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特殊性质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如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建设基金、农业开发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资金以及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其他有特殊管理要求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按规定与有关账户进行清算。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征收机关和执收执罚部门设立的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财政性资金支出账户,逐步实现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三)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按政府收入分类标准,财政收入包括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
2、收缴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将财政收入的收缴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财政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
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
3、收缴程序。
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在执收执罚部门作出缴费或罚款通知后,由缴款人通过财政委托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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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
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缴入该账户的资金,由财政委托的商业银行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按日自动汇划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每日营业终了,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余额为零。
预算收入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四)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标准,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的需要,具体分为:
工资性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的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主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虽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转移支出,包括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税收返还、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原体制补助、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一些专项支出等。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不同类型的支出项目,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账户。主要是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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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确定部门预算或制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中列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通过代理银行进入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性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工资性支出涉及的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有关部门核定数额,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拨付到干部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对购买性支出,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预算中实现的购买行为或工程项目进度情况,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商)。
对转移支出,由财政国库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下级财政部门账户或用款单位。
(2)财政授权支付的程序。对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支出,由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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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开户银行。发生支付时,由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清算,主要实行转账方式,也可以采取?国库支票?支付。预算单位需要现金支付时,按有关规定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
上述支付流程,均以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为基础。在这些系统尚未建立完善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的支付令通过人工操作转到代理银行,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日扎账前,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臵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改革的实施,不仅涉及到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改革现行预算编制方法和修订一系列相关法规制度,而且需要建立健全银行清算系统、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等。因此,必须制定配套改革措施,扎实做好制度性和操作性的基础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积极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二)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财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国库收入管理办法》、《收入退库管理办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财政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办法》、《财政资金直接(授权)支付具体操作规程》、《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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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管理办法》等,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三)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管理系统,保证预算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财政内部信息网络系统,及时传递分单位、分科目的财政支出信息;财政收入管理系统,监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国库资金管理系统,及时反映国库每天的的收支和资金平衡状况;国库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做到所有收支账目在一个系统中反映。通过上述管理系统,使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保证数据的及时传递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有效。
(四)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改变目前电子化银行清算系统尚不完善的状况,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化支付系统,加快财政资金拨付的到账时间,提高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业务的效率。
(五)建立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按照政事公开原则,在财政内部设立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具体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改革需要适当充实人员。
(六)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单位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人行对商业银行资信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确保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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