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违反工艺纪律通知单 7.17质量值班记录表 文件编号 Q/HR·PF010 版本号 修订状态 发布日期 山 东 恒 润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编制部门 发布部门 质检部 生产技术中心 闫长富 A 0 2007.12.26 检验和试验程序 审批人 实施日期 2008.1.1 1、目的
为使水泥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对各工序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进厂原
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厂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3、术语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以及企业《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及其定义。 4、职责
质检部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生料、熟料、水泥的检验和试验。生产技术中心经理负责验证。 5、工作程序 5.1取样
5.1.1控制室根据其检测频次要求取样,并将检验结果报相关部门。 5.1.2控制室检验员负责对烘干物料、出磨生料、入窑生料、料球、出窑熟料、出磨水泥等现场取样。
5.1.3水泥取样方法按GB12573—90进行,外销熟料取样由供需双方协商进行。
5.2质检部检验员根据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并将结果记录在相应的检测报告中,及时将检验结果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到被取样单位或相关人员,双方留有记录。 5.3检验和试验记录
5.3.1原燃材料检验结果需经主任复核后报相关部门。
5.3.2在检验过程中应随时将数据记录在原始记录上,并盖检验人员章。记录内容包括:编号、品名、检验日期、检测结果。
5.3.3质检部对各种检验和试验原始记录,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书面清洁。不得随意涂改,若有笔误应执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 5.3.4各种检验记录要完整齐全,记录表格合理,并按月由各组长装订成册,上交统计员收集,并由统计员标识、编目、保管等,保存期三年。 5.4不合格品处理
在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由质检部协同有关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企业内控标准
6.2《标准溶液的制备与标定》等相关作业指导书 6.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4《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7、记录/表格
7.1化学分析原始记录 7.2化学分析报告单
7.3煤的工业分析报告单 7.4水泥包装袋验收记录
7.5标准滴定溶液配制标定记录 7.6标准容器的校验记录 7.7水泥出厂通知单
7.8水泥出厂检验报告单 7.9物理检验台帐
7.10水泥安定性检验原始记录 7.11凝结时间检验原始记录 7.12水泥物理强度原始记录
7.13出厂水泥氧化镁、三氧化硫、烧失量检验原始记录 7.14出厂水泥检验综合台帐 文件编号 Q/HR·PF011 编制部门 山 东 恒 润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版本号 发布部门 A 修订状态 审批人 0 检测岗位人员密码抽查程序 发布日期 质检部 生产技术中心 闫长富 2007.12.26 实施日期 2008.1.1 1、目的 制定和执行检测岗位人员密码抽查制度,旨在统一操作方法,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检测的准确度和复检性,以避免因检测失误误而导致不合格。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质检部及车间所有生产控制工、化学分析工、物理检验工,对半成品、成品水泥等检验的密码抽查及全国、全省大对比。 3、术语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以及企业《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及其定义。 4、职责
质检部负责检测岗位人员的密码抽查。 5、工作程序
5.1密码抽查的依据
a)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b) 《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管理办法》 5.2留样
5.2.1控制工按各控制项目的检测频次留样,放入留样瓶中。
5.2.2分析工将每次检验的生料、熟料样品留一份放入干燥器中。 5.3抽样
5.3.1控制工抽样:由主任负责
a) 抽查本人所留样品; b) 抽查其他人所留样品; c) 生产需要时的标准样对比。 5.3.2分析工抽样,由分析组组长负责
a) 抽查本人本月所留样品; b) 抽查他人所留样品;
c) 生产需要时的标准样对比。
5.3.3物检工的抽样:由物理组组长负责
a) 主任指定的品种编号水泥;
b) 每次送省对比样同时取一份留作对比用。 5.4抽查频率
5.4.1生产控制人员每人每周不少于1个。 5.4.2化学分析工每人每月不少于1个。
5.4.3物理检验工每月不少于2次,强度检验每月至少两次。 5.5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5.5.1分析用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必须经过校验。 5.5.2标准溶液要经过复标后方能使用。
5.5.3控制好养护条件,使养护温、湿度达到规定要求。 5.6检验项目
5.6.1控制工对比生料细度、氧化钙、氧化铁、烧失量、出磨水泥细度及三氧化硫。
5.6.2分析工对比生料、熟料全分析、水泥中的氧化硫、烧失量、氧化
镁。
5.6.3物理检验人员对比出厂水泥的比表面积、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抗压、抗折强度等。
5.7对比:按《抽查对比允许误差范围》
5.8如与省站对比发生大的偏差时,应立即分析查找造成误差的原因,并制订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经理负责验证,以保证检验的准确性。 5.9 考核
密码抽查对比结果应作为各岗位人员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抽查对比每超差一个罚款20元。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6.2《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 6.3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6.4《化验室工作手册》 7、记录/表格
7.1质检部内部抽查对比记录
7.2本质检部与省级质检机构对比记录台帐
抽查对比允许误差范围
允许误差范围试同一试验室 不同试验室 验项目 不大于 不大于 比表面积 3.0% 5.0% 筛余小于5.0%筛余小于5.0%细度 为0.5%,大于为1.0%,大于5.0%为1.0% 5.0%为1.5% 标准稠度用水量 3.0% 5.0% 误差类别 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 相对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