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丰溢而产生的冲动,他们以各种形式的权利为荣,乐于经历严酷与困苦,他们也尊崇一切艰难和困苦。与此相反,奴隶道德起源于社会的最低阶层,被虐待者被压迫者和那些把握不了自己的人,对他们而言,善代表着所有那些能够有助于减轻受害者痛苦的品质,诸如同情、善意的援助之手等等。尼采认为奴隶的道德在本质上是功利的道德,因为道德的善包括任何对那些虚弱无力的人的有益的东西。这些弱者由于天然的不平等就实施了报复,他们报复的方式是把强者的美德说成是恶,以平等的口号下取消天然的差别,以道德为武器限制强者的本能。这样就造成了多数畜群的价值观统治了少数精英的文化。 3、 权力意志。尼采认为为了匡正我们的价值观,我们应从人的本性出发重建价值体系,
尼采认为思维或理性并不能构成人的本质,因为理性背后的意识实体并不存在。认为人的认识和道德价值观念都取决于人的生命力和本能冲动。这一本能冲动并不来源于上帝或物质和精神性的实体,而是来自人的生命本身。人的真实的实在只能是倾向、活动、冲动、激情和过程,只能是永无止境地流动的东西,他不包含任何固定的特性和特征。这一生命力就是权力意志。它不仅仅是活下去的意志(即叔本华所说的生存意志)更是强有力地肯定我们个体力量的冲动,他认为权力意志决定了人的生命所发生的一切,从各种肉体活动到精神活动都是权力意志的表现。进而尼采推出一切自然事物包括有机、无机物的本质也是权利意志,例如生物有集体摄取营养就是为了表现其生命力而去占有和吞噬环境。他的这一意志与叔本华的生存意志的不同点在于:1、权力意志不仅仅是生存的意志,更是发挥其生命力的意志。2、权力意志不是超脱于人和物的自在之物,而是存在于人的具体的行动中。作为人的非理性的生命力与人的现实存在是分不开的。这样、人的行为是绝对自我的选择,而不是叔本华所说受到外在意志的支配。所以这样的人不再是因受意志支配而消极被动的人,而是不断地创造生命本身的价值的积极主动的人。3、所以人生诚然是痛苦的,但是这是悲剧的,而不是悲观的。从而亦反对叔本华的悲观主义人身观。 4、 呼吁超人。面对这一权力意志,尼采呼吁超人的出现,超人的态度和行为是权力意
志的集中体现。这一超人是生命力的得到充分发扬的人,冲破了一切传统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规范的束缚,超越了善恶的人,是具有鲜明个性的和创造性的人,是自然和社会的立法者,本身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反而是法律和道德的准绳。超人无疑是人的生命力和本能即权力意志的理想化和人格化,是达到了狄俄尼索斯与阿波罗的统一的人格。
柏格森
1、 两种认识方式。柏格森哲学的中心是这样一个信念:两种有深刻差异的认识事物的方式。
第一种方法意味着我们要绕着对象走,第二种方法意味着我们进入事物内部。由第一种方法得到的知识依赖于我们观察对象的视角,因此,这种知识是因不同的观察者而异的,所以是相对的。而且,由观察而得的知识是用符号来表达的,但是符号不仅可以指称这个具体的对象,也可以指称一切类似的对象。但第二种方法则是我们直接进入对象,从而克服了任何个别视角的局限性,把握到了对象实在的样子。围绕着对象说的是一种特殊的理智活动,即利用分析的方法。进入对象则是一种直觉活动。科学使用的正是这一理智的分析方法,柏格森认为分析是通过摧毁事物的本质来认识事物的(把一朵花摘下来并找到其组成成分)。这样的方法永远无法认识事物的本质,因为他把每一个对象都当做静止的一个个点,所构成的只能是关于某事物系列的概念。而真正的事物是出于变化中的统一物,不能通过某个部分而理解这一事物,所以若要获得真正的形而上学的知识,我们必须采用的是直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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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科学、旧的形而上学与科学的形而上学。理智活动在空间中把握事物,其抽象性和固定
