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针对我单位监理的 工程,作为该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将严格履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现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出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二、对本单位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五、对所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六、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XJJ044-2010)的相关规定要求。
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地址: 监理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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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针对我单位监理的 工程,作为该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将严格履行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现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出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二、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在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XJJ044-2010)的相关规定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监理单位(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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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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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建设 工程,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资料已收到,经查验,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和我站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相关要求,同意进行施工安全监督登记备案。监督登记备案编号为 。
你单位在办理完施工许可手续后,应及时将施工许可手续资料向我站(科)提交,我站(科)将组织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交底会,明确监督人员和监督工作计划,正式实施监督工作。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交底会上提交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相关措施资料,包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应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等资料。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组织机构不全、岗位职责不清、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的,我站(科)将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合格前,不得施工。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告知日期: 年 月 日
告知书接收人签字: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站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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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登记号
房屋(装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交底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督小组: 、
科室负责人: 审核领导: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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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我站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本工程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为使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对以下事项进行告知,请予以配合支持。
一、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相关参建方的主要安全责任、义务及配合事项
(一)通用要求
1、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与各参建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我站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抽查,不取代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与各参建方应当承担的相应安全责任。
2、禁止施工许可范围以外的任何施工行为,若擅自组织施工,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3、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与各参建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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