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王子猷尝行过吴中,见一士大夫家,极有好竹。(《世说新语·简傲》)(作定语)
(5)魏文帝闻之,语其父锺繇曰:“可令二子来。”(《世说新语·言语》)(作兼语)
作定语是指含有数量成分的名词性短语作另一名词的修饰语,如上举例(4)。 在“变文”中还有数量格式作状语、作补语的用例。如: (1)我今欢喜百千重,暗夜明灯忽尔逢(《敦煌变文校注·卷五·维摩诘经讲经文(四)》)
(2)一段经文三段唱,且当弟一唱将罗。(《敦煌变文校注·卷五·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经文》)
有时表事物数量的词语并不直接充当某一句子成分,而是与另一个名词一起组成同位语短语,该短语再充当某一句子成分,如:
(1)与扶留、槟榔三物合食,然后善也。(《齐民要术校释·卷十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扶留》) (2)公常携兄子迈及外生周翼二小儿往食。(《世说新语·德行》)
(3)如是解时,不可断他众生善恶二根,可是菩提耶?(《祖堂集·卷三》) (52)干、漉二酪,久停皆有暍气,(《齐民要术校释·卷六·养羊》)
(4)遥见尊者舍利弗目连等五百比丘。在此林中。(《贤愚经·卷四》)
(5)先下水、盐、浑豉、擘葱,次下猪、羊、牛三种肉,腤两沸,下鲊。(《齐民要术校释·卷八卷四正(月旁)、腤、煎、消法》) (6)谓众曰:“苦哉!苦哉!石头一枝埋没去也。” (《祖堂集·卷七》)
同位语短语的另一成分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代词或词组,如:
(1)食之四五枚,可饱,(《齐民要术·卷十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2)父母告曰。吾今富贵。产业弘广。唯汝一子。(《贤愚经·卷一》)
(3)沩山云:“汝莫口解脱,汝不闻安、秀二禅师被则天一试,下水始知有长人。(《祖堂集·卷十八》) (4)道吾云:“两个师兄与某甲三人,隐于深邃绝人烟处,避世养道过生,岂不是埋没?(《祖堂集·卷五》) 一些“名+数量”结构,实际上是数量短语与名词组成的同位语短语,如:
(1)聒谷黄、辱稻粮二种,味美。(《齐民要术校释·卷一·种谷》) (3)温酒浸丁香、藿香二种。(《齐民要术校释·卷五·种红蓝花、栀子》) (4)按杏一种,尚可赈贫穷,救饥馑,??岂直助粮而已矣?(《齐民要术校释·卷四·种梅杏》)
(5)唯秋水、至乐二篇未竟而秀卒。(《世说新语·文学)
这些用例中的数量短语与名词同指,但不构成修饰关系,而是同位语短语,当同位语短语中的另一成分是代词时,这种非修饰关系就更明确了,如:
(1)是你两个僧,便是某甲朋友,(《祖堂集·卷十四》) (2)云:“不可为汝一个荒却齐云山。” (《祖堂集·卷十一》)
在上下文语义明确的情况下,含有数量成分的名词性短语也可直接构成小句。如:
(1)别房住止。千二百处。凡百二十处。别打犍椎。(《贤愚经·卷十》) (2)取猪脊引脂、雄黄、乱发,凡三物,着马鼻下烧之,(《齐民要术校释·卷六·养牛、马、驴、骡第五十六》)
(3)其儿聪明。好乐学问。诵持俗典。十八部书。文既通利。并善其义。(《贤愚经·卷八》)
(4)一重土,一重骨、石,平坎止。(《齐民要术校释·卷四·安石榴》) (5)左右通锄,一万馀株。(《齐民要术校释·卷三·种蒜》) (6)《寻阳记》曰:“杏在北岭上,数百株。(《齐民要术校释·卷四·种梅杏》) (7)叱左右:“速探牛心来!”须臾,炙至,一脔便去。(《世说新语·汰侈》)
这样的用例并不多见。
3.2.2 魏晋南北朝至晚唐五代各类数量格式的使用情况和量词使用情况的考察
下表是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各类文献中各类数量格使用情况的考察,(注:《表中《世说新语》1、《贤愚经》1指文献中的对话部分,《世说新语》2、《贤愚经》2指文献中的非对话部分。《世说新语》的对话部分与非对话部分很好区分,《贤愚经》整篇都是以释加牟尼佛的口吻在讲故事,中间也有人物对话,人物对话部分是对话体,而讲述部分实际是独白体,与《世说新语》中的非对话部分语体并不相同,但是独白体也是有组织地讲话,和对话体有根本的不同,所以看作非对话部分。
