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可以以客户预期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者优点 限价委实现预期投资计划。 托 限价委托成交速度慢,有时甚至无法成交。在证券价格变动较大缺点 时,容易失去成交机会。 (1)上海证券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 ①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②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③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2)深圳证券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 ①对手方最优价格。 ②本方最优价格。
③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⑤全额成交或撤销委托。
⑥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例题〃单选题】以下( )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可以接受的市价申报。
A.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B.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C.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D.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正确答案』C
2.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 证券交易 计价单位 股票 每股价格 基金 每份基金价格 权证 每份权证价格 债券 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债券质押式回购 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债券买断式回购 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例题〃单选题】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计价单位是( )。 A.每股价格
B.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C.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D.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正确答案』B
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0.01元人民币 基金、权证交易 0.001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 B股交易 0.001美元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0.005元人民币 0.01元人民币 深圳证券交易所(变A股 化) 基金、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0.001元人民币 第 21 页 共 75 页
B股交易 0.01港元 4.债券交易报价组成。 从交易价格的组成看,债券交易有两种:全价交易和净价交易。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在净价交易的情况下,成交价格与债券的应计利息是分解的,价格随行就市,应计利息则根据票面利率按天计算。
从2002年3月25日开始,国债交易率先采用净价交易。 应计利息额=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债券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债券持有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例题〃教材例题】某国债面值为100元,票面利率为5%,每年付息一次,起息日是8月5日,交易日是12月18日,则已计息天数是136天。交易日挂牌显示的应计利息额为:
应计利息额=100〓5%〔365〓136=1.86元
8月全月应计27天,9月全月为30天,10月全月为31天,11月全月为30天,12月应计18天,所以27+30+31+30+18=136天。
注意: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也采用净价交易原则。
【例题〃单选题】从2002年3月25日开始,国债交易率先采用( )。 A.全价交易 B.净价交易 C.净值交易 D.全值交易
『正确答案』B
三、委托受理、执行与委托撤销 (一)委托受理(掌握)
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接受委托。 1.验证与审单
验证主要是对客户委托时递交的相关证件进行核实,审单主要是检查客户填写的委托单。
证券经纪商要根据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对客户的证件和委托单在合法性和同一性方面进行审查。
2.查验资金及证券
投资者买入时要有足够资金,卖出时要有足够证券。
如果客户采用自助委托方式,则当其输入相关账号和正确密码后,即视同确认了身份。证券经纪商的电脑系统还自动检测客户的证券买卖申报数量和价格等是否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二)委托执行(掌握) 1.申报原则
申报:证券营业部将客户委托传送至证券交易所撮合主机,称为申报或报盘。 原则:时间优先、客户优先。
时间优先是指证券营业部应按受托时间的先后次序为委托人申报。客户优先是指当
第 22 页 共 75 页
证券公司自营买卖申报与客户委托买卖申报在时间上相冲突时,应让客户委托买卖优先申报。
注意:证券公司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买进委托与卖出委托且种类、数量、价格相同时,不得自行对冲完成交易,应该向交易所申报竞价。 2.申报方式
▲由证券经纪商的场内交易员进行申报(需要场内交易员输入)
▲由客户或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直接申报(无需场内交易员输入,通过系统联网直接进行申报) 3.申报时间
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上海证15:00。 券交易每个交易日9:20~9:25的开盘集合竞价所 阶段,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 单申报。 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易日9:15~11:30、13:00~15:00。 交易所认为必要时,都可以调 每个交易日9:20~9:25、14:57~15:00,整接受申报时间 深圳证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券交易价交易的撤销申报。 所 每个交易日9:25~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例题〃单选题】每个交易日的(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 A. 9:10~9:20 B. 9:20~9:25 C. 9:25~9:35 D. 9:20~9:30 『正确答案』B
(三)委托撤销(熟悉) 1.撤单的条件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一旦成交后,买卖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2.撤单的程序
对委托人撤消的委托,证券营业部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
第四节 竞价与成交
一、竞价原则(掌握) 价格优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先 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第 23 页 共 75 页
先 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例1〃教材例题】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13:35;乙的卖出价格10.40元,时间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是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 『正确答案』丁、乙、甲、丙。
【例2〃单选题】证券交易所内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是( )。 A.市价优先 B.数量优先
C.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D.时间优先,客户优先 『正确答案』C
二、竞价方式(掌握) 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的时间 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9:15~9:25 上海证券交易所 连续竞价时间 9:30~11:30、13:00~15:00 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9:15~9:25 深圳证券交易所 连续竞价时间 9:30~11:30、13:00~14:57 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14:57~15:00 【例题〃单选题】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 A.9:00~9:30 B.9:10~9:25 C.9:25~9:30 D.9:15~9:25 『正确答案』D
(一)集合竞价 1.概念
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2.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如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则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集中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例1〃教材例题】某股票当日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情况如表所示,该股票上日收盘价为12.13元,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日开盘价及成交量分别是
第 24 页 共 75 页
多少?如果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开盘及成交量分别是多少? 某股票某日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 买入数量(手) 价格(元) 卖出数量(手) - 12.50 100 - 12.40 200 100 12.30 300 100 12.20 200 200 12.10 100 300 12.00 100 400 11.90 - 500 11.80 - 200 11.70 - 『正确答案』 各价位累计买卖数量及最大可成交量 累计买入数量(手) 价格(元) 累计卖出数量(手) 最大可成交量(手) - 12.50 1000 0 - 12.40 900 0 100 12.30 700 100 200 12.20 400 200 400 12.10 200 200 700 12.00 100 100 1100 11.90 - 0 1600 11.80 - 0 1800 11.70 - 0 由上表可见,符合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原则的价格有两个:12.20元和12.10元。上交所的开盘价为这两个价格的中间价12.15元,深交所的开盘价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即12.10元。成交量均为200手。
【例2〃判断题】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当日不再进入连续竞价。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二)连续竞价 1.概念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另外,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规定,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2.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
第 25 页 共 7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