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452号)执行。
(十三)政府定价药品: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粤价〔2010〕63号、粤价〔2011〕213号、粤价〔2012〕13号)在报名截止时已制定并公布有效价格的药品品规。
(十四)同组品种:指按照药品分组规则划分为同一评价议价组、同质量层次的品种。 (十五)直接采购品种:指急救药品(含人血白蛋白、抗蛇毒血清等血液制品,如血液制品中没有政府定价的品种则纳入面对面谈判)、廉价普通药品(原则上以日服用费用3元以下)、罕见病种用药、管制药品(包括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I、II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或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等,经专家论证后纳入直接采购目录,报价不高于限价即可直接中标的品种。
(十六)综合评价品种:指同组中有3个或以上厂家的,将通过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比例选择综合评分高的品种中标。
(十七)议价品种:指同组中只有1~2个厂家的品种,将组织专家按照人机对话和面对面谈判两种方式进行价格谈判确定中标品种。
(十八)八省平均价:即河南、四川、广西、安徽、江西、山东、江苏和陕西省2011年12月31日以前最近一次集中采购中标价的平均值。
二、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三)统一规范、供应及时。
三、实现的目标
(一)推进药品购销监管的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进程,对药品购销全程实行有效监督,降低药品流通成本。