表1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数量格式的使用情况及量词的使用情况 《齐》 《玉》 《世》1 《世》2 《贤》1 《贤》2 总计 数名 184 45 41 89 102 671 1132 名数 15 214 0 49 0 44 0 94 2 108 2 692 19 1201 50 79 19 23 4 0 5 8 3 3 4 15 数 15 数量名 30 名数量 101 329 2 30 0 8 6 20 0 2 6 52 115 441 247 1642 23 744 2 110 6 114 5 52 13 79 数量 198 总用例 543 从表1中可以看到除《齐民要术》外的所有文献中“数+量+名”式均超过了“名+数+量”式,同时不带量词的用例数都比带量词的用例数多,而《齐民要术》中“数+量+名”式比“名+数+量”少很多,同时带量词的用例数比不带量词的用例数多。 《齐民要术》在“数+量+名”式和量词使用上的特点与《齐民要术》自身的文体特点有关。《齐民要术》是说明体的文献,它要明确告诉人们在各类具体农事活动中要做到什么程度,因而数量是表达的重点,所以会较多地使用“名+数+量”式。较多的使用“名+数+量”式是说明体文献的特点,现代汉语中一般说“放两瓣蒜”,但如果是菜谱,则会写成“放蒜两瓣”或“蒜,两瓣”。也正是说明文的性质,使《齐民要术》中数量表达比别的文献要多而且要更明确,因而量词的使用频率也比别的文献高。《齐民要术》的情况让我们注意到在量词问题上说明体文献与其它文献的有较大差异。以往的研究中,人们发现出土文献中量词的数量和使用率都比传世文献高,同时在这些文献中“名+数+量”式的使用频率也很高,(注:吉仁梅(1996)(2004)、胡继明(2004)、张丽君(1998)、陈练军(2003)、魏得胜(2000)徐莉莉(1997)等人对汉代不同出土文献的考察均有同样结论)根据这些现象很容
易得出汉代使用量词已较频繁且多地用于“名+数+量”式的印象。但是简帛文献多为记账式的帐簿册,大多数是在列清单,如随葬的衣物疏等,数量的表达是重点,因而“名+数+量”式短语和“名,数+量”式小句都是主要的表达格式,量词的使用自然较别的文献多。据我们对汉代《张家山汉墓竹简》和《尹湾汉墓简牍》的统计,其量词使用频率高达80%,我们也统计了汉代的《史记》、《战国策》以及8部佛经文献,在《史记》、《战国策》中量词使用率是28%,在佛经文献中量词使用率是10%,简牍中量词的使用频率远远高出同时代的其它文献,也高出了之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其中“名,数+量”小句最常用,占到带量词用例的95%以上,是最常用的表达格式。(注:汉代两部简牍文献共有801例带量词的用例,其中“名,数+量”小句就有762例,占到95%以上,“名+数+量”式有29例,作主语5例,作宾语24例,“数+量”式10例,作宾语。)关于简帛文献的文体性质对数量表达格式的特殊要求,魏得胜(2000)在讨论《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数量短语与名词的语序时也曾指出。但在一般的量词研究中对这一点还重视得不够,大多数研究还没有把它与普通文献区别对待,因而联系后来“数+量+名”的发展,就会觉得“名+数+量”是较早的格式,“数+量+名”较晚起,后者代替了前者。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两点结论:1)说明体文献与其它文献对量词的使用有不同要求;2)魏晋时期在一般的文体中“数+量+名”式的使用超过了“名+数+量”式,同时魏晋南北时期量词的使用率还很低,量词还远未普及。 下表是对晚唐五代的文献《敦煌变文校注》和《祖堂集》中各类数量格式使用情况的调查。(注:其中《祖堂集》1《敦煌变文校注》1指两部文献中的对话部分,《祖堂集》2《敦煌变文校注》2指非对话部分,《祖堂集》比较好判断对话与非对话部分,而“变文”是说唱文学作品,人物说话时常用大段唱词,不用大段唱词部分也常常会铺陈敷衍,这很难当作一般的对话看待,因此我们把这些文学描写色彩较重的部分看作非对话语言,只把人物对话中较朴实、口语色彩较浓的部分看作对话语言。)
