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述相关各方同意划转的内部决策文件;
3、被划转标的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且划入方不是其股东的,提供被划转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
4、划转双方及被划转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表)复印件,被划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划转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划转双方签订的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中须载明生效的必要条件是集团公司或省国资委批准;
7、被划转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8、被划转标的企业划转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或清产核资结果批复文件;
9、划出方债务处臵方案;
10、涉及职工安臵的,提供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臵方案;
11、派驻财务总监的单位还应提交财务总监对无偿划转的审核意见;
12、其他材料。
无偿划转事项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批准后,划转协议生效。划转协议生效以前,划转双方不得履行或者部分履行。
第十六条 无偿划转行为批准后,划转双方应当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及划转协议,进行账务调整,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产权登记等手续。
第十七条 企业产权无偿划转事项经批准后,划出方或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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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调整产权划转比例或者产权划转协议有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 1、被划转标的企业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的; 2、中介机构对被划转标的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3、无偿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安臵事项未经被划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
4、被划转标的企业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的; 5、划出方债务未有妥善处臵方案的。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另行制定产权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对权属企业产权无偿划转行为按流程追溯检查,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错失要按岗问责,严肃追究和查处。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将不定期检查权属企业产权无偿划转情况。划转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本办法规定情形的,立即要求划出方或划入方中止或终止划转并进行整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回损失,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划转行为无效。划转完成后,发现存在违法本办法规定情形的,立即要求划出方或划入方予以纠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回损失,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划转行为无效。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产权无偿划转涉及的相关方的负责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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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由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及其权属企业应按照省国资委要求,配合做好相应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向境外划转及境外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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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产权协议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产权协议转让行为,促进产权合理流动,提高国有经济整体运营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五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明确省管企业产权管理权限的通知》(鲁国资产权?2013?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持有产权的协议转让,适用本办法。
协议转让企业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或者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应当同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企业产权协议转让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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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 协议转让的产权权属应当清晰。被设臵抵押或者质押的产权,未经抵押权人或者质权人同意的不得转让;被诉讼保全或者被依法强制执行的产权,未经管辖法院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同意的不得转让;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规定禁止转让的产权不得转让。
第二章 产权协议转让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其权属国有全资企业持有产权的协议转让分别由省国资委和集团公司进行审批。
第六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产权协议转让履行的管理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集团公司产权协议转让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
(二)决定划出方、划入方均为集团内部三级及以下全资企业之间进行的协议转让事项。其他协议转让事项由集团公司研究、审议后报省国资委审批;
(三)负责权属企业产权转让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权属企业产权转让信息的报告工作; (五)履行省国资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权属企业对企业产权协议转让履行的管理职责: (一)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持有产权协议转让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研究、审议本企业持有产权的协议转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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