安排的位置就座,除提交报价单外,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
(二)竞买人最多可带2名随从人员(共3名人员)进入竞买席就座,挂牌人将对其进行实名登记,其余观摩人员凭身份证进场,经登记后在观摩席上就座。
(三)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进入竞买会场的,不得在竞买会开始后强行进入竞买席参与竞买。
(四)竞买会场上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吸烟等,观摩席人员不得进入竞买席或主持人及工作人员前台,干扰竞价。
(五)竞买人在竞买会结束前不得离开会场。
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会的人员有违反以上规定、干扰竞买会进行、不听劝阻的,挂牌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或观看竞买会资格,并有权将其逐出竞买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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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08-2601 合同编号:440600-2011-
佛 山 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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