性所产生的只能是某事物某方面的一系列概念,而在直观的认识方法下产生的是对事物真正的绝对的统一的认识。旧的形而上学所使用的正是分析的方法产生的理智世界,而柏格森认为只有运用直观的方法才能真正把握形而上学的知识,才是科学的形而上学。这一科学的形而上学以时间为研究对象。柏格森认为科学是这一理智方法的结晶,其根本作用是为了人们行动方便,为了人们构成这样的世界:在其中,人们能够忽视时间的效应,假定他的各个组成部分固定不变,以利于人们牢靠地把握他。作为旧形而上学哲学由于采用和科学一样的理智方法,导致在时间、运动、理智变化以外寻找事物的实在性,结果产生了各种各种相悖的理论结果。他认为这些哲学都没能在时间里寻找肯定的属性,他们把连续看做不能获得的共在。而科学的形而上学应该研究真正的实在---时间本身,即真正的绵延。这一科学的形而形而上学克服了以往形而上学的绝对静止简化的见解,用变化的观点看世界,更加接近实在的真面目,可以说是更准确地认识实在,正是因为其变化的观点看世界,他所面对的宇宙就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一个开放的过程,宇宙在不断变化,所以我们不用埋怨自己的知识不完整,因为宇宙本身不是一个完整的实在系统,他在不断生成变化,我们也不用执着于不变的实体以求世界的统一性,因为真正存在的实体是绵延时间,他在不断地创新当中。
3、 两种时间。柏格森区分了两种时间。一种是科学的时间,即度量和抽象的时间,受空间
概念的影响,这一时间是理智为了适应人们生活目的的需要而构造出来的。另一种是真正的时间,即生活和具体的时间,绵延就是真正的时间,是质的过程,即质的连续不断的变化,没有明显的界限和分离的迹象,没有任何人为的、量的因素渗透进来。进而柏格森提出运动与时间有关而与空间无关,认为运动的过程是空间所琢磨不透的,他是一种在绵延中开展的过程,运动是心理上的综合,是一种心理的、因而不占空间的过程。时间有两义:1、时间是形而上学研究的对象(已说明)2、时间是生命的本质。从常识来看,生命是由婴儿、孩提、青年、壮年、等一个个明确的阶段组成,这意味着人们总是从外面来看生命,把具有生命的人仅仅看做一个空间对象。其实,生命的每一个时期的变化都是连续的,生命本身只同时间有关,哲学必须从生命内部,从时间里把握生命。 3、 两种自我。正如时间有两种区分,自我也有两种区分,一种是与环境有关的自我,这是
当我们的意识关注着行动,因而也关注着广延性的时候产生的,另一种是我们通过内省达到的内在状态的自我。这两种自我都体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前者是一般实验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在空间里的自我,后者就是由内心体验到的处在真正时间里的自我,也就是绵延。柏格森认为传统的哲学总是追问在我们情绪、感性和知觉背后是否有一个始终如一的自我实体,这意味着我们把情绪等状态看做可以分离的可以度量的东西,这样做导致我们用已有的思维习惯阻碍了对自我进行正确的当下的直接体察,只能把握那个表面的自我,而忘记了较深层的内在的自我。人的语言表达也加深了这种错误,因为语言总是把事物作为间断的、可分割的东西来表达,而且总是用同一个概念来称呼许多心理状态。但每一次心里经历都是全新的体验状态流,所以用语言表达心理体验之流,就会把它们变成僵死的东西。这样用概念来把握事物虽然有其社会的需要,但是忽略了流变、真实的自我。因为自我意识是一股不断持续的流。柏格森认为这两种自我的区分还能解决自由与必然的问题。从一个空间中的自我出发,我们只能看到决定论,自我的选择表现出了因果性。然而当我们从绵延出发,自我是绝对自由的选择的过程,自由是纯粹的自我创造,没有固定轨迹。 4、 生命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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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最大幸福原则
密尔(刘放桐笔记)
皮尔士
1、实用主义翻译原则(意义原理)
我们的知识处于变化中,哲学的任务不是获得绝对普遍的知识,而是探索关于现实的行动工具。这样的知识被归结为信念,皮尔士认为任何人为了求得生存必须采取一定的行动,而为了有效地行动必须有一些有效的行为规则和习惯,这些行为规则或习惯被人们接受就成了信念。信念的获得有四种方式。 而只有科学方法才能确定信念的客观有效性。而我们的信念总是以思想、观念、判断的形式存在,所以我们必须对思想、观念、判断形式等的意义进行科学的翻译以获得指导行动的信念,由此阐述他的意义理论,即阐明科学翻译原则。观念、思想等都是由词来表达,所以我们只要对词的意义进行分析即可获得信念。 任何一个名词的意义是由指出一定属性的一个陈述来给予的,这一陈述与这一名词等值,但是由这个陈述所指示的属性不是随便某一种属性,而是可感觉的属性。他说“我们关于任何事物的观念就是他的感性后果的观念”,因此,一个名词只具有意义就在于他可以由描述可感觉的属性的其他名词来确定。比如,“硬”这个词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等值于“不可以被其他许多东西所刺破”。后者正是一个可感觉的经验命题。(可感觉的属性)。皮尔士企图将这种经验证实的原则扩大到一切名词和命题,甚至认为一般的(共相)的名词也应由经验证实。总之,可感觉的实际效果是一切名词之是否具有意义的根本标准。皮尔士对意义理论的强调表现出了他与詹姆士等实用主义所提倡的有用即真理的观点的区别。
