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食品消费警示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目前食品消费警示的确认和发布中存在两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概念混乱、发布权限不清;二是警示不足与警示过度双向失控。为了使食品消费警示制度具有严肃性和有效性,应当对食品警示相关概念进行清晰界定,规范发布权限,指定警示信息发布网站和报纸,增加食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公众与监管部门的互信。
50管理学家 · 学术版 An Academic Edition of ManaMaga2011.09
这两个概念实际中很少使用,实际中使用最多的是“食品消费警示”、“食品安全警示”。
(2)不同监管部门既可以使用同一概念,也可使用不同概念。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有些地方称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使用的概念通常为“食品消费警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些地方称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用的概念通常为“食品安全警示”,卫生局(包括其下属的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所)使用的概念有“食品消费警示”、“食品安全警示”、“食品预警通告”等。
(3)同一类监管部门所用的概念也有不同。例如,有些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是“食品安全警示”,有些则是“食品消费警示”。
(4)没有指定的发布媒体或渠道,公众可查找到的警示信息残缺不全。监管部门发布警示信息时,有时是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发布,有时是在当地的报纸上发布,而且当地的报纸较多时,选择哪一份报纸发布也不固定。由此形成的结果是,已经发布的信息残缺不全,公众无法完整地查阅到系列的警示信息。例如,某监管部门发布了2009第8号警示,但是人们无法查阅到之前的第1~7号警示。
偏高,这称为警示过度。当前,警示不足和警示过度的问题都存在,所以称为双向失控。
近几年,警示不足比警示过度的问题更为严重。例如,2007年3月已有宠物饲料因含有三聚氰胺而导致猫、狗中毒死亡,2007年7月农业部发布通知,禁止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为原料的蛋白精。但是,监管部门对乳品企业添加三聚氰胺却没有及时作出警示,直到2008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才进行全面整顿。但是,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奶粉”在2009年又被一些乳品企业作为原料,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家企业的产品又出现三聚氰胺超标问题。
随着食品安全越来越受重视,食品警示误报在逐渐增多,这次海口砷超标消费警示是一种典型的警示误报,前几年也出现过误报事件。2007年3月20日,广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办的官方网站“广州食品安全信息网”发布了12种国产水果有毒的消息,虽然很快被证明这是一则假消息,权威部门一再发布澄清信息,但给果农和果商造成的损失却是真切而巨大的。“毒水果”假消息传出后,深圳布吉批发市场的水果出口发货量由每天50个货柜锐减到20个,相关产业链上
2. 警示不足与警示过度双向失控
在食品安全预警管理中,应该发布警示却没有发布,或发布警示等级偏低,这称为警示不足;不应该发布警示却发布了警示,或发布警示等级
的水果包装、运输环节都受到沉重的打击(李胜,2007)。
在警示误报的同时,食品警示也有泛化的趋势,这是另一种形式的警示过度。例如,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