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龙东华盛承建商作业指引 - 图文(7)

2019-04-02 19:04

中信地产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承建商作业指引 编号:SZ-WI-GC012 版本:A/0 页码:第 31 页 共 65 页 认,由成本部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5.5.3如签证结算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不可复核的项目时,

则应由项目部工程师和成本部驻现场造价工程师共同现场认定。

5.6 成本部驻现场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合同、预算、标底和定额核对签证,判断是否满足

结算要求和是否重复计算,签署结算意见。

5.7项目部档案员负责经办跨部门审批手续,附上审批意见,将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公司公

章后,原件一份发成本部档案室存档,另两份原件发承建商留存,项目部档案室及项目监理办留存复印件。

5.8所有的确认单和签证结算单都需按照审批权限核准后方为有效。符合工程变更程序的

《工程委托(设计变更通知)验证单》作为结算依据。

5.9 涉及造价减少的工程变更,承建商未按时申报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应自行填报《工

程委托(设计变更通知)验证单》,经审核后作为结算扣减造价的依据。 6.相关说明:

6.1 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办理《工程委托(设计变更通知)验证单》后,不再重复办

理工程现场签证。 7. 相关文件 相关施工合同 8. 相关记录 《工程委托单》

《工程委托审批单》、《设计(变更)通知审批单》 《工程委托验证单》、《设计(变更)通知验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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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地产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承建商作业指引 编号:SZ-WI-GC012 版本:A/0 页码:第 32 页 共 65 页 第十一章 工程联系单管理流程

1. 目的 81.1 81.2 81.3

规范工程业务联系的工作程序;

确保发生的各类工程业务联系能得到识别及保持归档;

确保业主发出的指令,承建商能及时配合,反映到现场施工过程中。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业主名义发出的工程业务联系。 3. 术语和定义

工程联系单:是指业主工程师发出的对工程现场项目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不涉及到费用变更。 4. 工程联系单的操作程序 4.1 工程联系单的拟制:

4.1.1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相关部门要求,需与参建单位书面联系业

务,并确认不涉及费用变更,不属于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起草拟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初稿。

4.1.2 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发《工程联系单》。

4.1.3 项目部档案员经办审批手续,《工程联系单》原件一般一式三份,加盖工程档案

专用章后发出,档案室存一份,监理办两份(其中一份转发承包人)。

4.1.4 如涉及工期变更、质量技术标准的调整等重大事项,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工

程联系单》,需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发。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相关说明:

5.1 涉及费用变更的对外业务联系,应以《工程委托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发

文,并需经公司内部审批确认。 6. 相关文件 相关施工合同 7. 相关记录 《工程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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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Z-WI-GC012 版本:A/0 页码:第 33 页 共 6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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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地产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承建商作业指引 编号:SZ-WI-GC012 版本:A/0 页码:第 34 页 共 65 页 第十二章 工程进度付款管理流程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费用的申请及支付过程,加强费用支付的计划管理,实现相关部门对支付情况的及时准确掌握。 2适用范围

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的合同付款申请、审批和支付;对于工程款,仅适于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不适用工程保修款的支付。 3术语和定义

3.1工程进度款:指各承建商按照合同条款,按月或按进度形象节点对已完工程的工程

进度申报款。

3.2工程结算款:指承建商承建的工程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

门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总价款、变更签证增减款项,水电费扣除款项、其它奖罚款项、甲供材料款项等进行结算申报的工程剩余款项。

3.3资金计划:指承建商每月提交的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工程款项的申

请,包含已支付款项,申请款项、甲供材料款项等资金申报资料。 4 职责

4.1 项目部负责每月编制付款计划和付款申请的初审。

4.2 成本部负责每月付款计划的汇总和工程付款申请的复核、付款审批单的制单。 4.3 财务部负责统计应付未付款明细和办理支付手续。 4.4 公司领导层负责各权限内的审批工作。 5 程序内容

5.1 月度付款计划编制程序

5.1.1 每月25日之前,由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承建商付款申请和前期实际支付情况,

分别编制下月工程付款计划,经成本部会签意见后汇总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填报付款计划汇总表由总经理审批。

5.1.2经批准的付款计划明细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支付总额基本上可以保证。付款

明细方面如有小的调整由各部门自行掌握。

5.2 付款申请上报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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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地产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承建商作业指引 编号:SZ-WI-GC012 版本:A/0 页码:第 35 页 共 65 页 5.2.1 随着建设项目的进展,承建商在合同付款条件满足时,提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的付款申请,提交付款申请有关资料(广东省及深圳市统一用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汇总表》、《中间支付报审表》、《工程计量核查表》、工程进度造价计算书等),原件一式两份,由监理公司先行审查后提交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初审。

5.2.2 若项目部不同意承建商的付款申请,则在承建商提交资料上批注意见后,留在项

目部备查,并及时将意见口头通知承建商。

5.2.3项目部认为符合付款条件,应指定专人运用集团成本管理系统打印《工程(设计)

付款审批单》,经办付款程序。经专业工程师、项目工程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会签意见后送成本部。

5.2.4成本部收到付款申请单和有关资料后,成本部经理就相应付款条件、款项计算内

容、数量和价格以及付款计划额等组织进行复核,有关付款申请单据会同财务部核对承建商前期付款额及结算额、扣款情况。 5.2.5财务部审核付款申请。

5.2.6 按流程完成审批后,付款申请单返回财务部。

5.2.7财务部应根据审批的付款申请单并通知项目部安排付款计划。

5.2.8项目部档案员根据财务部的付款计划通知承建商开取发票,提供开取发票证明文

件,由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在当月内办理付款手续。对需分期支付的,项目部不再制单,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后续付款手续。

5.2.9财务部应在每次付款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实际支付情况录入公司成本管理系统

内。 5.3 付款情况核对

5.3.1 每月5日之前,财务部和成本部应完成上月付款申请和实际付款数额的核对,并

由财务部录入公司成本管理软件。

5.3.2在每月付款计划中已列项、但未在当月制单的付款项目,其付款计划额度作废,

下月重新报计划;若已在当月制单,但未完成审批和付款手续,其当月付款计划额度作废,作为应付未付款项目在下月计划中申报,不必重新制单。 5.3.3核对后完成上月应付未付表,注明制单日期。

5.4 结算款的支付:与承建商办理好《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协议单》后,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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