詹姆士
实用主义真理观。詹姆士从实用主义方法出发,阐述了他的真理即有用,有用即真理的真理观。对于詹姆士来说,实用主义首先是一种方法,其次是关于真理的理论。他批判传统的真理观,(传统上认为真理是观念和实际的符合)认为观念和实际的符合不是指二者在表面上的符合,而是指对这一真理的掌握并可以运用到实际中仍就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观念对实际的静态的摹写。 比如一个钟,传统上的观念之为真是由于我们看到了钟,并在脑中记下其模样,并具有了钟的概念,下次看到钟就认得这是种。而詹姆士所说的符合的意思是说我们对这一钟表的内部运转具有清楚地了解,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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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看到钟时不仅认得还得在坏了时知道为什么坏了。即强调真理是行动工具,而不是静止的观念或判断。 实用主义的方法就是获得实际效果的方法,各种对立的理论只要是能取得实际效果就都能是真的,都具有实际意义。所以没有绝对真理的存在。从注重实际效果一点来说,他和皮尔士是一致的,但是他们的立论角度不同,皮尔士注重以实际效果来确定概念的意义,而詹姆士注重概念的实际效果对于具体个人的作用。詹姆士的真理是具有兑换价值的,即真理是可交换的、公共的。就是说你接受我对这一事件的证实,我接受你对那一事件的证实,而不需要每个人都经验所有的事件。詹姆士也不否认先验真理,但是先验对他来说意味着被前人所证实。但他说的经验往往指情感的过程。而非经验论者或当时实证论者所说的经验。
他认为,实用主义真理理论还可以给哲学做出它所迫切的需求即消除各种争端,根据这一真理观,詹姆士对宗教和道德提出了不一样的解释1、道德。他认为人的大量道德情感出自人的纯粹内在心理活动,从而伦理道德观念的起源归属于心理学,善恶、责任等道德价值的判定完全取决于人的意向,最能体现道德上的善的莫过于满足了人的需要。故没有绝对的、普遍的道德规则。2、宗教。他认为宗教同道德一样,应该满足人的需要,帮助人取得成功。作为宗教信仰的主要对象的上帝,詹姆士认为我们应当相信其存在,但其存在不是作为作为人格的全知全能的存在,而是某种把我们引向未来、给我们希望、使我们得救的力量。上帝之使人得救是可能的而不是必然的。当我们相信了上帝的存在,才能使我们发现宗教的真理,虽然此时我们缺乏上帝存在的证据。因为上帝确实具有把我们引向真理的能力,但这只是可能,假如我们因为不相信、不具有上帝存在的证据而否定他的存在,进而当然不去依靠其力量,则我们永远无法得救,也无法获得宗教的真理。除了宗教的用途外,他还为宗教辩护提出了两个有力的理由。即信仰权利和信仰意志。信仰的权利是指情感的选择的权利。他认为科学不是全部的真理,科学只是真理世界的一小部分。科学有很多假设,这些假设不能被科学理论所证实,而只是“理性的预设”。情感的一个功能正是选择理性的预设。既然科学知识发挥情感的功能而为其自身选择理性的预设的权利,那么宗教的情感也有选择“理性预设”的权利,而宗教的理性预设即选择信仰的权利。詹姆士进一步认为宗教的选择是一种“强制的选择”,就是说对于上帝是否存在这一问题上的回答只能是肯定或否定而不存在不置可否的答案。宗教信徒的选择既不是依靠理性,而不依靠经验,而是意志的选择,他把宗教信仰和宗教体验的实质归结为“信仰的意志”
弗雷格
弗雷格作为分析哲学之父,认为哲学是一种思维的逻辑表达。是一种建立在意义理论上的真理理论。逻辑的探讨首先是对语言意义的探讨,故哲学的任务就是对语言意义的分析。
1、 纲 领。 首先他对自己的逻辑研究提出三点基本规则:1、把心理学的东西和逻辑的
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明确区分开来。2、在句子的关系中研究、而不是孤立地研究语词的意义。3、注意概念与对象的区分。以此三者出发研究并说明了逻辑的本质,反对传统逻辑中的心理主义因素以建立数理逻辑。
2、命题函项。根据第一条原则。首先区分逻辑中的心理因素。弗雷格认为自亚里士多德为
