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营销业务管理手册
总则:任务有数量、完成有时间、结果有反馈、质量有标准、奖惩有依据。
第一章 业务员职责
1、按月完成转诊任务,及时出色地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2、外出拜访客户范围为:市县、镇级医疗机构的医生、各级诊所的医生。 3、及时为主管提供市场竞争的信息,客户反馈的信息。
4、快捷准确并按主管的需求提供所有报告数据,如每日工作报告、客户资料等。
5、负责本区域内日常工作运转,自我管理及业务进展,随时接受主管的工作检查和监督引导。
6、积极维护本院形象,搞好企业利益自保工作,做好本单位的形象塑造及宣传工作。
7、上述职责未能优质的履行者,将予以20—1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调离岗位或解聘。
第二章 考勤制度
1、每天外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含坐车时间),当天拜访客户总时间、总人数不少于4小时/4人,少1小时/1人扣2元,以此类推。
2、驻点时至少安排连续5天,每天须于上午9:30前用目的地固定电话报考勤,离开目的地亦须报考勤,晚上用驻点所在地固定电话报考,否则按事假处理。
3、非驻点下乡镇工作时须于上午9:30—10:00用目的地固定电话报考勤,离开目的地亦须报考勤,否则按事假处理。
4、每月在岗满勤时间不少于26天,每周一休假一天,不得累计连休(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5、驻点期间未经主管同意擅自离开网点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6、每月旷工天数达5天者,视为自动辞职,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底薪、补贴以及当天的业务费用,事假扣除当天的底薪、补贴及差旅费用,病假按医院统一规定执行。
第三章 转诊营销制度
1、业务员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认真、扎实地开展推广工作,严禁跨区或窜区开展工作,一经查实,取消当月的绩效工资。
2、对于未开发的且认为有发展潜力的区域,由业务员提出审请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开展推广工作,否则按跨区、窜区处理。
3、驻点住址要严格保密,不得泄漏予其他人员,驻点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并保管好公家财产安全及不违背有关法律和治安条例。
4、本部门所涉及到的一切资料、信息不得泄漏予他人,业务员之间不得相互了解双方客户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5、严禁业务员虚报、多报、乱报业务费用,一经查实,按虚报金额的5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马上开除,并扣除当月的底薪、补贴、绩效。
6、业务员不得兼职第二职业,严禁为同行竞争对手进行服务,一经查实,马上开除,并扣除当月底薪、补贴、绩效。
7、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岗位不作为者,一经查实按事价处理。 8、业务员给客户的名片或联络卡,必须标注主管的姓名、通讯号码,否则
每个客户罚5元,以前未注明的须在一个月内补上,逾期每个客户罚5元。
9、业务员通讯工具在每日7:30—22:00期间必须保持联络畅通,不得以没电、损坏、欠费等为借口,发现一次,扣除通讯费10元,故意没有接电话者每次扣除通讯费20元,前述情况当月累积三次以上(含三次),不予报销当月通讯费。
第四章 例会制度
1、例会内容程序:复印、上交《分析表》→汇报工作→制定、上交下周计划→领取资料→领取资料→填写、上交《客户档案》→培训→报销。
2、每次回来述职时,须向主管上交《日访后分析表》,少一份《日访分析表》,按事假一天处理。
3、每次回来述职时,须填写《客户档案》,少一份《客户档案》,扣5元。 4、在指定日子的上午九点准点到达本部门述职,不得迟到、无故缺席,迟到一次罚5元,缺席按事假处理(业务需要经主管批准除外)。
5、例会期间,不得无故离席、早退(业务需要经主管批准除外),否则每次扣5元。
6、在本部门述职期间,须严格遵守医院作息制度,违者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特殊情况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五章 《日访后分析表》
1、《日访后分析表》作为日工作开展结果反馈及依据,每天完成拜访后如实填写,少一份《分析表》,按事假一天处理。
2、每份《分析表》必须根据各栏目要求填写完整、真实,少一栏目扣2元,以此类推,虚填、乱填,经查实扣5元/份。
3、《分析表》填写必须规范,字迹端正,对字迹潦草造成他人无法认清,经教导不改正者,罚5元/份。
4、对初次拜访的客户,不明确或有待查实的信息用铅笔填写,二次以上(含二次)拜访的,严禁出现“不详”、“有待查实”等马虎应付之类的词语,一经查实,一份扣5元。
5、每份《分析表》业务员自己复印留存一份,以备工作开展需要。
第六章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1、每个已拜访的医疗机构必须建立一份对应的客户档案,由业务员在例会时完成填报工作,少一份档案,罚20元。
2、每份担案各栏目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少一个栏目扣2元,以此类推,虚报、乱填者经查实扣10元。
3、乡镇卫生院客户备案的客户数量不得低于一线医生总数量的80%,少一个人罚5元,以此类推。
4、县、市级医疗机构客户档案以科室为单位填写,客户数量标准要求同上述第三点。
5、诊所客户档案书写在一周内没有体现、在对应的乡镇档案表格的背面,并标注线路图。
6、对已拜访过的医生在一周内没有体现在《客户档案》中,一经查实罚款20元。
7、《客户档案》填写必须规范,字迹端正,对字迹潦草造成他人无法认清者,经教导不改正者,罚10元/次。
8、客户实行登记管理,对无望合作的客户,应当合理安排拜访次数,甚至结束拜访。
援建介绍人奖励标准的暂行规定
一、住院奖励标准
1、援建介绍人为本院员工的或社会非医务工作者,按住院费的5%给予奖励; 2、援建介绍人为非本院的医务工作者,按住院费的8%给予奖励。 3、原来按10%结算的外部老客户奖励标准保持不变;
4、当年度(2004年2月1日—2005年2月1日)累计援建金额达4万元以上(含4万元)的非本院介绍人,按2.5%给予年终奖励;
二、外联人员薪酬体系
薪酬体系=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 (一)、外联员工资制定标准
1、基本工资实行分档定级,与业绩相挂钩,实现浮动管理。
2、试用期三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期满的基本工资为400元。 3、基本工资为四档,具体标准如下:
A档——业绩累计达10万元,且当月完成1万元,当月基本工资为550元; B档——业绩累计达25万元,且当月完成1.5万元,当月基本工资为650元; C档——业绩累计达40万元,且当月完成2万元,当月基本工资为800元; D档——业绩累计达60万元,且当月完成2.5万元,当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 4、业绩累计是指每位外联员自进入医院完成的创收额始算起,在本岗位累计数量。
5、工资定级标准自 起执行。 (二)外联员绩效标准
1、2万元≥月创收额,按3%提成; 2、2万元<月创收额≤3万元,按4%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