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晦以理,物則得明;濁以靜,物則得清;安以動,物則得生。此自然之道也。孰能者,言其難也。徐者,詳慎也。 保此道者不欲盈, 盈必溢也。
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 蔽,覆蓋也。
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篤,
言致虛,物之極篤;守靜,物之真正也。 萬物並作, 動作生長。 吾以觀復。
以虛靜觀其反復。凡有起於虛,動起於靜,故萬物雖並動作,卒復歸於虛靜,是物之極篤也。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各反其所始也。
歸根曰靜,是曰復命。復命曰常,
歸根則靜,故曰“靜”。靜則復命,故曰“復命”也。復命則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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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常之為物,不偏不彰,無皦昧之狀,溫涼之象,故曰“知常曰明”也。唯此復,乃能包通萬物,無所不容。失此以往,則邪入乎分,則物離其分,故曰不知常則妄作凶也。 知常容,
無所不包通也。 容乃公,
無所不包通,則乃至於蕩然公平也。 公乃王,
蕩然公平,則乃至於無所不周普也。 王乃天,
無所不周普,則乃至於同乎天也。 天乃道,
與天合德,體道大通,則乃至於【窮】極虛無也。 道乃久,
窮極虛無,得道之常,則乃至於不窮極也。 沒身不殆。
無之為物,水火不能害,金石不能殘。用之於心,則虎兕無所投其〖齒〗【爪】角,兵戈無所容其鋒刃,何危殆之有乎。
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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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上,下知有之。
大上,謂大人也。大人在上,故曰“大上”。大人在上,居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為始,故下知有之而已。言從上也。 其次,親而譽之。
不能以無為居事,不言為教,立善行施,使下得親而譽之也。 其次,畏之。
不復能以恩仁令物,而賴威權也。 其次,侮之。
不能〖法〗以正齊民,而以智治國,下知避之,其令不從,故曰:“侮之”也。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夫御體失性,則疾病生;輔物失真,則疵釁xìn作。信不足焉,則有不信,此自然之道也。已處不足,非智之所〖齊〗【濟】也。 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見也,其意趣不可得而覩也。無物可以易其言,言必有應,故曰“悠兮其貴言”也。居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以形立物,故功成事遂,而百姓不知其所以然也。
十八章
大道廢,有仁義;
失無為之事,更以施慧立善,道進物也。 慧智出,有大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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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術用明,以察姦偽,趣睹形見,物知避之。故智慧出則大偽生也。 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甚美之名,生於大惡,所謂美惡同門。六親,父子、兄弟、夫婦也。若六親自和,國家自治,則孝慈、忠臣不知其所在矣。魚相忘於江湖之道,則相濡之德生也。
十九章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
聖智,才之善也;仁義,〖人〗【行】之善也;巧利,用之善也。而直云絕。文甚不足,不令之有所屬,無以見其指。故曰此三者以為文而未足,故令人有所屬,屬之於素樸寡欲。
二十章
絕學無憂。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若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下篇【云】,為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然則學求益所能,而進其智者也,若將無欲而足,何求於益?不知而中,何求於進?夫燕雀有匹,鳩鴿有仇;寒鄉之民,必知旃裘。自然已足,益之則憂。故續鳧之足,何異截鶴之頸;畏譽而進,何異畏刑?唯〖阿〗【訶】美惡,相去若何。故人之所畏,吾亦畏焉,未敢恃之以為用也。 荒兮其未央哉!
歎與俗相〖返〗【反】之遠也。 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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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迷於美進,惑於榮利,欲進心競,故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臺也。 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
言我廓然無形之可名,無兆之可舉,如嬰兒之未能孩也。 儽儽兮,若無所歸。 若無所宅。
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
眾人無不有懷有志,盈溢胸心,故曰“皆有餘”也。我獨廓然無為無欲,若遺失之也。 我愚人之心也哉!
絕愚之人,心無所別析,意無所〖好惡〗【美惡】,猶然其情不可覩,我頹然若此也。 沌沌兮!
無所別析,不可為〖明〗【名】。 俗人昭昭, 耀其光也。
我獨昏昏;俗人察察, 分別別析也。
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 情不可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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