代表的传统逻辑有两个明显的缺陷:1、根据判断者的主观地位决定判断内容的真实性。这是基于传统哲学中的心理主义影响。2、把主谓逻辑的判断看做是一切判断的形式。他认为传统逻辑中对主谓的区分是说话者为了引起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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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注意并使其产生某种心理上的影响而采用的。且这一逻辑形式不能用于处理表达关系的判断,如A大于B。也无法解释两个命题经过主谓词互换后逻辑的内容。所以他要建立一种数理逻辑。费雷格的数理逻辑就是一种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形式语言。这一形式语言中一切语言都用数学的函数符号来表达,即他所说的命题函项,这样就避免了自然语言的繁琐和歧义。比如y=x是人,当x等于苏格拉底时,y=x是人的函项便成为苏格拉底是人。命题函项这一分析方式的优越性在于,第一,用命题函项代替了传统的逻辑的谓词地位,命题函项作为命题逻辑结构不再与主词+谓词的语法结构相混淆。第二、用名词(如苏格拉底)与变元x之间的替代关系代替了主谓逻辑中系词“是”的连接作用。避免了他的歧义及其带来的形而上学的争论。第三、用命题函项表示命题的形式,可以用变元代替构成命题的一切词项,使词项与词项,乃至命题与命题之间被形式化为如同数学函数那样可以进行精确演算的关系,因而可以排除词语的歧义、语法的混乱,进行严格的命题推理。
罗 素
1、 外在关系说。罗素认为传统哲学基础是内在关系说,比如莱布尼茨认为单子间没有联系
的窗户,然而由于他囿于主谓逻辑,不能认识到单子之间的联系是外在的,最后不得不用预定和谐来解决问题。且当时以新黑格尔主义的布拉德雷等认为关系是内在于、附属于实物的性质。就是认为任何一个表示关系的事实都是一个所涉及的一个词的性质事实。比如我们说“A在B之上”不是表达AB间有什么关系,而是说“在?之上”是A的性质,“在?之下”是B的性质。罗素不同意这样的看法,他认为关系是独立于关系项而存在的,关系与实体具有同样的实在性。因而实在是多元的事实组成的,其中任何一个事实的存在都不依赖于其他事实,“A在B之上”由此构成常识中的多元世界。故他的外在关系说并不是为了建立新的形而上学,而是为他的逻辑原子主义奠定基础。他所说的关系主要表现于命题的词项之间以及命题与命题之间,主要指逻辑关系。
2、 逻辑原子主义。根据他的外在关系说,关系是独立于关系项而存在的,因而实在是多元
的事实组成的,其中任何一个事实的存在都不依赖于其他事实,由此构成常识中的多元世界。这种多元世界观就是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其核心思想是认为世界是由无数事实组成,事实是使事物或真或假的东西。最简单的事实是原子事实,最简单的命题是原子命题。多个原子命题组成复杂的分子命题,复杂的分子命题的真假由组成他的原子命题来确定。原子命题的组成部分有两个:1、逻辑专名(强调逻辑专名主要是因为原子命题是最基本的语言单位,不陈述日常事物,所以不包含专名或普通名词,凡是包含普通名词的都是分子命题)。2表示属性或关系的谓词。原子命题所包含的词是通过与经验事物相关联而获得意义的,而且它所涉及的事物不可能再分析为更简单的事实。整个宇宙就是建立在原子事实之上的逻辑构造。原子命题在构造关于日常的分子命题时罗素遇到一些困难。虽然理论上一个日常分子命题的真假由原子命题来确定。但是在分析意向句时就会出现问题。比如“托勒密相信太阳围绕地球转”,这是一个意向句。根据分子命题的真假由原子命题决定这一原则,我们把这一句子分成两个原子命题:“托勒密相信”和“太阳围绕地球转”,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是蕴含,根据逻辑运算法则,蕴含前件为真、后件为假则整个命题为假。可是这一论断显然不符合句子原来表达的意思,不管太阳是不是围绕地球转,托勒密具有这样的信念是不争的历史事实。所以他也说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动物园里突然出现的怪物。
3、 摹状词理论。这一理论的提出是为了解决哲学史上这样一种问题。首先,虚拟事物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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