表2 晚唐五代各数量格式的使用情况及量词的使用情况
《祖》1 《祖》2 《敦》1 《敦》2 总计 数名 116 105 56 204 481 名数 0 121 0 109 5 62 10 268 15 560 64 345 54 119 1 29 4 49 数 5 数量名 148 名数量 8 219 9 75 7 44 50 233 74 571 152 1167 64 537 8 106 17 184 数量 63 总用例 340 表2显示,无论在哪种语体中唐代的“数+量+名”式都远远多于“名+数+量”式,这在《祖堂集》和“敦煌变文”的对话部分体现得尤为明显,而《祖堂集》对话部分的用例显示带量词的用例超过了不带量词的用例,在《祖堂集》的非对话部分和“敦煌变文”中量词的使用频率较前一时期大大提高,可以肯定晚唐五代在口语中量词的使用已经普及。 对比魏晋南北朝时期和晚唐五代的情况,可以看到两个事实:1)“数+量+名”格式在魏晋时期的使用频率就比“名+数+量”高,到晚唐五代两类格式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2)同时,量词的使用频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并不高,带量词的用例比不带量词的用例少得多,而到了晚唐五代情况有了很大改变,量词普及的趋势十分明显。“数+量+名”式的发展应当是伴随着汉语量词的发展的。王力(1980)刘世儒(1965)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数+量+
名”式取代了“名+数+量”式,同时量词的使用成为规范,而贝罗贝(1998)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是量词开始普及的时期,量词的普及和“数+量+名”式的普及都在唐五代。他们都认为二者完全同步,不过他们并没有给出详细的证明。我们的考察表明量词的普及与“数+量+名”式发展并不同步,“数+量+名”式占优势的时间要早于量词普及的时间,前者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后者在晚唐五代。这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数+量+名”式是量词插入“数+名”式中形成的,而不是数量短语前移形成的。下面我们试着作进一步地阐述。 汉语量词是在“名1+数+名2”式中产生,所以首先出现的是“名+数+量”式,但当量词已经产生并开始用于数量格式中时,由于上古汉语里“数+名”式的使用频率比“名+数”高,自然“数+量+名”式的出现频率也应比“名+数+量”高。可以推想,“数+量+名”的使用频率应该很快超过“名+数+量”式,而不必等到量词完全普及后。换句话说,就是量词在“数+名”和“名+数”两种格式中同时推进,“数+量+名”式的发展与量词的发展有关,也与上古和中古汉语的数量表达中“数+名”一直是最常用的格式的特点有关。 在带数量成分的名词短语语序的演变中,“数+量+名”、“名+数+量”、“数+名”三式使用频率的变化和量词使用频率的变化是演变的核心部分,下面两表分别综合了表1和表2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数+量+名”式、“名+数+量”式、“数+名”式用例总数及其在总用例中所占的百分比,还有带量词用例总数及其在总用例中所占的百分比,加以对比,可以见出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到晚唐五代的变化。(注:我们分别把《世说新语》《贤愚经》中的对话部分和非对话部分、《祖堂集》《敦煌变文校注》中的对话部分和非对话部分合并,分别考察各数量格式在两个时期两种语体中的使用情况。) 表3 对话体语料中“数+量+名”、“名+数+量”、“数+名”三类格式的变化 六朝 数+量+名 用例数 3 百分比 2% 名+数+量 用例数 0 百分比 0 数+名 用例数 146 百分比 90% 带量用例 用例 10 百分比 6% 40% 15 3% 172 39% 263 59% 晚唐五代 177 表4 非对话体语料中“数+量+名”、“名+数+量”、“数+名”三类格式的的变化 六朝 数+量+名 用例数 31 晚唐五代 168 百分比 4% 23% 名+数+量 用例数 12 59 百分比 2% 8% 数+名 用例数 765 309 百分比 89% 43% 带量用例 用例 72 308 百分比 8% 43%
