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选修不等式选讲全章教案(5)

2019-09-01 10:46

2)商值比较法:设a?b?0,

aaabba??1,a?b?0,?ba?()a?b?1.bb ab故原不等式得证。

注:比较法是证明不等式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用比较法证明不等式的步骤是:作差(或作商)、变形、判断符号。

例4、甲、乙两人同时同地沿同一路线走到同一地点。甲有一半时间以速度m行走,另一半时间以速度n行走;乙有一半路程以速度m行走,另一半路程以速度n行走。如果m?n,问甲、乙两人谁先到达指定地点。

分析:设从出发地点至指定地点的路程是S,甲、乙两人走完这段路程所用的时间分别为t1,t2。要回答题目中的问题,只要比较t1,t2的大小就可以了。

解:设从出发地点至指定地点的路程是S,甲、乙两人走完这段路程所用的

t1tSS2S??t2t1?m?1n?Sm?n,2时间分别为t1,t2,根据题意有2,2m2n,可得t2?S(m?n)2mn,

222SS(m?n)?S[4mn?(m?n)]??S(m?n)t1?t2??2(m?n)mn2(m?n)mn, m?n2mn从而

其中S,m,n都是正数,且m?n。于是t1?t2?0,即t1?t2。 从而知甲比乙首先到达指定地点。

讨论:如果m?n,甲、乙两人谁先到达指定地点?

2f(x)?2x?1,pq?0,p?q?1.求证;对任意实数a,b,恒有 例5、设

pf(a)?qf(b)?f(pa?qb). (1) 证明 考虑(1)式两边的差。 pf(a)?qf(b)?f(pa?qb).

222p(2a?1)?q(2b?1)?[2(pa?qb)?1] =

222p(1?p)a?2q(1?q)b?4pqab?p?q?1. (2) =

?p?q?1,pq?0,?(2)?2pqa2?2pqb2?4pqab?2pq(a?b)2?0.

即(1)成立。

五、作业:

1.比较下面各题中两个代数式值的大小:

222(1)x与x?x?1;(2)x?x?1与(x?1).

22a?1.22a?2a?1;2.已知a?1. 求证:(1) (2)1?a

3.若a?b?c?0,求证abc?(abc)4.比较a4-b4与4a3(a-b)的大小.

abca?b?c3.

解: a4-b4 - 4a3(a-b)=(a-b)(a+b)(a2+b2) -4a3(a-b)= (a-b)(a3+

a2b+ab2+b3-4a3)

= (a-b)[(a2b-a3)+(ab3-a3)+(b3-a3)]= - (a-b)2(3a3+2ab+b2)

2??b?2b2?????3a???3??03????? = - (a-b)2? (当且仅当d=b时取等号)

∴a4-b4?4a3(a-b)。

5.比较(a+3)(a-5)与(a+2)(a-4)的大小. 6.已知x≠0,比较(x2+1)2与x4+x2+1的大小. 7.如果x>0,比较?x?1?与?x?1?的大小.

228.已知a≠0,比较?a2?2a?1a2?2a?1与?a2?a?1??a2?a?1?的大小.

???9.设x?1,比较x3与x2-x+1的大小.

说明:“变形”是解题的关键,是最重一步。因式分解、配方、凑成若干个平方和等是“变形”的常用方法。

阅读材料:琴生不等式

例5中的不等式pf(a)?qf(b)?f(pa?qb)有着重要的数学背景,它与高等数学中的一类凸函数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是琴生(Jensen)不等式的特例。

琴生在1905年给出了一个定义:

设函数f(x)的定义域为[a,b],如果对于[a,b]内任意两数x1,x2,都有

?x?x2?f(x1)?f(x2)f?1.??22? ? (1)

则称f(x)为[a,b]上的凸函数。

若把(1)式的不等号反向,则称这样的f(x)为[a,b]上的凹函数。 凸函数的几何意义是:过y?f(x)曲线上任意两点作弦,则弦的中点必在该曲线的上方或在曲线上。

其推广形式是:若函数f(x)的是[a,b]上的凸函数,则对[a,b]内的任意数

x1,x2,?xn,都有

?x1?x2???xn?f(x1)?f(x2)???f(xn)f?.??nn? ? (2)

当且仅当x1?x2???xn时等号成立。一般称(2)式为琴生不等式。 更为一般的情况是:设f(x)是定义在区间[a,b]上的函数,如果对于[a,b]上的任意两点x1,x2,有pf(x1)?qf(x2)?f(px1?qx2),

?其中p,q?R,p?q?1,则称f(x)是区间[a,b]上的凸函数。如果不等式反向,

即有pf(x1)?qf(x2)?f(px1?qx2),则称f(x)是[a,b]上的凹函数。

?q,q,?,q?R,q1?q2???qn?1,f(x)是[a,b]上的凸函数,12n其推广形式 ,设

则对任意x1,x2,?,xn?[a,b],有f(q1x1?q2x2???qnxn)?q1f(x1)?q2f(x2)???qnf(xn),

当且仅当x1?x2???xn时等号成立。

若f(x)是凹函数,则上述不等式反向。该不等式称为琴生(Jensen)不等式。把琴生不等式应用于一些具体的函数,可以推出许多著名不等式。

选修4_5 不等式选讲

课 题: 第08课时 不等式的证明方法之二:综合法与分析法 一、引入:

综合法和分析法是数学中常用的两种直接证明方法,也是不等式证明中的基本方法。由于两者在证明思路上存在着明显的互逆性,这里将其放在一起加以认识、学习,以便于对比研究两种思路方法的特点。

所谓综合法,即从已知条件出发,根据不等式的性质或已知的不等式,逐步推导出要证的不等式。而分析法,则是由结果开始,倒过来寻找原因,直至原因成为明显的或者在已知中。前一种是“由因及果”,后一种是“执果索因”。打一个比方:张三在山里迷了路,救援人员从驻地出发,逐步寻找,直至找到他,这是“综合法”;而张三自己找路,直至回到驻地,这是“分析法”。

22以前得到的结论,可以作为证明的根据。特别的,A?B?2AB是常常要用到的

一个重要不等式。

二、典型例题:

ab??2.a,bba例1、都是正数。求证:

22证明:由重要不等式A?B?2AB可得

abab??2?2.baba

本例的证明是综合法。

3322例2、设a?0,b?0,求证a?b?ab?ab.

证法一 分析法

3322要证a?b?ab?ab成立.

22(a?b)(a?ab?b)?ab(a?b)成立,又因a?b?0, 只需证

2222只需证a?ab?b?ab成立,又需证a?2ab?b?0成立,

22(a?b)?0(a?b)?0显然成立. 由此命题得证。 即需证成立.而

证法二 综合法

22222(a?b)?0?a?2ab?b?0?a?ab?b?ab

注意到a?0,b?0,即a?b?0,

由上式即得

a3?b3?a2b?ab2成立。

(a?b)(a2?ab?b2)?ab(a?b),从而

议一议:根据上面的例证,你能指出综合法和分析法的主要特点吗?

a?ma?.a?b.b?mb (1)例3、已知a,b,m都是正数,并且求证:

证法一 要证(1),只需证b(a?m)?a(b?m) (2)

要证(2),只需证bm?am (3) 要证(3),只需证b?a (4) 已知(4)成立,所以(1)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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