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同剂型按制剂规格不同分组
1、所有制剂(中成药只包括注射剂):按不同容量、含量分为不同分组。
2、中成药口服、外用液体制剂按容量不同为不同分组(容量相同的浓缩型和普通型分为不同分组);颗粒剂、散剂含量不同为不同分组(如未明确标明含量的按装量拆分);丸剂(大蜜丸除外)按最小包装的装量不同为不同分组。中成药其它剂型如在生产批件上有明确有效成分含量(第一顺序成分)或有明确规格的,每一含量、规格均与同剂型最低含量、规格比,差异超过一倍的划分为不同组,其余含量、规格按相同方法操作(按1、2、4、8、16的倍数划分),直至所有含量划分完毕。
3、注射液(非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大于或等于50ml为大容量分组(同含量时不以容量再细分);小于50ml为小容量分组(同含量时不以容量再细分)。
4、造影剂含药量相同浓度不同为不同分组。
5、脂肪乳含药量相同浓度不同为不同分组。
(三)其它
1、长链、中长链脂肪乳为不同分组。
2、氨基酸注射液按氨基酸组分不同分为不同分组。
3、不同亚型品种按药理效应、临床用途的不同区分为不同分组。
例如:干扰素α-1a、α-2a、α-1b、α-2b、γ等不同亚型为不同分组;胸腺肽中胸腺肽α及胸腺肽F为不同分组。
4、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中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捆绑分组,要求同一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上所有品种、规格(100ml、250ml、500ml)且包装统一;软袋单管、双管分为不同组,分别以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为代表品进行报价,中标后计算出代表品报价与代表品政府最高零售价的比率,按照相同比率,换算其它所有规格的中标价。
5、非捆绑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包装材质存在差异的,根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区分不同分组。
6、不同的酸根和盐基注射剂:
(1)有机酸根和无机酸根的注射剂为不同分组,但有机酸根和无机酸根均不再细化;不带酸根的不再单独分组或与无机酸根为同一分组。
(2)盐基不同注射剂为不同分组。
(3)既含酸根又含盐基的与含酸根的为同一分组。
7、化学药品按单方与复方制剂分为不同分组,但同成分的复方制剂为同一分组(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