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报财务部门进行决算。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十五条: 固定资产中小修理发生的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成本和费用;除营运车辆以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费用,数额较大的,可在当年内分期摊人有关成本和费用,也可按总公司批准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采用预提的办法,年度终了,不得保留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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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在建工程管理
第六十六条: 在建工程指公司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各项工程。包括:
1、 基本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装修、翻新、改扩建工程。 2、 技术改造工程:指营运车辆及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工程。
第六十七条: 在建工程执行分级归口管理:
1、 财务部负责工程的资金筹措及资金的监控使用,并组织会计核算。
2、 办公室负责基本建设工程,组织工程预算、质量监控、进度监督及验收等工作。
3、 技术部负责技术改造工程,组织工程预算、质量监控、技术监督及验收等工作。
4、 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管理权限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条: 工程立项:由工程归口管理部门先提出立项申请并上交可行性分析报告,经营班子充分讨论同意经规定程序审批后上报董事会决议。对需要列人国家或地方计划的工程项目,董事会决议同意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上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立项。
第六十九条: 工程实施:董事会决议同意及全部审批程序完成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编制工程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预算计划,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后组织施工。出包工程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均应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标。
第七十条: 工程资金管理:工程资金支付严格执行预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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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在建工程管理
划、按工程进度支付及预留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审批的工程预算计划及工程进度提前一个月在部门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中列明并附经审批的工程进度表,填写相应的审批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财务部按时支付。财务部应根据工程预算计划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严禁超预算计划及进度支付。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施工加强质量监控及进度监督,如发现施工工程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交报告,财务部门应根据报告立即冻结剩余的工程资金。工程造价不低于10%应作为质量保证金进行预留。
第七十一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列为市级以上计划的工程项目,应组织邀请市有关综合部门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上交情况报告,财务部门应根据报告立即冻结剩余的工程资金。
第七十二条: 工程结算:验收合格的工程,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办理移交并及时(6个月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连同资产移交清单,交财产部门进行帐务处理。工程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结算的,应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实际支付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待竣工结算完成后再作帐无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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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在建工程管理
第八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七十三条: 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价值在2000元以下、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本计价,成本采用一次摊销法。
第七十四条: 财务部及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相关的资产备查档案。
第七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购臵,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购买,其他部门除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签特别审批外不得购买;
第七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采购完成后(资产到位15天内),归口资产管理部门须及时填写验收单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交财务部进行登帐(备查簿)。
第七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的出售、转移、清理、报废必须由归口管理的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经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第七十八条: 财务部应联合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每半年盘点一次,对出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掉失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提交书面报告经规定程序审批后于年度决算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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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存货管理
第九章 存货管理
第七十九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备的物资,主要包括为营运生产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燃料、材料、润料、备品配件、轮胎、低值易耗品等。
第八十条: 所有采购的存货均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十一条: 存货确认范筹
1、 已办理入库、尚未取得发票的物资; 2、 已办理入库、已取得发票的物资
第八十二条: 存货的入库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发票帐单所列金额计价,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及劳务费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八十三条: 存货的出库计价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第八十四条: 存货管理方式采用电子化条码管理,仓库部门应对入库存货的数量金额按存放地点、仓号和货位、分类目录及时记入公司规定使用的仓库管理软件中,并及时打印电子条码粘贴于货位卡片或库存商品上。对出库的存货应即时扫描其电子条码录入规定使用的仓库管理软件中打印出库单。
第八十五条: 存货的实物应由专职保管员保管,仓库应设臵分离且封闭的仓库区域,只有经授权批准的人才能进入,应严格限制其他人员接触存货。
第八十六条: 仓库管理员应经常对存放的实物进行检查,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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