为了清楚地显示表3、表4所反映的变化,我们将表3、表4分别换成图1、图2表示。 图1(对话部分)
100806040200六朝晚唐五代数+量名名+数+量数+名带量词用例
图2(非对话部分)
100806040200六朝晚唐五代数+量+名名+数+量数+名带量词用例
可以看到,六朝时期“数+量+名”式、“名+数+量”式及量词的使用频率都很低。图1、图2显示从魏晋南北朝到晚唐五代,在对话体中“名+数+量”式基本没有变化,在非对话部分“名+数+量”式增长幅度很小,而“数+量+名”式和量词的使用频率却大幅上升,说明量词使用频率的上升和“数+量+名”式的发展有密切关系,而和“名+数+量”式关系不大。同时,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到晚唐五代“数+名”式的使用频率大幅度下降,六朝时“数+名”式占用例总数的90%,晚唐五代时下降到39%,与“数+量+名”式基本持平。据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数+量+名”式的迅猛发展是大量量词插入“数+名”的结果,与量词的普及相关,而与“名+数+量”式关系不大。如果“数+量+名”式由“名+数+量”式中的数量短语前移而来,那么应该有一个“名+数+量”的使用由多到少到稳定的过程,但没有数据显示存在这个过程,在“数+量+名”式的使用大幅上升的同时“名+数+量”的使用频率却基本不变。
3.3汉语数量格式演变的类型学观察
量词是一项很突出的语言特征,因而一直是当代语言类型学关注的焦点,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对世界上的有量词(numeral-classifiers)语言的调查和研究非常广泛和深入,得出了一些重要结论。参照类型学的研究成果,将汉语放在量词语言的大家族中来考察,可以使我们对有些问题的认识更加清晰。 一,数量修饰语位于中心名词前是汉语最基本、最普通的一种数量格式,它符合语言的普遍规律。格林伯格(1963)根据对30种语言的调查提出了45条与语序相关的语法共性。其中第18条指出:“如果描写性形容词位于中心名词前,那么绝大多数情况是指代词和数词也位于中心名词前。”(51页)汉语的描写性形容词是位于中心名词前的,那么数词也应该位于中心名词前,所以上古汉语中“数+名”是用得最普遍的一类格式,当汉语的量词普及后,“数+量+名”是用得最普遍的一类格式。 二,“名+数+量”式表述的重点是数量,“数+量”与名词之间不是修饰关系,联系不紧密,可插入其它成分,这一特点不仅在汉语中存在,在其它的量词语言中也有。 格林伯格(1975)举出在南岛语(Austronesian)的Banggais语中,普通的语序是“数+量+名”,而在清单中是“名+数+量”语序。在澳亚语(Austroasiatic)的Palaung语中,既有“数+名”式,也有“名+数+量”式。“数+名”式中数词为修饰语直接放在名词前,而“名+数+量”式中名词和数量成分中间可插入其它成分。在标准马来语中“数+量”结构既可以在名词前也可以在名词后,有学者认为“数+量”结构后置时是强调数量,这时名词和“数+量”结构之间有一个停顿。 Alexandra Y.(2000)举出韩语中“数+量”和中心名词可构成三种结构:“数+量+名”式,名词带受格标记;“名+数+量”式,量词带受格标记;“名+数+量”式,名词和量词都带受格标记。第一种语序是无标记语序,第三种语序用于名词为焦点时,而且它不能看成是一个连续的“数+量”结构,下面两例是书中所举出第一种语序和第三种语序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