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协助集团公司处理好衔接外部以及上级部门的外联工作。(10分) 04、及时向领导反映物流和资金流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变方案。(10分) 05、汇报工作思想,掌握行业动态和集团公司主要活动情况,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10分) 50分 本项实际得分小计 实 际 得 分 合 计 等 级
第七章 人事事务管理 第一节 人事档案管理
1 将集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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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档案丢失、损坏。便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使用。
2 人事档案分类
2.1 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入职试卷、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劳动合同、保密合同、补充协议、应届毕业生协议、实习协议等。 2.2 培训档案:新员工入职培训试卷、培训心得、参加培训登记表、外派培训总结表、培训申请表、培训效果评估表、培训服务协议。
2.3 职位档案:职位说明书、职务说明书、职务任命书、职务变动申请、职位职务变更记录。
2.4 绩效考核档案:试用期考核表、员工试用期总结表、季度/年度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考核面谈记录、工作记录、调薪申请单、调薪/降薪记录。 2.5 其他档案:个人党、团相关资料。 各类奖励、处罚记录、离职申请、离职工作交接单、离职谈话记录、离职证明存根、补偿金协议等、其他补充协议。
3 人事档案的归档,归档的程序如下:
首先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4 人事档案的核查核对:检查和核对时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档案室环境是否良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
5 人事档案的转递: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程序为
取出应转走的档案,在档案底账上注销,作好记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内部人员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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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6.1 查阅:设立档案查阅资料室以供利用查阅。相关权限人员可以到人事事务管理科进行查看,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档案查阅。人事事务管理科要做好查阅的资格审查及登记工作。
6.2 借出使用:相关人员为完成某项人事工作任务,必须将人事档案借出使用时采用的方式。借阅人必须履行严格的借阅手续,基础时间不能超过一周,需要进行登记,逾期未归还者,续办延长借阅手续,并到期归还。
6.3 出具证明材料:一般由于使用人因入党、提升、招工、出国等要求需要人事事务管理科出具证明材料的,由人事事务管理科向证明人核实情况,可以出具证明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经认真校对、审查,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7 人事档案保密规定及保存期限
7.1 集团公司设专人负责各类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不得对各类存档档案进行删除、涂改、变更或销毁,并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7.2 集团公司的内部各类人事档案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已辞职、辞退人员的个人档案,自员工离职之日起3年后方可销毁。
第二节 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集团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岗位和具体情况,实行定时和弹性工作
制相结合的原则,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为: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签 到
1. 签到次数:一日二次,早、晚上班各一次。工作时间外出公干,须经领导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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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用人科室备案;因公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向人事事务管理科作好备案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
2. 禁止员工间代签到,凡有代签行为,一经发现,双方按旷工一天处理。 3. 如因工作原因无法进行签到的员工,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用人科室在签到本上注明其去向;集团公司领导因工作原因无法签到,需电话告知用人科室并在签到本上注明去向。
因工作性质需要,外勤勘测人员无需按时签到,但应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注
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人员等情况,每月将工作日志交人事事务管理科汇总存档。
加 班:原则上集团公司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加班人员或部
门向人事事务管理科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节假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请假管理
1. 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集团公司提交请假条。请假天数在3天(含)以内的,应提前1天请假;请假天数在4天(含)以上的,应提前3天请假。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没来及提前交单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填写请假条。
2. 病、事假期限。到岗后的试用期员工事假每月不可超过2天(含),病假每月不可超过3天(含)。试用期间病、事假合计不得超过10天(含),否则终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满1年内事假超过30天(含带薪事假),扣除当年绩效工资和奖金。
3. 审批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人事事务管理科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集团公司总经理请假一律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考勤管理
1. 集团公司的考勤期间是本月1日至次月1日(不含)。
2. 考勤人员负责管理日常考勤及考勤统计工作,并于下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集团公司的考勤汇总后交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考勤人员对考勤的真实性负责。
3.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收到考勤汇总表后,进行审核并记录存档,并根据考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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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考勤汇总表交至财务中心造发工资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考勤表的存档及员工工资的真实性负责。
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
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假期管理
1. 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须请病假。病假超过1天(不含1天)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集团公司正式员工1年内可以享受15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超过15个工作日者,病假期间工资为原工资标准的90%,但最多不能超过90天。
2. 事假:因事而不能正常出勤者,须请事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凡集团公司正式员工1年内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者,事假期间扣发当天工资,全年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3. 婚假:集团公司员工在集团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一般为3天,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为10天,婚假须在结婚年度使用。婚假不扣工资。
4. 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去世,可休丧假。丧假一般为3天,家不在本地的可给一定的路途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后1个月内使用,丧假不扣工资。
5. 产假:集团公司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90天产假。特殊情况下(难产、破腹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产假期满后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女员工怀孕期间,累计享受15天的带薪产检假。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享受15—30天的假期。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的产假。 6. 哺乳假:凡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哺乳期间,每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带薪哺乳假。
7. 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节假日。
经总经理批准加班的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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